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

今年,是国家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40周年,也是南京获得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40周年。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以来,南京十分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从改革开放初对历史文物的被动保护,发展到如今涵盖环境风貌、城市格局、建筑风格和文物古迹等多层次的主动保护,对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南京进一步加强了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彰显古都特色风貌,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今天,恰逢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文物保护:时代共进 人民共享”。2006年起设立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旨在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为了全面展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40年来的探索与实践成果,我局经过系统梳理和概括总结,今天将和大家一起分享“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探索与实践”,共同领略名城保护“南京品牌”的魅力。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2)

方飞 摄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与价值

南京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美誉,是中国位于南方的古都。近2500年的建城史、450年的建都史,给南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3)

南京拥有“襟江带湖、龙蟠虎踞”的环境风貌、“依山就水、环套并置”的城市格局、“沧桑久远、精品荟萃”的文物古迹、“南北交融、承古启今”的建筑风格和“继往开来、多元包容”的历史文化。南京是世界都城建设史上巧夺天工的杰作,保存着中国著名都城格局难得的遗存。古都南京体现了两种最重要的中华传统文化思想:明皇城和宫城中轴对称,布局工整,遵循儒家《周礼》的礼制;明都城与自然山水有机融合,体现了道家《管子》“因天材,就地利”“城郭不必中规矩”的规划思想。在中国著名古都中,南京的都城格局保留得最为完整。明代四重城郭的格局依然可循,城内南唐、明代、民国的历史轴线清晰可见,反映了南京作为都城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名城保护初见成效

在规划编制上

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完善名城规划体系。从1984年制定保护规划方案开始,四十年完成四版名城保护规划。在名城保护规划指导下,迅速开展完成了南京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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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源调查上

坚持“能保则保、应保尽保”,构建了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从2005年开展全市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库工作开始,我市逐渐构建了五类三级保护框架体系,囊括了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物的和非文物的、地上和地下的人文自然资源。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

在城市发展战略上

坚持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战略结合。从2001年开始,通过实施“保老城、建新城”“一疏散、三集中”“一城三区”,老城“双控双提升”等一系列城市发展战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

2008年,在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和多位专家的指导下,南京市提出了新城反哺老城的发展战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要求老城更新项目确立全市综合平衡的观念,进一步降低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单一地块为达到“就地平衡”而增加建设容量的行为。该战略从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以新城开发建设盈余反哺老城历史文化保护,从历史文化遗产增值、提升城市整体文化软实力的角度,更多关注长期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了现在门东三条营历史文化街区等一批历史地段的保护复兴。

在行动策略上

坚持思路创新探索形成富有南京特色的行动策略。南京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中,逐步探索出“找出来-保起来-亮出来-用起来-串起来”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工作路径。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7)

在法律法规上

坚持依法行政逐渐构建了“主干法 专项法”的保护法规体系。从1989年仅有《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到2010年出台《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之后又陆续颁布实施了玄武湖等风景名胜区的专项法规,为南京名城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8)

虽然南京名城保护初见成效,但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在高速城市化和快速发展背景下,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困惑:老城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核心的矛盾依然存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展现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名城保护实施统筹力度仍需提升,地下文物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居住类历史地段保护更新尚未破题。

十八大以来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持续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就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都作了非常重要的论述。南京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彰显古都特色风貌,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进一步严控老城高度彰显古都风貌

为重点展示老城“近墙低、远墙高;中心高、周边低;南部低、北部高”的总体空间形态,进一步塑造古都风貌名城特色,规划部门完成了《基于风貌保护的南京老城城市设计高度研究》,改变过往规划中对老城建筑高度的笼统要求,对南京老城范围内近5000多个规划管理单元地块全部明确了具体高度控制,并出台了《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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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控制三维示意

规定施行以来,规划部门梳理整改在手项目49个,相对原规划方案减少商办建设容量约80多万平方米,减少居住建设容量近10万平方米。尽管建设单位抵触阻力较大,多数项目均存在着种种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但市委市政府仍痛下决心,维护高度控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南京老城此后再没有一例建设项目突破老城控高。

进一步优化新城反哺老城机制探索保护资金新政策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1)

通过调整土地出让金支出结构,对南部新城、河西新城开发建设盈余收益,定额统筹部分资金,筹集150亿元用于老城保护和更新项目,进一步探索有利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土地运作更新制度。明确老城以历史文化保护为核心,改变局限于本地块、单个项目就地平衡和当前平衡的局面,进一步加强了老城整体保护,深入贯彻“整体保护、有机更新、政府主导、慎用市场”的保护方针。

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

我市成立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明确要求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事项和项目方案,均须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请市名城委审议。加强地下文物保护,2019年颁布施行了《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建立“先考古、后用地”的考古前置程序,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储、建设等部门的对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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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4)

在全国首创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制度,通过告知历史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对历史建筑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在历史建筑的转让、出租过程前后延续保护责任。

进一步加快突破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历史地段保护更新难题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5)

评事街历史风貌区保护与再生规划设计

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复兴过程中,我们由大拆大建到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由保护单体到保护街区格局和街巷肌理,由文物保护走向保护不同时期历史建筑,由保护文化到注重街区功能的转换和导入,实现了街区的复兴和建筑的活化利用,在破解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历史地段保护更新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在小西湖传统民居类历史风貌区保护更新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用小规模、渐进式、院落式有机更新方式,搭建“五方平台”,充分尊重民意和老百姓权益,实行“一户一策”,切实改善老百姓生活品质,延续小西湖历史风貌。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6)

五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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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湖片区规划总平面图

在颐和路近现代建筑风貌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时,坚持审慎推进,与古为新,保证居住主体功能,有限开放院落,加强空间串联,打造文化线路,推进文化、产业、空间的全面复兴。

南京文化遗产及文化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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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陶乐

审稿:朱佳

发布人: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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