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农民可以到城里打工了,于是便催生了一个农民工大军。当大大小小的城市被农民工建设发展得越来越发达的时候,竟然产生了一个拖欠农民工报酬的奇怪现象。这是一个本不该发生,却已经实际发生多年,至今也难以遏制的损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社会难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国家不断加大治理的力度,再加上农民工也已经学会了按日结算,不给钱不干活的对抗办法,使得拖欠农民工薪金的现象有了极大的减少,但仍然存在。笔者过去年每年都要援助多起拖欠农民工薪酬的案件,但取得法院的判决书比较容易,当农民工拿着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的时候,有时几年都无法拿到钱。
有一年,有十几个农民工请笔者代理一个索要薪酬的案件。辽宁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通化市绕城公路工程的时候,在北票招聘了近200个农民工,工程结束时欠农民工约60万元的薪酬。该公司给农民工出具了可以向工程发包单位通化市交通局直接结算施工款的证明,当时的交通局长明知公路通车已经两年了,却说:“欠钱属实,但工程没有验收,不能结算。”
笔者给这些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法院判决确认了交通局应支付给农民工薪酬的义务。但农民工拿着判决书三年也没有拿到钱,反而当地的一些包工头却可以从交通局拿到工程款。在官司打赢的第三年春节前,农民工代表又来找笔者,笔者忍无可忍写信给市委书记,请他对交通局拖欠农民工薪酬一案进行督察。没有想到,市委书记当天就对此信作了批示。第二天,农民工就拿到法院的执行款。
每年到年底的时候,在外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想要与亲人团聚的时候,往往会被欠薪而无法启程。农民工被欠薪,很多是包工头没有拿到承包款,自己没有兑现农民工工资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包工头只能和农民工一起向工程发包方讨要工程款,大多数情况下都劳而无功。农民工被欠薪还有一种情况,开发商资金不足,导致工程烂尾,致使工程款支付成了泡影。许多开发工程的开发资金先天不足,开发商大都采取让施工方垫款施工或拖欠材料施工,当资金无法接续的时候,只能停止施工导致工程烂尾。另外,也有层层分包或工程转包的原因使得应付工程款被挪用,到年底无法兑现下一级工程分包或转包款,从而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无法兑现。
很多工程项目,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薪酬现象,农民工讨薪时,往往找不到欠薪的具体负责人。欠薪的承包商或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会以各种理由不给农民工发放工资,并虚假承诺日后有钱再兑现。很多农民工在讨薪无望的情况下也只能拿到一张欠薪白条回家,此后年年要钱,年年空返。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工程项目的开发商,把拖欠农民工薪酬作为自己盈利的一种手段。工程结束后,他们对工程故意吹毛求疵,以各种理由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开发商老板,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就为欠薪在合同中埋下地雷,并在工程结束的时候,让包工头得不到足额的工程款。包工头当初因急于签订施工合同,对合同内容没有认真审查,归工程结束时最终无法拿到合理的工程款,便以损害农民工利益为最终解决办法。
如通化X正制药集团到处建设分支企业,每年对外签订的大量施工合同都没有准备足额的工程款。在企业律师的帮助下,该公司在施工合同中设定了若干对施工方或承包方不利的条款,并利用包工头急于承包工程的心理,压低工程价款,诱使包工头签署不公平的施工合同。当工程结算的时候,该公司会找出若干理由再少支付工程款,并采取分期支付方式让施工方无法拿到足额工程款。
为了获取施工方的利益,该公司在施工人要求结算工程款的时候,胁迫施工人同意该公司把自己生产的每瓶成本30元的勾兑白酒以每瓶100元的价格抵顶一部分工程款,才能结算一少部分工程款。该公司每年竣工的工程,都没有投入多少资金。许多包工头因为拿不到足额工程款,也无法给农民工兑现工资。笔者认识的两个姓李的工程承包人,给X正集团完成施工项目后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欠下不少债务。有的工程款竟然拖欠了数年都无法结清。农民工面对包工头的无奈欲哭无泪,却也无可奈何。因为X正集团在发包工程的时候,已经玩足了文字游戏,该公司不怕施工人和他打官司。
基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到处都有发生,致使许多地方的农民工在被招聘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和包工头约定劳动报酬每日一结或者每周一结的条件,能够基本保证农民工的利益。但并不是很多农民工都会这样与包工头签订聘用合同,农民工被拖欠薪酬的现象仍然难以避免。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在被招聘的时候,往往是和熟人一起去参加招聘,包工头也是熟人,大家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求按日结算,导致很多人经常会被拖欠工资。
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2019年8月国务院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最高行政管理权协调地方各部门共同解决农民工欠薪难题。各地政府也都制定相关文件,制定各种办法遏制拖欠农民工薪酬的现象,但拖欠农民工薪酬的行为仍然不断发生。
为了防止被恶意拖欠农民工薪酬,建议农民工在被招聘的时候,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只要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劳务合同,一旦发生拖欠薪酬情形就可依据合同主张权利。农民工被招聘进入工地之后,一定要将工地管理部门发给自己的进入工作场地的出入证、考勤记录、电话录音、工资单及发给工资的转账详单及时保留,一旦发生拖欠薪酬情形,就可以作为证据向用人单位或工头主张权利。
目前,各个地方都设立了专门的农民工维权渠道,一个是12333劳动保障客服电话,这个电话设立在当地的劳动局,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部门专门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务。一旦接到投诉电话,这个部门必须予以处理,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对这个部门是非常害怕的。另一个投诉电话是12351的工会维权电话,农民工也是工人,工会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也有管辖权。只要这个部门接到投诉电话,就必须予以调查处理。另外,设立在当地司法局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也可以进行投诉和咨询,这部电话接到投诉后,会及时告知农民工如何维权,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可在微信当中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直接向这个平台反映欠薪的单位和个人。平台接到举报或投诉后,会及时将案件转给当地的有权处理机构。
最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民工利益更为重要。《劳动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保护农民工利益最直接的行政法规,条例中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如果发生了农民工维权诉讼,这两个法律就是农民工维权的有力武器。
国家人社部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将进入失信“黑名单”,凡是进入“黑名单”的单位,今后将在很多领域受到限制。农民工一旦被拖欠工资,就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将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从而使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得到处理。
春天已经来了,疫情正在消退,许多农民工为了生活将要出征打工,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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