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迷信产生的大本营,广义的宗教是指:凡能导致人们迷失自我主体独立性的说教都可称之为宗教。宗教的外在主要体现为人们忘我的顶礼膜拜状态,是相对形成迷失自我主体独立性的群体而言。这样,宗教不仅包括对所谓“超自然”崇拜,也包括那些对“非超自然”的崇拜,如对某些人造成迷信思想的儒教、马教等等。本书所言之宗教主要指对所谓“超自然”的崇拜。
“宗教”一词最先见于公元10世纪的佛经,如《续传灯录》中:“吾住山久,无补宗教,敢以院事累君。”这里的宗教指崇佛及其弟子的教诲。西方语言中的“宗教”(如英语的Religion)源自古罗马时代的拉丁语Religio。古希腊人虽有表达对神的敬畏、虔诚及与之相关的戒律礼仪,却未形成宗教的特定概念。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在其著作《论神之本性》中使用过Relegere(意为反复诵读、默想)或Religere(意为重视、小心考虑),可见他当时认为在神的敬拜上需集中注意,又需严肃认真。另外,古罗马神学家奥古斯丁在《论真宗教》及《论灵魂的数量》中皆用过Religare,代表人、神与灵魂间的重新结合,以人神联盟说明人与神之间的密切关系,故Religio一词在拉丁语的原意应为人对神圣的信仰、义务和崇拜。后来,随着西方宗教学崛起及其对中国学术界之影响,许多人在学术上将“宗教”与“Religion”一词画上了等号,成为广义性宗教概念。
宗教也是一种与人类相伴而来的认知方式和知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智人阶段后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但这种意识形态主要是与相对落后的认识水平相适应的,这需要我们对其进行全面的批判。
A 、 宗教发源于对“超自然”的崇拜
宗教一词虽然有不同的解释,但其基本特性还是一致的。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它们能够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在人类早期一些社会中,宗教承担了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审判、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等功能。现代社会中,科学和司法已经从有些宗教中分离出来,但是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的功能还继续存在。宗教所构成的信仰体系和社会群组是人类思想文化和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的形成是有其客观原因的
1. 作为承载主体程序的有机“刚性空间”的“神明”的真实存在是宗教产生的认识根源
依据统一信息理论分析:“神明”是承载主体程序的有机“刚性空间”,是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参阅〔4〕,p238-244)。不过,由于神明的这种精神存在方式与人类精神的存在方式具有迥异的区别,因此使人类对“神明”产生了虚幻性、特异性、虚无缥缈性的幽灵感,而基于人类以往的认识水平(包括科学),人类是无法理解这些现象的。所以,他们只有采取一种将“神明”搁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的办法,也为了从心理上根本杜绝这些特异的存在对人类本身构成的潜在威胁,而将“神明”置于敬畏和供奉的地位,把“神明”当做一种“超自然”进行崇拜。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与神明进行交往的经验的集聚,他们便逐渐形成了越来越完善的一整套有关神明信仰和供奉的精神思想,理论体系、仪式、组织架构等。宗教于是便应运而生。
2. 对死亡的恐惧及渴望来世是宗教形成的主要因素
人类是宇宙自然演化到生命体最后阶段的、具有最高水平的主体性存在,而主体性生存的最大意义就是不断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但是人类的生命体太脆弱了,他们无法摆脱生命体生老病死规律的约束。面对生命体残酷的规律,他们只能无奈地等待自己的生命体在短短几十年中死去。当恐怖的死亡一步步逼近他们的生命体的时候,他们是多么渴望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来使得他们获得拯救或重生。他们便在无限的渴望中编织着获得拯救或重生的梦想,并在这种幻想中获得越来越多精神动力,去寻求能拯救自己或获得来生的神秘力量。于是,宗教便应运而生,并在发展中逐渐完善。
有关拯救自己或者死后重生的问题,基本上在所有的宗教教义中得都有体现,这也是宗教能收拢信徒的主要因素所在。
3. 人类面对大自然的无奈是宗教形成的动力
