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好!我是叶子与青荷,今天我们讲的知识点是:消费税
1. 为什么要征消费税?
剁手败家的物品,国家都征了消费税,毕竟我们的国家是提倡艰苦奋斗的。
2. 哪些被纳入了消费税的范畴?
主要的,成品油、烟酒是正品,再加上七样奢侈品被纳入了。哪七样呢?三“高”家族,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交通工具”三兄弟,游艇,摩托车,小汽车。妇女之爱,贵重首饰及珠宝。其他就是环保考虑了,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3. 计税方法
从最少的记起,一是从量计征。也就是不管价格多少,只管数量卖了多少,一般是论吨卖的东西。啤酒、黄酒和成品油。即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经常见得啤酒,价格<3000元每吨的少收点,220元/吨的消费税。价格≧3000元每吨的多收点,250元/吨的消费税。黄酒是240元/吨。
二是从价计征。这里的价是总价,不是单价,也就是收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总价的话就是说这里就不仅关心价了,但还是价格起主导因素。也就是说这个东西比较贵,我们讲的奢侈品基本都是。计算就是总价*税率。经常见的高档化妆品税率15%。
三是复合计征。如白酒、卷烟等,都是伤身的,而且是大宗买卖,加收一成,让你抽少点,喝少点。应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费脑的在哪?
在包装物上。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但是,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税。
每天学习一点点,每天进步一点点。今天讲课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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