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整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正式出炉,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科创板的投资者需要什么条件?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科创板的投资者需要什么条件(一文看懂科创板细则)

科创板的投资者需要什么条件

科创板的整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正式出炉。

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时,中国证监会已起草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方面,当日发布《上交所发布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6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

根据上述文件,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进行梳理,并归纳出十个要点,供读者快速理解科创板细则。

一,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门槛: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

上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二,企业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实行注册制,由上交所审核通过后报证监会注册;科创板并购重组涉及发行股票的也实行注册制,由上交所审核通过后报证监会注册。审核时限原则上为6个月。证监会则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三,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1,上市后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为20%;

2,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3,申报价格: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

4,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5,相关规则并未提及T 0。

四,科创板打新:

保留“持有1万元以上沪市流通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并将现行1000股/手的申购单位降低为500股/手,每一个申购单位对应市值要求相应降低为5000元;

五,首发上市条件: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相关规定明确了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六,首发上市共有5套市值指标: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七,涨跌幅限制:

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八,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

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但予以必要的规范约束。

九,定价模式:

取消直接定价方式,全面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

十,退市及重新上市:

压缩科创板企业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

已经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者,将启动退市。如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贸易业务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将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启动退市。

重新上市: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已退市企业如果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上市注册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接受审核,但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永久退出市场。

应当退市企业直接终止上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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