人类的生存需要极其苛刻的条件,适宜的空气、温度、气压、水、食物,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人类的生命体极其脆弱。而人类征服自然界的能力虽然不断提高,但相比于大自然的力量,特别是毁灭性力量,人类的能力永远也只能是弱势的、无助的、无可奈何的。面对这些无奈,也出于一种可能性考虑,人类毋宁相信真的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左右人类的命运。这样,一方面可以希望它们来佑护自己,另方面也可以获得精神的安慰和满足。因此,人类面对大自然的无奈是宗教形成的助推剂。
基于此,人类 “神明”的崇拜愈来愈强烈,并最终导致了宗教的产生。
B、 宗教的本质
历史上的许多学者对有关宗教的本质问题进行了各种探讨,最著名的莫过于费尔巴哈的代表作《基督教的本质》,他在该书中提出了著名的论断——“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他以此作为反对宗教的出发点,最后得出了“宗教就是欺骗!世界上第一个说谎者就是神学家!”。类似的观点还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马克思则更为明确地指出了宗教的危害性:“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
很显然,上述观点都是建立在唯物主义立场(或者说是极端唯物主义立场)的基础上得到的结论,这种立场的直接结果就是不能完全合理地解释精神问题。因为精神是不同于物质的非物质客观存在,单纯的唯物主义立场是不可能很好地解读这个问题的,当然,也就不可能很好地解释建立在对精神问题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宗教问题了,他们不加思考地、粗暴地割裂了宗教的现实根源。不过,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毕竟是处在19世纪,其当时的认识局限性也是可以理解的。另外,上述唯物主义立场也还是触及到了一个核心的问题,即他们认识到了“宗教是人本质的对象化”,只是他们还不能合理地解释这种对象化的现实根源。
宗教是建立在神明的现实性基础之上的,正是由于现实中存在可以承载主体程序的有机“刚性空间”,所以,才使人类认识到了本属于人体的精神居然也可以置换到其他载体上去,而这个认知过程就是人本质的对象化过程,宗教正是基于此而产生的。不过,由于当下的人类对这种现象并不理解,而对其产生了敬畏和神秘感,并误以为他们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故最终导致了对宗教的崇拜和信仰。基于此,本书认为: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类对基于现实性“神明”的崇拜和信仰而形成的思想观念及其行动体系。宗教的形成有其现实客观性根源,但由于以往人类对“神明”缺乏正确理解,使人们“神明”的崇拜和信仰上升为一种超自然崇拜,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 “神明”或神秘力量等超自然存在,该超自然存在神秘统地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超自然存在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
C、 宗教的存在形式
人的神明观及对神明的敬畏心态是宗教的核心所在,故“对神的信仰”乃是一切宗教的根本。宗教信仰的对象被人理解为一种超自然而又控制自然的神秘力量或神圣实在,它被视为神力、精灵、至神,或被抽象地成为绝对者、永恒者、至高无上者、无限存在者、超越时空者。这种信仰被视为万物的起源和归宿,一切存在的根基及依据。宗教的所有存在形式都是围绕宗教的上述教义而产生的,宗教的形式主要有二个层面:其一为教义,即宗教的思想观念及膜拜对象;其二为宗教的行动体系,即宗教的传播及教职制度和社会组织。
1. 宗教教义是基于对“神明”的崇拜
宗教教义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主要来自于对神明的崇拜,同时也含有发展教会的精神理念。成熟的宗教具有体系化的思想体系,并制定相对严格的规章制度,以被用来功利性地维持并发展教会。宗教对神明观念的理论阐释被称之为“神学”,“神学”体现了主要宗教教义,神学有其理论化系统,具有理性的成分。仔细分析各派宗教教义将不难发现,宗教首先是建立在对“神明”的崇拜和信仰的基础上的,佛家稍有不同,但其对佛的信仰崇拜其实也达到到了登峰造极的“神明”崇信高度。
2. 宗教行动体系
宗教的教义需要一个与之相配套的方式进行传播及进行相应的鼓吹和传播活动,这就是宗教行动体系,正是基于这些行动体系,宗教才得以、深入广泛地传播。宗教行动体系主要包括宗教的传播、教职制度、组织机构、巫术、禁忌、祈祷、献祭、忏悔等等。宗教行动体系体现出宗教教义的实践,也反映出宗教的发展及其社会文化背景。
2.1.宗教的传播
宗教的传播最初仅仅是由创教者进行的,但仅由创教者本人的传播显然是不够的,它们要想发展成规模,就需要有很好的传播的途径和方式。
