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改后金为清以后,立志要建立一个像中原王朝一样的国度,与中原王朝平分秋色。
随后,清军进入山海关,成功取代明朝,成立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这一野心逐渐被顺治、康熙等帝王追求成为现实。
而想要实现这一切,除去中央集权统治的基本方针之外,基层职能的安排与划分,自然也成为了重中之重。
那么清朝年间的一千三百多个县之中,究竟有多少正式编制?清朝各个等级的职官,又相当于现如今什么样的岗位?彼时的“公务员”们,大概都做着什么样的工作?
想要了解这一切,首先应该清楚的一点是,清朝每个县的等级并不相同,政务繁简也各不相同,见一叶而知秋,显然是行不通的。
县级正式编制
清朝的县,大概可以分为三种,即大县、中县、小县。除此以外,因地理位置的不同,即便是同一等级的县,其等级配置也会有差异。哪怕官员的职务相同,见面也会有尊卑之分。
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偏远地区的官员到了京城以后,除去封疆大吏之外,还真得老老实实地站在京官身后,毕竟天子脚下,才是真正的权力中心。
至于清朝县级编制,往往有县丞、教谕、训导、主簿、巡检等主要官员,其他的则属于不太重要的底层配置。
就主要官员来说,没有太大的区别,每个县几乎都差不多,而像人们在相关资料中常见的官差、衙役等等,都隶属其中。
因县有大小之分,以及需求不一样,这类底层人员的配置数量,也会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区的县,也因发展需求的差异,底层配置人员也有差异。像一些闸官、河泊所官、僧会司、道会司等等,自然也会有一定的差别。
甚至有的底层官职,因当地发展没有需求,所以相应的官职只不过是虚衔。民间地主豪绅想要购买官职,大都也会从这方面入手。
当然,以上仅仅只是文职官员的配置,至于武职官员的级别则从不会固定。所处的战略位置不一样,设立的官员数量以及职位都会不一样。
以江南与边境地区为例,富庶且安定的江南中,武职官员的职位大都比较低,听命于县丞且负责当地治安即可。
可边境地区的武职官员,往往都能够自主调动兵力,听从军中将领的指挥。
由于没有具体到某个县,所以以最顶配的情况来看的话,那便是知县(县丞之上,大县或者京城周边县配置)、县丞、主簿、典史、巡检、驿丞为最主要标配。
剩下的训导、闸官、河泊所官、僧会司、道会司则视情况而定。
清朝前期还好,人员数量不足,但大都能够管好一切事务。后期则在人数配置上升的同时,办事效率反而降低。
对照情况
那么就上述官员来说,分别又对应现如今什么样的职级呢?首先,以知县或者县丞来看,是一县中的最高长官。知县是当之无愧的县长,而县丞则偏向于常务副县长。
每个县的钱粮、税务、户籍、治安等情况,都会由县丞决定。从某种角度来说,县丞不仅是警察局局长,同时还是法官、税务局局长等等。
其次,则是主簿一职,这一职务和县丞类似,管理事务的范围也在上述这几个方面。只是和县丞的官职相比,主簿的职务要更低一些。
不仅如此,县丞还有权要求主簿应该侧重管理哪些方面,哪些方面又不能过问。
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主簿即便心有不满,也只能憋在心里。等到县丞升职以后,他们才有机会替代。
还有典史这个职务,主要是监察监狱,和现如今的典狱长同样的道理,而这也算是县丞为数不多可以放松的地方。
不过因为地理位置或者实际情况不同,倘若某个县没有设置县丞、主簿的话,那么典史在监察狱囚的同时,还类似于代理县长。这种设定虽然算不上混乱,但也的确没什么可取的地方。
最后,是巡检、驿丞以及僧会司、道会司、河泊所官等等,前两者无非是警察以及邮政官员,后面几项则比较难以细分。
至于上文中提及的闸官,那就更少见,整个清朝也仅仅只有32人,大概类似于现如今的水利局局长。
整体来看,这种制度方式算得上封建王朝年间的优选,但放在今天的话,显然已经过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