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弯湾;听歌学夫妻之道第二期
如果我说我曾经听一首网络神曲,一首很“低俗”的歌听哭了,你信吗?
不管你信不信,当年,我就听《爱情买卖》听哭了——我要是跟别人讲我听《爱情买卖》听哭了,可能别人都会觉得我在讲笑话,但这是真的。
我在2013年的时候,遭遇了人生到目前为止最大的感情波折,在深夜的时候,乱听歌,本来是想听一首《爱情买卖》来放松一下心情——因为它俗嘛,因为它口水歌嘛,因为觉得自己高雅嘛,所以以为听起来多少都会有一些戏谑的成分,就当解闷听了。
但听着听着,我他妈听哭了——爱情不是你想买,想卖就能卖——现在想要用真爱去哄回来,已经哄不回来了。
2013年,我大学四年级,有个谈了三年的女朋友,跟我分手了。
哎哟,人生第一次品尝到真正的失恋之苦,那个怂哦,那个贱哦,那个烂哦——我现在打下这行字,用的是17磅的字号——我就是在当时失恋的时候,天天睡不着而搞近视的。
失恋了,觉得自己错失了人间最美好的姑娘,想起自己当初的各种畜生不如的行为,特别后悔,特别难过,又想到假如没有了她,我以后的人生就毫无意义了——于是我就花了很大力气去挽回。
在中国海洋大学女生宿舍楼1号楼的楼下,我手捧鲜花,摆上蜡烛,叫人把她骗下来,向她道歉,求她和好——然而,并没有用,她还是拒绝了我。
楼上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女生们,各种乱七八糟的尖叫都有,她们不知道我正在进行的操作是挽回而不是表白,于是大喊,“要是谁这么向我表白,我百分之百答应他”“妹子,玫瑰花你要是不要的话,送给我行不行”。。。
她的态度特别坚决,各种好言好语跟我讲,说我们不可能了,说她已经不爱我了,希望我以后再恋爱的话,不要给自己挽回的机会——因为你一旦想要挽回,说明你已经失去了,你已经失去了,就不可能再挽回了。
就像那个被无数人用烂了的比喻——你放风筝,线断了,就不可能再拉回来了。
我回到宿舍,灰心失望,晚上听歌,就听到了《爱情买卖》——卧槽,这明明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歌曲啊:
“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
“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我呸)”
这首发行于2009年的歌,正好是十年前的事,当初那叫一个红遍大江南北,红遍山川和草原。
很多人觉得它低俗,我不认同。说它俗,这是没错的;但俗不等于低俗。
如果要说一个作品“低”,那就要看它的动机,是不是在把人引诱到对世界产生破坏力的程度,比如有些下流、龌龊的东西,拿妇女开玩笑、拿残疾人开玩笑、拿受害者、拿国家民族英雄开玩笑的东西,那才是真正的低——也就是low。
但俗这个东西,它表明的就是受大众的喜爱程度,这跟高低无关——一些小众的东西,当他被大众接受,它就俗了,但这不代表它不好,甚至表明它好。
比如赵雷还没有火的时候,人们听《成都》,觉得好听,喜欢;但后来赵雷大火,满大街都是《成都》,那些一开始因为喜欢小众而自鸣得意的人,开始嫌弃赵雷和《成都》了,觉得他影响了自己的逼格了——这种行为和想法,反而更low。
比如现在有人说,他最喜欢的外国作家是海明威,最喜欢的作品是《老人与海》——然后有些文艺青年可能就要鄙视他了——“呵,看这种小学生都看的东西,真的low,你应该看看马尔加斯博尔赫斯这个斯那个斯”——当然,小众也不是不好的代表,它只是表明了两个问题——1、它还没有被大众熟知;2、或者它不适合于大众。
故作高雅、故作高深,比真正的俗是要更恶心人的,很多时候,所谓高雅,就是跟人民作对。
扯得有点多了,但这一段关于雅和俗的讨论,我个人觉得也还是比较具有参考意义的。
我们回到歌曲,回到婚姻。
《爱情买卖》,它就是直白、它就是浅显,它就是朴素——但往往朴素的东西,它就越更像是真理。比如我们讲“知识就是力量”“发展才是硬道理”,它就是很朴素,但它就是真理啊。
同样的,“爱情不是你想买想卖就能卖”,它就是真理啊——你想买,人家不卖了;你想卖,人家不买了——你再道歉、你再表决心、你再用力、你再死皮赖脸,你家不需要了,人家不爱了,人家觉得厌烦了。
就像我认识的一个阿姨和他老公。他们年轻的时候,男的天天在外面喝酒,女的说,二十块钱去买盆花吧,男的说“买那些无聊玩意干嘛,我还不如去买两个猪腰子呢”;
女的怀孕,风扇坏了,自己修,马桶堵了,自己掏——男的呢,朋友要紧、兄弟要紧,经常不回家。。。十多年过去了,女的一直要离婚,男的一直不让离。
醒悟了,觉得还是家庭重要、还是老婆重要了,懂得不买猪腰子而是买鲜花了,懂得不是花钱请人喝酒而是买项链给老婆了——但是女的,执意要离婚,“我已经寒心了,我已经不爱你了”。
那些没离婚的人,或者已经离婚的人,你们要是再去好好听听《爱情买卖》,或许就不会那么肆意和任性了。
不要等到要去挽回的时候,才想起曾经的自己不叫人。就像2013年的我,后来翻到前女友的微博:
作者简介:李弯湾,跨性别视角的情感作者,原创文章,转载请联系作者,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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