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超越了民族与国家进行广泛传播,并且能让世界各民族与国家的人们普遍接受,而成为世界性的宗教。这三大宗教之所以可以成为世界性宗教,是由于它们都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中,得到了强大而有力的政治权力的大力支持。佛教自印度传播开来,和“护法名王”阿育王与迦腻色加的提倡有很大关系,佛教传进中国之后,很多帝王也都极力提倡。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统治者的大力支持下,使得其能在当时的西方世界得到广泛传播,才逐渐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世界性宗教之一。而伊斯兰教和政权的结合更加紧密,它兴起之后只用了一百多年的历史便随着阿拉伯国家的强盛而变成了跨越亚、非、欧三大洲的世界性大宗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世界性宗教具有能被普遍性接受的基础。这些宗教都没有突出某一个民族或者某一个国家在宗教上的优越性,它们所信仰的乃能够被世界各族人民广泛接受的神。大乘佛教所信仰的是释迦牟尼佛作代表的佛,基督教的上帝与伊斯兰教的真主也绝非某一民族或者某一国家之神,而是宇宙之神,它是统治世界与支配人类的神,能够为任何一个民族的人们所接受。像这样的宗教在信仰方面另外一个特点是重视对未来世界的宣传。佛教中的“净土”、“极乐世界”,基督教中的“天堂”,伊斯兰教中的“天国”、“乐园”都是极为美好神圣的地方,并且可以让教徒绝不失望地、永远努力不懈地追求。
世界性宗教具有相对完备的神学理论观。佛教中的《大藏经》,基督教中的《圣经》,伊斯兰教中的《古兰经》,不只是一个宗教的经典,而且是世界文化宝库里面的重要财富,它们的文化内涵极为博大精深,促使教徒叹为观止,于是顶礼膜拜。并且,这三大宗教中的神学理论,都可以从世界观与方法论上统一教徒的思想,因此能让世界各民族的人们接受。
2.2.教职制度和组织机构
宗教的教职制度及教团体系(如基督教的教会、牧区;佛教的僧伽),代表着宗教信仰体系的机构化及社会化,是宗教的最外壳,却又不可或缺。其一方面替宗教提供了活动空间,另一方面也给予宗教存在保障。教职制度令宗教有了可见的外在形体,从而对社会起作用。在历史上,政教常有合一或分离现象,体现了社会行政功能与祭司宗教功能的有机结合,说明了宗教这一个体与世俗社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团及教职的形成,标志着人类信仰体系的成熟,充实了宗教,补足了教义及教仪,由此凸现了宗教与其他社会意识和社会文化历史现象的不同。三大宗教有大批的从事宗活动的教专业人员,他们在研究与传播宗教的理论与实践,而且通过组织手段以扩大宗教的影响力。
宗教通过其行动体系彰显其权威,但这些行动体系其实只是宗教的表面文章,存在很大的水分、没有多少真实的东西。
D、 宗教的基本类型
受人类文化环境和自然属性的影响,宗教的产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故宗教的产生具有丰富多样性的特点。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包括已经消失的宗教应该不下于几万种。按照宗教对“神明”的理解不同,宗教基本上可分为三种。
1. 自然宗教
崇拜自然事物和自然力的宗教。这种人类原始社会中的最初宗教形态以自然崇拜为其基本特征,即把日、月、山、河、风、雪、雷、雨等自然物和自然力本身视为与人一样具有生命、意志和巨大威力的神圣存在。因而对其产生敬畏和依赖之感,视其为信仰对象而加以敬拜或祈求,由此构成人类最早的宗教崇拜形式。该种宗教还包括与自然崇拜直接相关的万物有灵论、拜物教、图腾崇拜等。自然宗教基本上都属于原始的多神宗教,他们对“神明”的理解较为简单自然,表现在虽已开始对各种自然存在产生出超自然化的“神明”感觉及宗教认识,却未形成完整的“神明”存在之观念。道教、中国的祖宗崇拜也属于自然宗教的一种。
2. 神化宗教
神化宗教是对“神明”崇拜的极致形式,是对“神明”的神化意识形态。神化宗教是在自然宗教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完善形式。神化宗教已经把对“神明”的崇拜发展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构幻出神化世界和相应的理论体系,并形成较为严密的宗教制度、组织机构等。该种宗教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神明”观念,并把该“神明”视为宇宙的缔造者和人类的主宰,故主要表现为一神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犹太教等。
神化宗教基于其基本教义都是来自于对““神明”的夸大虚构、传说或心理幻觉,其理论体系基本上是建立在无可证实的基础上的。
3. 科幻宗教
科幻宗教是当代社会产生的具有科幻形式的宗教,是一种打着科学色彩而对“神明”进行的超自然崇拜。由于近代以来的科学等认知方式越来越多地揭示了自然的奥秘,这使得传统宗教在认知能力上相形见绌,于是,很多人便变化了自己的宗教形式,将宗教信仰打上了科学及科学幻想形式的外衣,创立“外星人”崇拜式宗教和“宇宙人”崇拜式宗教。这就是科幻宗教的形成背景。
