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至,今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重点关注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以营造更加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
最近几年,随着国内移动支付与电商的蓬勃发展,服装、化妆品等小额时尚消费品在网络进行售卖、并最终达成交易的比例不断增加。不少品牌旗舰店的营销方式更是丰富多样,甚至有赶超其实体店的势头。但热潮之下,所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少。
近日,有数位网友向记者反映,她们在美宝莲天猫、京东的旗舰店进行消费时,遭遇了多次疑似“假促销”的情况,令她们的购物体验相当不快。
“特卖期”内不特卖
3月被称为“女神月”,不少化妆品品牌都会选择在这个月联合电商平台进行促销活动,美宝莲也是一样。最近,该品牌数款热销产品也时常会被挂在京东的“闪购”特卖活动榜单中。但问题是,有些在网页上显示着“正在热销”、“参与满减活动”的产品,到消费者真正要下单却会被告知“活动商品已经被撤掉了”。
网友齐心(化名)就遇到了上述情况,她本想在美宝莲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上购买“原价89元,闪购价65元”的美宝莲橡皮擦遮瑕笔,但下单时却被客服告知“已不能按照活动限时促销的价格购买”。她后来与该品牌客服交涉称,下单时闪购网页上这款产品的“倒计时牌显示活动仍未终止”,但对方却称这种限时活动促销,“产品的价格是会不定时更新的,不以限时抢购的倒计时牌为准”。
对于客服的解释,齐心表示不能接受。在她看来,这种“引导式促销”,不仅买不到实惠,而且后续很难维权,因为“调整只有品牌方和电商平台可查到”。事实上,该网友针对此次“被忽悠”的情况,已向当地工商及网购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但“因为涉及款项不大、网络采证不足等原因”,相关机构表示这类投诉很难进行后续的调查与处理。
活动赠品遭“调包”
除了“不能闪购”的问题外,消费者张琳(化名)还反映了美宝莲网店上“宣传和实际不相符合”,许多消费者购买后收货时都遭遇了“赠品6变2”的问题。
据她反映,美宝莲天猫旗舰店上曾于2018年“双11狂欢节”期间,针对其“明星款”产品蓝瓶眼部及唇部卸妆液进行大幅度促销,活动销售页的海报上显示“购买2大瓶300ml的卸妆液,即可获赠同款小瓶40ml的卸妆液4瓶”,另外活动前15分钟抢购到的用户,还能“加赠同款小瓶40ml的卸妆液2瓶”。
本来抢购到这么大的优惠,张琳很开心,但没想到收货的时候,她却傻了眼。本来应该是“蓝瓶眼唇卸妆液6瓶40ml”的赠品,变成了另外品类的粉瓶“净彻多效卸妆液2瓶95ml”。此后,她还发现,遭遇“赠品被调包”的消费者不止她一个。当她在微博上发起“号召”后,甚至聚集了一个“购物维权群”,近两百名网友都表示,都在当次“双11”促销的活动中,出现过在赠品上“被忽悠”的情况。
张琳认为,美宝莲没有沟通就换掉了赠品的行为,实在是有些“店大欺客”。虽然说事件都不大,消费额度也不高,但“美宝莲作为一个成熟的品牌,是值得被消费者信任的,但是做出这样的事情就真的太让消费者寒心了。”
律师:随时改价构成欺诈 赠品不能随意更换
针对网友反映美宝莲网店在促销活动中暴露的问题,记者分别致电美宝莲品牌及欧莱雅集团询问“网络促销不到位是否有后续处理政策”,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相关负责人的回复。
而遭遇此类“网络促销被打折”的情况后,该如何进行维权?恐怕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夏晓廷就向记者分析称,当下许多商家在促销活动中都会采取“先升后降”、“明降暗升”的方式进行所谓的优惠活动,让消费者对于优惠幅度、折扣力度产生错误认识而萌生购买意图。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构成欺诈,可依法进行追责,进行维权。
而与“假价格”不同的是,赠品是“附随销售”,从合同法上讲,是商家在消费者购物时承诺赠与的要约行为,在赠品的名称、类型、容量、尺寸等信息明确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同时商家还得为赠品的质量承担责任。
她提示大家,网购时也需要注意相关证据的留存与保护。另外,若是消费额度不大,疑虑维权成本过高,或可号召同一活动出现类似问题的用户“集体维权”,与商家协调商议解决,以最小成本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 周红艳 图片 受访者供图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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