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
关于车船税缴纳方式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子税票取代了纸质票证。为进一步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现将车船税缴纳方式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一般情况下应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二、企业纳税人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ha-n-tax.gov.cn)缴纳车船税。
三、纳税人也可就近到各办税服务大厅缴纳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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