科幻宗教的创立者往往标榜自己是“圣人” 、“外星人”、“宇宙人”,或者说自己是“外星人”、“宇宙人”在地球的唯一代表,可以与其所谓的“外星人”、“宇宙人”进行沟通,将“外星人”、“宇宙人”的能力神化性鼓吹,毫无根据地胡乱编造“UFO”等人类未解之谜的神话力量。利用人类环境的恶化和对大自然的敬畏心理,无限度夸大地球灾变、末日论,公开宣称自己无所不能并掌握控制地球人类的力量,可以拯救人类。由此再利用江湖上的一些小技巧,在骗取性格不成熟的人的信任后,便逐渐扩张自己的信仰势力。
科幻宗教与神化宗教是一样,其实质都是“超自然崇拜”。他们的很多说教、理论都是毫无根据的,或者仅仅来自于虚构的材料、传说和心理幻觉。但科幻宗教往往能够打着科学、唯物主义的旗号,故具有更强的蒙蔽性。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可靠证据能够证明外星文明的存在,比较能够被认可的唯一一次是美国“搜寻地外文明计划”(简称SETI)所收到的奇怪信号。1977年,SETI使用巨耳无线电望远镜据说收到了所谓的“哇”(Wow)信号,这是一个长达72秒的非常强的无线电信号。科学家们认为“哇”信号是迄今接收到的最有可能来源于外星文明的信息,但仅仅是可能性而已。至于其它的所谓外星人发现均没有可靠证据。
应该说,宗教的产生是有其现实根源的,特别是以难以为科学或唯物主义理解的现实性“神明”为依据,就此而言,本书不赞同科学和唯物主义对其粗暴态度,但也不能就此认可宗教对“神明”的无限夸大。宗教因其浅陋简单的认知方式,使其将本来属于自然存在的“神明”超自然化了并进行夸大虚构,也是根本错误的。
科幻宗教是新时代下的新宗教变种,但由于科学色彩的迷幻性,往往使青少年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此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E、 宗教属于蒙昧的落后意识形态
宗教起源于神明观念,而神明观念则来自于蒙昧的智人时代。神明观念的出现并非偶然或者是迷信编造,而是基于灵魂的现实性。《在之演化》明确指出,灵魂的现实存在是宗教观念泛滥的基础,唯物主义对宗教的无端批驳是不合理的。但也同时认为,“灵魂就是生命主体程序基于自然机制而被置换到闭合磁场后所形成的虚幻精神,任何生命体都可以基于自然机制形成灵魂”; 灵魂与梦可能源出于“同一个成因:来自于生命的主体程序和闭合磁场的结合”。这就是说,灵魂不过是现实现象而并非超自然,且并非如宗教那样,将灵魂“超自然化”、“神化”了。事实上,“自然发生的闭合磁场作为主体程序(精神)的一种置换载体可能还相对不够完善,只能承载一些容易接受的主体程序,还不能承载人的全部信息,甚至还不能承载一些主要的主体精神,这使其在承载被自然置换的主体程序(精神)后,容易造成不完全和不稳定现象。因此,这往往会使被置换到闭合磁场的精神我种模糊的感觉,还远不能具备真实感,因而造成了精神的虚幻现象,且往往还会由此而导致妖魔鬼怪等现象的产生,宗教因此而构筑起人类的信仰体系”(参阅《在之演化》,p143)。这就是说,灵魂作为一种不完全的精神,其性能远不如肉体所承载的精神,又怎么可能产生宗教所鼓吹的那种神化传说的所谓神仙境界和神化的能力哪?
由此可见,宗教尽管有其现实性的灵魂做基础,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但其所建立的庞大宗教理论和所描述的宗教现象的绝大部分都是毫无根据的。当然,这根本上是与其蒙昧时期的低下认识水平有关,也是出于一种信仰的需求。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特别是现代科学的飞速发展正不断蚕食宗教信仰,人类对宗教的迷信已经越来越少。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詹穆斯·H·路巴 (James H. Leuba)在1914年做了里程碑式的调查。他发现:在1000名随机选择的美国科学家中,有58%表示不相信或怀疑神的存在;而在400名“大”科学家中,这个数字上升到了接近70%。20年后,路巴用有些不同的方式重复了调查,发现这两个数字分别上升到了67%和85%。1996年,英国《自然》杂志社重复路巴的调查发现:从1914年以来,有60.7%的美国科学家表示不信或怀疑神的存在。1998年,他们又模拟了路巴在1914年第二阶段的调查,以美国科学院中科学家的信仰为调查对象,发现信神的比例创下了历史新低--只有大约7%。
上述统计充分说明了宗教思想的愚昧落后性,目前仅仅由于科学在某些方面存在未解之谜和漏洞,才使得宗教信仰还有一定的机会可乘,但相信随着人类水平的提高和新的、更发达的认知形式的出现,宗教将会彻底淡出人们的认识思想领域。不过无论何时,先进的人类总是允许不同的信仰者存在的,尽管宗教信仰者的思想蒙昧甚至十分无知可笑,但作为一种信仰宗教对他们却是有着很大生存意义的,另外也有利于社会安定。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们理应给他们一种相对宽松的信仰环境。不过,人类历史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落后的意识形态和落后的人类必定是要被更历史所淘汰的,虽然我们允许不同的宗教信仰,但如果继续利用宗教欺骗世人,就像网上许多人妄想通过建立所谓的新的宗教,冒充所谓的“圣人出世“到处行骗,则就是为世人所不容许的了。请大家一定注意,在当代文明昌盛的情况下,真正的思想家(或者圣人)一定是具有先进意识形态的思想家,而绝非宗教信仰者!
