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好的古人(好官是什么样子)(1)

史记

读《史记》,先读了酷吏列传,发现这些人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而是敢于和豪门权贵死磕的人。当然司马迁还写了循吏列传,专门记录他认为的好官。有很多人解读,司马迁记录好官,也就是循吏,只记录古时人,而记录酷吏则专写汉朝官员,是为了暗讽汉武帝重用酷吏,批评当朝吏治。也许当时司马迁有这个意思,但今天看起来效果不是那么明显,因为这些酷吏并不是恶人,那司马迁心目中的循吏又如何呢?循吏列传主要记录了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还有李离的事迹。

这些人的列传属于类传,就是把一类人放到一起做传,主要为了体现他们的共同点,因此每个人选择了一两个典型事迹,基本代表了司马迁赞赏的一方面。

做官好的古人(好官是什么样子)(2)

孙叔敖

首先是孙叔敖的事迹,主要是两件事。第一件是楚庄王想把小钱改铸为大钱,民众感觉不方便,市场秩序都不好了,于是孙叔敖提意见把这项政策改掉了。第二件是楚庄王想让大家移风易俗,把常坐的矮车换成高车,孙叔敖建议不要直接发布政令,而是让他们自觉换。怎么办呢?命令乡里把门槛加高,这样车过的时候,太矮了就会磕到,就像现在路上的人造减速带一样,底盘低的车容易剐蹭。于是大家自觉把车变高了。这说明什么?做官时要注意民众对政策的反应,不要一意孤行,而且施行政策要讲技巧,不要粗暴。

做官好的古人(好官是什么样子)(3)

子产

其次是子产。关于子产没讲具体事迹,但我们也大概知道他铸刑书,严格执行法律。这里司马迁只说了他为相后的结果“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以前的坏风俗都变好了,大家都变得很有道德。这说明官员的政绩不在其他,而在于治下民众安居乐业,风俗善良朴实。

第三位是鲁国博士公仪休。他的特点是“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他的事迹主要是倡导廉洁、不随意变更政策,而且政府及官员不与民争利。比如因为知道他爱吃鱼,他的部下送他一条,他坚决不收,认为我做着国相,可以自己买鱼吃,一旦收受了你的鱼,那我国相也做不成了,鱼也会吃不到了。还有一次在家里吃饭,觉得自己家种的菜好吃,立刻跑去园里把菜拔了,自己妻子织的布很好,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把织布机都烧了。

第四位是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在路上看到有人杀人,抓住一看是自己的父亲,于是把父亲放了,把自己送入监狱。然后通过别人和楚王说,杀人的是我的父亲,为了维护法制而杀了他,就是不孝,放了他败坏法制,那就是不忠,我只能死了。楚昭王都说,算了,没抓住人不是你的过错,你还是官复原职吧。石奢坚持认为不偏袒父亲就是不孝,不严格执行法制就是不忠,楚王赦免自己那是主上的恩惠,但自己选择死则是职责要求,于是自刎而死。石奢的事迹主要是说官员要做好本职工作,更要成为道德的表率,一死何足惜。

最后一位是李离,是晋文公手下负责审理案件的官员。因为偶然错判,置人于死,于是“自拘当死”,要用自己的命抵罪。晋文公认为这是手下人的问题,不需要他负责。李离认为我做着这个位置,并没有分给手下人,我的俸禄也是只给自己,现在有责任了,怎么能分给手下人呢?意思就是下属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领导的问题。晋文公说按照这个逻辑,你犯罪那我也有罪了?李离忽视了这个问题,只是说律法如此规定,必须执行,于是自杀。这个故事主要是认为官员要坚决维护律法的尊严,即使危害到自己的生命。

司马迁对这些循吏的选择,反映出当时儒家的主要治国观点和可能的问题。儒家治国,首重道德,希望通过官员的治理(最好是个人表率作用)实现移风易俗,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目标。其次是要懂得顺应民意,灵活施政,不要强行推广政策,不要扰民、与民争利。最后是朝廷制定的律法,官员一定要遵守。但治理国家是很复杂的一件事情,移风易俗也不是一朝能完成的,在国家治理好、民风淳朴之前,如何治理?这一点是很多儒家学说所有意无意忽略的。

最后说一点可能的问题,那就是公仪休的举动,过于夸张而近乎伪。鱼的问题勉强可以算是深谋远虑,但因为自己家的菜好吃就全拔掉,自己妻子织的布好久赶出去,表示不与民争利,近乎伪行。公仪休家里的菜能有多少?他妻子一个人能纺织多少布?居然能起到扰乱市场的作用?不拿出去交易不就行了?用自己的东西的确就不会去市场上购买了,但市场少了你这部分消费还不行了?全程都在靠你一家的消费生活吗?妻子惹谁了?正常做女红,手艺好点还没赶走了。这种事几近于荒谬。后世儒家中屡次出现虚张声势、装模作样的伪君子,不能不说多少有点受这种事迹宣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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