F市虽小,却有大山、有丘陵、也有平川大山松柏掩映,丘陵果木成林,平川米粮丰盛,实在是西北的好地方山区人口很少,生活在大山的沟壑里大山主要滋养的,是野物和药材野物被人类开发的渐渐少了,但那些个野兔、山鸡、野猪、狍子、山羊什么的,还是常在森林中耕耘,成为另一方世界特别的,算是有豹与蟒,少,但是每年总会有人遇到,确实有些出乎意料山中野物,原先是当地土著用皮毛换钱、肌肉果腹的主要来源,却在大部分人逃离温饱线之后,成为名动一时的桌上奇遇,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山西人说的奇菜是啥?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人说的奇菜是啥(回忆那些残留在胃底的吃喝故事之二十一)

山西人说的奇菜是啥

F市虽小,却有大山、有丘陵、也有平川。大山松柏掩映,丘陵果木成林,平川米粮丰盛,实在是西北的好地方。山区人口很少,生活在大山的沟壑里。大山主要滋养的,是野物和药材。野物被人类开发的渐渐少了,但那些个野兔、山鸡、野猪、狍子、山羊什么的,还是常在森林中耕耘,成为另一方世界。特别的,算是有豹与蟒,少,但是每年总会有人遇到,确实有些出乎意料。山中野物,原先是当地土著用皮毛换钱、肌肉果腹的主要来源,却在大部分人逃离温饱线之后,成为名动一时的桌上奇遇。

白虎岭、黄栌岭本是同一山脉,位于F之西,最高,海拨都超过了1500,也就成为F与其它地区的天然分界。岭西岭东,传统上人们习惯以土豆和莜麦为主食,平时,大多以打猎兼务农为生。虽然经济上十分落后,但在生活方面,倒是有些得天独厚,过着世外桃园一般的日子。

改开后,眼见丘陵和平川地方的人起楼房、买农机,生活日新月异,自然山里人就变得不再安份,逐步的向城中转移。但换了环境,条件变好了,经济来源却成了问题。大约就是这个时候,国人吃的内容,正好从温饱过渡到了以吃稀罕为尚。更重要的,有一个关于林业方面的法律,专门规定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正因了这个法律,野物马上身价倍增,以稀为贵了。

于是,山里人的猎枪开始擦亮,去往大山途经沟道的饭店开始走红。

包括我在内的食客,在这种气氛下,更加有了一种吃野味的驱动力。一方面,是从来没有吃过,想尝个鲜;二方面,是知道现在不去吃,恐怕以后就没有机会。

有意思的是,这条通往深山的河沟里,还建有一个半酒厂。一个酒厂,看中了此地的四季长流清澈无比的岩溶泉水和工业禁区生态,投资兴建。另半个酒厂是因为本有一个千鹿基地,就用本地酒厂生产的原酒,泡制鹿茸酒,也注册出售。因为有泉有树,自然环境独特,所以沟里的酒店在城里闲游者不断光顾的情况下,竟日益火爆起来。也不知道是哪家酒店开的头,桌上从虹鳟鱼开始,渐渐有了野鸡肉、野兔肉、野猪肉甚至狍子肉,到后来,又卖开了鹿肉、骆驼肉……名声越来越大,竟至于吸引了城里、外县直至省城的人过来消费。说是身在西北,吃不上海味,就以山珍取胜吧。貌似有些道理。

第一次吃野猪肉,竟然没有吃出与牛肉的区别。据说这野猪肉除了纤维粗无肥膘而外,它本身是没有什么个性味道的。掺了鸡汤,就是鸡肉味;掺了骨头汤,便是猪肉味;和牛肉在一起卤了,就是牛肉味。没有亲见厨房制作,姑妄信之吧。

但想来,所有的野味,都会因为野物长年运动,从而会肌肉发达、脂肪不足的。

野兔和野鸡肉比较接近家畜味道,来源又广,所以吃野味往往是首选。而实在说起来,这两种野味炖了比干炸要好吃,一个是入味,第二是避免了野物本身的燥火气息。

鹿肉,外观上像羊肉,但在口感上远不如羊肉,总感觉有一种怪怪的味道。后来看书,才发现古人本是常吃鹿肉的,但它与人类渐行渐远,实际应当是被舌尖慢慢淘汰的。毕竟,古代野鹿很多,驯化时间也已很长,不以其为主食,自有其内在的道理。

最难吃的是骆驼肉,粘乎乎的,似乎还有一股酸味,实在没有什么吃头。只是因为稀罕,才努力吃了一点。有一次下乡到古道旁的一个山村,也听说了以前的人们吃骆驼肉的故事,不过与味道无关。说是骆驼和其它牲畜一样,本不是人类的食用对象,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吃。这个特殊情况,对于骆驼,就是当它死了后才可食用,而且是死到哪里吃到那里。什么意思呢?骆驼是古代很重要的运输工具,几乎一生都在劳累,往往是老死在运输途中。中途死后,需要就地宰杀。而肉,并非东家所独有,是见者有份,附近的人都会分到一些。想来,一是古代商帮人少货多,一峰骆驼的肉他们吃不掉,又没有冷藏保鲜条件,只能分解而食;二是古道上的商人离不开途中人家的帮助和友善,需要以一定的行为表达他们的回馈,以求以后的通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

后来,一方面是因为有关部门对吃野味的查处力度加大,另一方面是因为野物本身的味道并不太适合人的胃口,大多人只是图尝个新鲜,所以,这些酒店慢慢也就门前冷落鞍马稀了。到现在,泯然众人也。

总体说,吃野味远不如吃海鲜给人带来的饕餮感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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