F、 宗教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和随机性倾向
宗教教义虽然是建立在对“神明”的崇拜和信仰基础上的,但同时从中也不难看出它们的功利性思想。他们都首先认为只有本宗教的信仰才是最正确的,信仰本教将会如何如何地好,不信仰本教将会如何如何的不好。这显然是一种明显的功利思想,他们的宗教教义因此而存在很明显的功利理念,从根本说,历史的宗教争端都是基于宗教的功利性需求而产生的。在古代,宗教战争以欧洲、阿拉伯国家为甚。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已不单纯是意识形态,而逐渐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强大的政治力量。教会把哲学、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都置于神学控制之下,有权直接调动军队来镇压和屠杀异端分子。每一次宗教战争或宗教改革无不书写着血泪历史。
宗教往往也是个机会主义者。在中世纪,那些执着于现实和科学的人们往往受到迫害,如哥白尼、布鲁诺等在证明了地球中心说是谬误后,其理论和身心都受到了宗教的无情迫害和压制,可是当科学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时候,他们又不得不转而改变自己的理论体系,而又通过科学来粉饰自己。这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为本宗教所崇拜的至高无上的“神明”的言论居然也会犯错误。这充分说明了宗教的随机性和不严肃性,同时也说明了其宗教教义从根本上就是经不起推敲的。
当然,站在自然角度上,我们也不能否认宇宙中也可能存在远比人类强大的文明,他们或许真能够与人类左右动物一样地左右人类的命运,但对这个问题却一定要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无端猜测、虚构和传说上,这是一种对人类很不负责的态度。事实上,迄今为止,除了人类的现实生产力和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具有显著的改造自然社会的能力外,人类及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在按照宇宙的自然演化规律进行的,也没有发现其他所谓的“超自然”所留下的影响痕迹,那些虔诚的信教者也没有因自己的信仰而得到多大改变。退一步说,即使我们确实已经确证我们发现了远比人类强大的文明,我们也不能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们”,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命运主宰和主子来进行宗教崇拜,通过乞求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因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就一定会将我们置于任人宰割的不安全状态,也会丧失自己的起码人格和尊严。
G、 人类应与虚构的“上帝”平等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能证明宗教所宣扬的“上帝”、“耶和华”、“佛”等超自然“主宰“的存在。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要对此所虚构的“主宰”进行顶礼膜拜,将这些所谓的“主宰”完全置于人类之上?假如真有所谓的“超文明”存在幻化为“上帝”企图主宰人类,人类难道就应该如此地卑贱地匍匐于所谓的“主宰”脚下,而心甘情愿地任人宰割?不,真正的人应勇敢地说“NO”,人类应该主张在任何情况下,主体都应保持平等自主。
1. 宗教的“主宰”是完全虚构的
宗教是建立在对“神明”的想象和幻觉基础上的,按照宗教对“神明”的理解不同,宗教基本上可分为分为自然宗教、神化宗教、科幻宗教 deng等等三种等等等三种。其中,前两种属于过去时宗教,而科幻宗教则是一种新类型宗教。科幻宗教与神化宗教是一样的,其实质都是“超自然崇拜”。他们的很多教义、理论都是毫无根据的,或者仅仅来自于虚构的材料、传说和心理幻觉等,但科幻宗教往往能够打着科学、唯物主义的旗号,故更有很大的蒙蔽性。
所有的宗教基本上都有这样一个教义上的共同点:宇宙必然有一个主宰,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由此主宰缔造的,人类不过是这些“主宰“的一个产品而已,人类的命运完全由这些“主宰“决定,人类必须要膜拜宗教构想的“主宰“。于是在这样的宗教构想中,“上帝”、“耶和华”、“真主“、“佛”等“超自然”的主宰便由此而“诞生”。然迄今为止,所有的宗教都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主宰的存在。为此,这些宗教就利用人类征服自然能力和生命力还相对较弱的心理弱点,提出了“因信得救”、“心诚则灵”的方法,意即要人们先信仰,然后就可以理解他们的宗教教义,但很显然,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做法。想想看,一个人如果其思维和认知方式完全按照宗教的方式进行,岂能不对宗教进行信仰和膜拜?更可笑的是,既然他们所认为的“主宰”只有一个,却在不同的宗教中有不同的“主宰”,各自宗教的信仰者都在互相指责对方的宗教“主宰”是不存在的、是骗人的。因此,不同的宗教之间、同种宗教的不同派别之间,也会不断地进行争论,甚至爆发残酷的战争,这明显反映了人类利益争夺的实质,哪里还有宗教的神圣可言?
