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尧
“出现任何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货。”崔先生在电视上看到的这句话现在已经成了空话。几天前,他在看电视购物节目时相中了498元的平板电脑,当即打电话订购,拿到货后发现问题想退款再次拨打电话,对方听闻要退货竟然不说话了……
买平板电脑只要“498”,想退货却很难
10月21日上午,荥阳市民崔先生告诉记者,10天前他在家看电视,看到一档电视购物栏目,栏目中推销者口若悬河,将一款品维尔品牌的平板电脑说的功能强大。“我当时看这产品既可以上网又可以打电话,功能很全面,关键是价格也不贵,只要498元,包括了机器的费用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当即我就决定买一台。”崔先生说。随后,他拨打了电视上显示的订购热线,对方热情地回答自己的各种问题,把地址都问清楚后,双方约定货到付款。
没过几天,崔先生就收到了这款平板电脑,迫不及地打开包装后,赶紧试试机器怎么样。但充上电后,摆弄了好长时间发现机器并不怎么好用,而且不管怎么设置也打不成电话。当时崔先生以为是自己不会使用,于是等家人回来后再试试,可不管是谁怎么摆弄,平板电脑都打不成电话。“既然不能打电话,那498元中包含的电话费不就白瞎了吗?”崔先生心中有了退货的打算。
没想到的是,当他打电话给订购热线时,对方听闻要退货,竟然不说话了。任由崔先生在电话那头“喂喂喂……”,对方就是不回应。崔先生挂断电话再继续拨打,不论打几遍,当初一打就通的订购热线,怎么打也没人接,他气不打一处来。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电视购物须多留个心眼
21日下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崔先生提供的订购热线,当记者提出要退货时,对方便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对方均在电话接通后挂断。“与在实体店购物不同,电视购物的风险要大得多,维权的成本也比较高,且成功维权的几率也比较小。因此,消费者在选择电视购物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听到崔先生的遭遇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目前情况,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供了三种具体的维权渠道,供崔先生参考。“若电视购物不满意,崔先生可以找播放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台讨说法,也可以找所购商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家讨说法,最后还可以找到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或者消费者所在地的消协帮忙维权。”
该工作人员提醒,“7天无理由退货15天无理由换货”,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任何卖家都不能无故违反这个规定,否则相关部门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消费者在选择电视购物时,也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一定要在收货时与快递员当面验货,若对货物不满意或发现货物存在问题,消费者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郑州大学法学院张教授表示,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如果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相关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邱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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