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证办理流程: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第十条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应向本局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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