据上所述,理论上,宗教所宣扬的“上帝”、“耶和华”、“佛”等“超自然”的主宰是根本不存在的。
2. 所谓的“超文明”也属于宇宙自然系统
人们以往总是认为,宇宙是由物质、能量和信息构成的,但统一的信息论认为:信息不过是能量的表征,信息是不能脱离能量而单独存在的,它们具有明显的同一性,我们因此不能将信息和能量硬性割裂开。它们应当属于同一种客观存在。这样,就人类所能极限触及的认识域,再根据非物质和物质形成过程中的诸种不同形态,我们基本上可以确认宇宙是由能量(非物质存在)和物质存在两大类构成,此外不存在任何的“超自然“存在。即使真的存在所谓的“超文明”,那么,即使按照宗教教义所虚构的那样,“他们”的自我也肯定属于智慧的、精神的。精神性存在的实质就是主体程序,而主体程序则是通过自然演化而形成的具有主体性的程序,他体现为一种由低级到高级的精神性自然演化进程,各种生命体及其相应的精神都是来源于此。主体程序是一种特殊的复合信息,作为能量时,体现为对生命机体的控制和引领。主体程序会随着宇宙的演化而不断走向高级,并有可能发展到远超于人类的极高文明。但无论他们多么高明和智慧,甚至发展到 “神明”程度,其也不过是复合信息即能量子序列的一种,属于能量组合的一种特殊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相对高级而已,根本不至于使人类对此进行“超自然”的宗教崇拜。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是由物质和能量(信息)构成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超自然”。
因此,无论“超文明”多么高级,“他们”也只能属于由物质和能量构成的自然系统的一种,是自然演化的结果。“神明”或许也是真实存在的,但“他们”也应完全隶属于自然系统的一种。
3. 人类应勇敢地主张与虚构的所谓“主宰”的平等地位
宗教自诞生以来,便一直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寄托,实践也证明:精神寄托对人类精神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他有利于人类价值观及幸福感的产生,同时也有利于生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人类初中期社会,宗教有其重要的社会价值和作用,这在原始社会和古代社会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但任何社会意识形态都有其时代适应性问题,宗教毕竟属于一种过去的落后意识形态,在新文明昌盛的今天,这种意识形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认知方式的正确发展。宗教在其无限的崇拜和信仰中,已经越来越远离了现实性“神明”,其人为设定的那些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主宰者已经明显地显示了其虚构性,这使得宗教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越来越成为一种功利性组织。这对宗教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是不利的。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一发展趋势的弊端,将人类从无限极端的信仰崇拜中拯救出来,以还原宇宙、生命体、人类社会一个真实的面目,为推动人类的不断进步而努力。随着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进步,人类会发现越来越多的秘密,或许我们会在有一天能够确证我们已经发现了远比人类强大的文明,又或者真得存在一种能力上强大无比的“主宰”,但即使如此,我们难道就应该并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他们,而使自己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奴仆地位吗?、
首先,“上帝”、“耶和华”、“佛”等所谓的主宰是完全虚构的,其虚构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一,人类出于某种需要的虚构;其二,人类基于认识上的无知而主观设定的;其三,人类幻化的“超文明”。在这三种虚构的“上帝”中,只有第三种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无论是虚构或设定的”上帝“,还是真实存在的“超文明”幻化为而成的“上帝”,都没有任何理由来企图使人类来服从于“他们”的主宰。无数历史事实已充分证明,附属的、被护佑的人永远也不可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且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幸福,更不可能使自己得的很好的发展。当然,就征服自然的能力而言,人类或许远逊于只存在于理论上的“超文明”或所谓“主宰”,是难以实现绝对平等的。但是,为了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为了获得真正的自由幸福和健康向上的发展,作为主体性存在,起码应该在主体地位、尊严、生存权利等方面诉求平等,主张以平等方式来对待“他们”,而绝不能像那些过于虔诚的宗教教徒一样,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们”,通过乞求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命运主宰和主子来进行宗教崇拜,完全匍匐膜拜于所谓的“主宰”之下,彻底丧失了人格主体尊严。无疑,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愚昧的,甚至是泯灭人性的!!!反之,如果真有“主宰”主张宇宙所有都臣服于他,那么这种主张难道不应该被认为是不合理的、野蛮的、残暴的吗?难道不应该抗争吗?根据“寰宇内外皆平等”的宇宙基准法则,如果一种宗教或信仰要求信徒必须臣服并绝对信仰他们所谓的“主宰”,甚至公然要求信徒做所谓“主宰”的奴仆,那么就可以断定这种宗教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邪恶的。
