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说宋朝十八帝 之 宋神宗:心比天高却抱憾而终的改革者

王安石和宋神宗谁厉害(王安石第二次罢相)(1)

宋神宗

3.元丰改制

其一,亲自“操刀”

熙宁九年(1076)十月,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以“同平章事”即宰相官职出任镇南军(治洪州,今江西南昌)节度使、江宁府长官(治今江苏南京)“判江宁府”。

失去了实施新法的最得力助手,宋神宗变法的决心却没有动摇,在继续实行已有变法的同时,还在酝酿新的变法内容,“改定官制”,改革宋朝建立以来的职官制度,并将亲自“操刀”,主持实施。

中国古代史书记人、记事,极少记述人的心理活动,对宋神宗也是如此,所以宋神宗在王安石去职后亲自主持新的变法、将新的变法内容选定为官制改革的心理基础,我们只能根据他的行迹做大致的分析。

这也许有以下3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此时宋神宗已经做了10年皇帝,有了比较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已经实施的“均输法”、“市易法”等新法取得了一定效果,国家财政收入有了很大增加,宋神宗可能因之有了比较强的自信;

二是在王安石任宰相期间,君臣之间对新法的一些内容和实施办法的不同认识日渐增多,也产生了矛盾,可能在宋神宗想来,不如自己亲自“操刀”主持变法更为得心应手;

二是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经王安石提议,一向支持变法,有“传法沙门”之称的韩绛接任首相,有“护法善神”之称的吕惠卿被提拔为参知政事,共同协助宋神宗进行变法,但很快,二人便发生争斗,以致韩绛向宋神宗建议,召王安石回朝,复任首相。但在王安石再任首相,与吕惠卿的矛盾激化,吕惠卿被赶到地方任职后,吕惠卿密报宋神宗,王安石曾嘱咐自己有些事不能让宋神宗知道,宋神宗对朝廷官员可能失去信任,不希望再借助宰相之力,更愿意亲自“操刀”主持变法;

三是宋神宗“天性好学,请问至日晏忘食,英宗常遣内侍止之”,即位为帝后,更坚持请王安石、司马光等学问大家为自己讲学,对历代典籍比较熟悉,而宋神宗对强盛的唐朝很是向往,第一次与王安石见面,就曾问王安石唐太宗是否值得效法,对唐玄宗时期撰著的《六典》所载设官分职很是完善的“三省六部制”更是推崇,加之对宋朝建立以来的“官、职、差遣”分离实制度造成的官职名不符、“冗官”众多、“冗费”更多等现象很不满意,决心将官员中“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因以制禄”,建立一套“名实相副”的官阶制度。

而为了准备充分,思虑万全,保证改革官制的新法推出后能够顺利实施,宋神宗下了不少功夫,一方面,“将定官制,独处阁中,考究沿革,一年而成,人皆不知”,以致新的官制颁发之后,闲居金陵的王安石“见之大惊”,不禁感叹:“上平日许多事,无不商量来,只有此一事,却不曾商量”;另一方面,“改定官制”新法推出后,绝大多数举措都由宋神宗“断子宸衷”,不曾与官员“商量”,朱熹在回顾此番改革时曾说,宋神宗在元丰年间“事皆自做,只是用一等庸人,左右备承趋耳”,虽然为推进改革“命官置局,以议制作”,设置了专门机构“详定官制局”,但重大问题仍“下手诏或亲临决以定其论”。

熙宁十年十二月初六,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一年零两个月后,宋神宗下诏,从明年开始,改年号为“元丰”。

又两年半后,元丰三年(1080)六月十五,宋神宗下令,于中书省设立“详定官制局”,参照《唐六典》,参之以《周礼》、北周官制,制定新的职官制度。

王安石和宋神宗谁厉害(王安石第二次罢相)(2)

宋朝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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