真正的有识之士,都应该首先树立起对自我的信心,并勇敢地破除迷信,脚踏实地,做到一切从现实出发,坚持主体平等自主的原则,捍卫主体尊严,相信“世界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要靠我们自己”。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H、 宗教终将融汇于新文明
新文明不否认宗教具有某些方面的合理性,比如他们都认为“灵魂”是一种可能性存在,在这一点上,新文明与宗教的立场是一致的,反对无神论和唯物主义对“灵魂”的一棍子打死的粗暴做法。但新文明人认为,宗教也不能因此而把自己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刻意神化自己,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存在有其产生、发展的过程,也必然和任何事物一样会最终走向衰亡。不过,宗教的消亡可能会用一种体面的方式——溶于新千年以后产生的人生命史上最强大的文明——新文明的滚滚洪流中。
随着人类认知水平的提高,“灵魂是否存在”的这个本来是形而上的问题似乎正在变成一个形而下的问题,因为的确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灵魂”是可能存在的,否则,就不能解释梦境的真实感以及“灵魂附体”、 “濒死体验”、“ 灵魂出体”等现象。生命已经有几十亿年的历史了,其所造就的盎然生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给精神带来很强的“气场”,而这个“气场”也可能不会随着生命体的死亡而完全消失殆尽。因此,生命体精神或许真的可以拥有另外一种载体,使之以“灵魂”的方式存在。但是精神、尤其是人类精神应当是最为复杂信息现象,而精神信息越复杂,其精神载体的物质结构就越高效复杂,材料品质就越高级,低级的载体是无法承载高级的精神的。因此,一种精神是否高级完全可以通过其载体的结构复杂度和材料品质度予以判断。自然界或许真的存在不同于生命体的另类精神载体,但由于其产生于自然界的自发性,或者只是作为生命体的附属品而存在,故其复杂程度和材料品质应当低于生命体。就实体性而言,由于迄今为止我们都没有见到实体性的所谓“幽灵”,故如果其存在的话,那么其至多也只能是一些难以被人类所观察的行迹微弱的“轻飘”存在,这使其无论就其复杂程度和信息储存量而言,这样的精神载体是不可能与具有明显物质实体形态的生命体相提并论的,更远不及人脑。因此,如果宗教界所谓的“灵魂”是个真实存在的话,那么其最多只能承载人类精神的一部分信息或者是极少信息,使其在精神生动性、感受性、信息量和主体性等方面将大大低于人类,他们最多只能是一种附属于人类精神的另类精神存在,而绝不可能高于人类精神,这一点我们在睡梦中可以感受到。梦的实质可能是人类自我精神暂时被另外一种精神载体置换出来后的真实游历,但这种经历明显具有模糊性、感受性和主体性较差等特点,据说也有人有过“灵魂出窍”的经历,其形成机制和特征也与梦基本类似。因此,就精神的功能性而言,在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灵魂”、“元神”应该远不及人类精神,这种精神主体即便生存也已经没有多少意义,而与精神死亡其实没有很大区别了。
因此,无论何种“灵魂”以何种方式变化和存在,其精神功能与生命精神相比只能属于次要的,他们只多是以依附于生命精神的方式存在,属于生命精神的特殊类型,而不可能超越生命精神、甚至人类精神 ,人类精神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高级的精神存在。但是,由于“灵魂”另类和虚无缥缈的特征给人类造成了一种很大的神秘感,许多人便把这些依附于生命精神的低级精神现象反而给予以升格和神化了,并由此升华为主宰宇宙万物的第一原动力,这就是宗教产生的深层原因。另外,由于人类生命体仍然具有相对脆弱性,他们宁可相信冥冥之中真的有神力来保护自己,并由此形成了最后的精神寄托,这也是许多人宁可相信宗教和命运的根本所在。基于此,尽管这些宗教所鼓吹的“神迹”完全无可考证,但由于许多人仍对自己所沉积的精神寄托和信仰深信不疑,由此经过长时间的沉淀,便形成了 “七魂六魄”、“天堂”、“地狱”、“上帝”、“神仙”、‘“三界六道”等似乎栩栩如生的光怪陆离的宗教思想。而事实上,除了“灵魂”这种低级的另类精神现象是可能存在的以外,其他可能一无所有。
就人类精神的功能性而言,认知方式和意识形态是存在先进与落后之分的,正如成年人的认知水平高于婴幼儿,高级动物的认知水平高于低级生命体一样,但如果反过来说那就显得很可笑了。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的认知水平只会越来越高级,意识形态越来越先进,而不是相反。这主要是由于人类在不断演化中,通过不断的知识传承和经验积累,随着改造自然能力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取得更高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视野。古代圣人思想再深邃也只能局限于那个时代的视野,而不可能超越时空认知到当代社会,因此古代文化中某些因素可以批评地传承,但绝不可以崇信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样就会愚昧到害人、害己、害社会。
宗教产生于万年以前的蒙昧时代,那个时期人类的认知水平可想而知,其后的宗教虽然经过长时间的改进有了一定的改善,原始宗教也不断向它的高级形式发展。但无论宗教怎样改头换面,作为一种古老的认知方式的意识形态的整体性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仍然还是那个古老迟暮的思想文化,而且与时代性需求日益相去甚远。因此,宗教早已成为一种落后甚至是愚昧的认知方式和知识形态了。民调机构盖洛普国际2014年底搜集数据,来自65个国家的63898人接受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宗教文化最浓厚的国家是泰国,94%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信教,紧随其后的是亚美尼亚、孟加拉国、格鲁吉亚和摩洛哥,信教比例均为93%。这个数字本身也说明了,宗教信仰度与其国家和地区的落后程度成正比,越是落后不开化的民族其宗教信仰度越高,估计类似于非洲边缘地区、印第安人、太平洋岛屿地区和国家的宗教信仰度可能达百分之百。
宗教的弊端还表现在其在历史上始终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迫害,而这些迫害甚至超越曾经给人类带来重大人为灾难的纳粹主义和阶级斗争,位居各种人为迫害的第一位。宗教迫害的表现有信仰冲突、政治、战争等方式。宗教迫害根本原因是基于宗教团体的利益争端,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宗教的虚伪性。虽然宗教在导致直接死亡的人数方面可能不如纳粹主义和阶级斗争主义,但由于宗教争端所导致的迫害历时最为悠久、范围最为广泛、程度最深,宗教迫害不仅仅体现在肉体方面,更重要、更为可怖的是他们对具有不同信仰人士的精神迫害,而这种迫害甚至更甚于肉体迫害。基督徒受到的非基督教势力迫害的典型案例主要有:(1)犹太教和罗马帝国对早期基督教创立者及其信徒的迫害,他们以十字架酷刑处决耶稣后,罗马帝国长期迫害和屠杀基督徒,直到君士坦丁大帝解禁并皈依基督教;(2)根据伊斯兰教法的规定和民族习俗,各个伊斯兰社会对被征服地区基督徒存在迫害和歧视;(3)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君士坦丁堡等地屠杀基督徒、进行掠夺和破坏,把被征服地区的大量教堂改建为清真寺;(4)1915年的“亚美尼亚大屠杀”;(5)20世纪以来,基督教团体估计现今约有100万基督徒面临着专制国家的迫害,2010年的调查显示2008-2010年之间全世界宗教迫害的案件中至少有75%是对基督徒的迫害。欧洲基督教民族的社会对犹太人和犹太教的歧视和迫害包括,十字军东征,迫害异见者。罗马天主教会或以天主教为国教的国家或天主教徒实施的宗教性迫害主要包括:利用宗教名义的政治迫害(如法国宗教法庭处死圣女贞德),对“异端”和新教徒的迫害,以猎巫等反魔法、邪术、迷信的名义的迫害。新教徒或其团体或以新教为国教的国家实施的宗教性迫害主要包括:利用宗教名义对新教徒的进行政治迫害,对“异端”和天主教徒的迫害。伊斯兰教的迫害主要包括:逊尼派、什叶派、苏菲派的内斗,对伊斯兰国家的基督教徒、祆教徒、犹太教徒的迫害。佛教的宗教迫害包括:阿育王曾将以万计的分那婆陀那国的拜偶像外道屠杀,甚至将异教徒全家活活烧死屋中 ;亦曾因佛教僧侣不与外道一起和合说戒,而屠杀了都城内的佛教僧侣。
宗教所有的上述特征表明,宗教已经进入到了他的迟暮之年,他对人类历史的正面积极作用越来越式微,人类必须寻找到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全面替代宗教的地位,但在新文明诞生以前,这种具有全面替代作用的方式仍然没有出现。虽然文艺复兴以来,哲学和现代科学先后姗姗来迟,但从他们所发挥的作用来看,仍然远不能具备可以替代宗教地位的功能,反而(如现代科学)将人类社会搞得更加纷纷扰扰、乱象环生,导致越来越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各种战争,现代科学对二次世界大战难辞其咎。不过,人类毕竟是不断进步的,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新千年之际,人类已经来到信息时代的关键环节,一个崭新的文明形态——新文明已经绽出。新文明是人类的终极文明,将启动超越生命体的宇宙第二次巨变,可以彻底解决基于生命体而产生的基本问题。
人类所有的包括宗教在内的社会问题和基本矛盾都是基于生命体的生老病死的规律所赐予的,而宗教产生的更深层次的客观现实根源主要是基于人类对“死亡”的无奈,为此所有的宗教都只好把终极希望寄托于自己通过幻想所编制的“神”。人类基本的生物本能就是趋利避害,就是维持自己的生存,但是在人类的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这个基本本能的需求的时候,宗教那些所谓的“神”、“上帝”就非常有市场,他们用一些所谓“天国”、“来世”等虚幻的根本无法证实的“观念”赢得了人们从心理上的依赖。因此,只要彻底解决人类的生老病死问题,战胜“死亡”,那么导致宗教产生的最根本问题也就迎刃而解,而这个极为浩大艰巨的任务正是由新文明来承担的,新文明的核心正是可以彻底解决人类“死亡”问题的THSP工程。
既然宗教产生的主要客观现实原因就是因为人类的现实力量无法保护人类生存安全和终极出路,那么,当新文明能够真正从现实层面彻底战胜“死亡”而根本性实现人类对永生和安全的终极性需求时,当新文明的THSP工程彻底克服了生命体的生老病死规律的缺陷的时候,当新文明甚至能够保障他们各种实实在在的各种幸福自由的时候,当新文明已经完全可以从现实层面承担那些“上帝”、“神”只能从虚幻层面作的各种许诺的时候,人们还会去相信那些本就是通过幻想编制的虚幻,而现实根本无从证实的所谓“天国”、“来世”吗?那些原来笃信虔诚的宗教徒还有理由不相信新文明吗?人类毕竟还都是一些非常现实的动物,答案自然非常明确。
宇宙发展浩浩汤汤,人类必然会走向越来越文明的未来,我们相信当一种文明非常合理、非常有益于人类发展的时候,即便是曾经“顽固”的各种宗教势力也必然会附之以支持和拥护的,毕竟宗教的宗旨也是为了人类的美好的未来。因此,随着强大新文明的不断兴起,在宗教的衰亡成为必然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认为宗教会采取一种更为开明的方式,以一种不是被否定的方式自然融于新文明的滚滚洪流中。
(全文参照《新文明》,第三卷,三大批判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新文明三大批判之一:现代科学理论批判新文明三大批判之二:哲学意识形态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