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双版纳拍戏时,刘青云常常觉得惊奇:原来,中国也有热带雨林啊。
这里同香港全然不同。
要过泼水节,菜从野外现挖来炒,大口喝酒。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像在香港那样有分寸。
他第一次同大象搭戏,才知道这种庞然大物比大腕儿还难伺候得多——随身的工作人员好几个,刚拍二十分钟戏就热得罢工,必须洗个澡,再吃了甜点,才肯再上工。
也奇怪,动物这样做可爱,若是人也这样,就可憎。
开拍后不久,林雪来了。
胖子还是那个胖子,腆着大肚子,一口还算地道的广东话,离不了粗口。见人就问:「你不觉得那个大象很像我吗?」
剧组只有林雪和他是香港人。
刘青云的普通话实在不算好,吐字颇像个汉语说得很溜的鬼佬。为了这部戏,有老师来急训三个月,好一些,但还是不行。
林雪便时时在一旁充当临时的教师,帮他纠正语调。
刘青云这才想起来,他原本好像是内地的,后才来了香港。
说普通话的林雪,同他在香港认识的林雪不一样了。
不知他有没有想起,他们第一次有对手戏,林雪就在里面演一个河南人。这胖子一面吃饭,一面对他说:「阿sir,你的普通话很难理解啊。」
那部戏叫《非常突然》。
是银河映像出品的,二十年之前的电影。
▲《非常突然》,1998
在银河的那几年,是他们合作得最多的时候——《非常突然》里,刘青云是阿sir,林雪就是笨贼;到了《再见阿郎》,林雪成了恶警,刘青云演义盗。
一个正派,一个反派。
一个是主角,一个是配角。
▲《再见阿郎》,1999,这个结尾被人称神
后来离开银河,各自发展,刘青云终于当上影帝,林雪成了「金牌配角」。
有人请刘青云来内地拍电影,电影名叫《我的宠物是大象》。他在里面演一个固执的好人,而林雪,被请来演追债的反派。
旧朋友,老搭档。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二十年的时光,就仿佛从未超过昨天。
我自己很喜欢《一个字头的诞生》的原因就是,影响了人生命运的选择。
不是在某个重要的关头,或某些很大的事情上,而是在一些很无谓的事情上。
韦家辉是《一个字头》的导演,他的这番话却在本片主演刘青云身上十分应验。
▲《一个字头的诞生》,1997,导演韦家辉
刘青云着实起得好名字:青云直上。
他的电影事业肇始于偶然中的偶然,这个故事也要被讲烂了——一日,林爸爸看到电视上艺员选培班的广告,突然讲,你为什么不去试试看。
后来,刘青云想起来,觉得这话甚至不一定是对他说的,或许是对弟弟说的也不一定。
他刚刚高中毕业,在中环邮局,当邮差叔叔。这个邮局还呆过周润发,不过两人前后脚进来的,并未碰面。
刘青云脸蛋黑黑,个子高高,莫名其妙老有人问他为何不去当演员。
「所以我就去了。」
▲年轻的刘青云和曾华倩
演电影对刘青云意味着什么呢?可能是周润发,帅,酷,拽——说回来,中环邮局可真是风水宝地。
刘青云进了TVB的艺员培训班,这张黑黑的面孔有点东南亚感觉,在当年的同学里算不上多出众。
一毕业,便在《新扎师兄》拿到了配角——「fit佬」,广东话里就是身材很棒的意思——给师兄梁朝伟配戏。
▲《新扎师兄》,1984
从演小配角,到也有主角演,都要从早上拍到凌晨。但这种苦也是每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必经的一段磕磕绊绊——后来,刘青云也说,那时自己并不真会演戏。
一到二十六岁,刘青云突然开窍了,觉得自己不行,疯狂钻研起表演理论。
两年后,他在《大时代》里挑起了大梁。
▲《大时代》,1992,这部神剧影响了多少人的命运
又过了两年,刘青云和尔冬升去台北,拍《一代皇后大玉儿》。尔冬升给他讲了个故事,一个萨克斯音乐家和一个身患绝症女孩的绝恋。
刘青云听得喜欢,跟尔冬升说:「你要是拍,我想来演男主角。」
九四年,尔冬升的《新不了情》斩获金像奖最佳影片,刘青云靠它提名了自己第一个金像影帝。
到这时,他已经完成了从电视剧界向电影界的跨越。
▲《新不了情》,1993,导演尔冬升
九六年,杜琪峰、韦家辉等人组建了银河映像。
刘青云很快成为了银河的台柱,银河十部不朽经典,八部有他的身影,还都是主角。
杜琪峰偏爱他,说他比刘德华都要出色。
他不愧于这种栽培,从阿郎到盲探,从黑帮悲剧到都市喜剧,似乎没有他不拿手的角色。
▲《暗花》,1998,号称银河映像最佳
刘青云很怀念在银河的日子,他说那是他从影生涯中最快乐的时光。
「……拍一些自己喜欢,但是不卖钱的影片,」他回忆起来,笑得很开心。
▲《暗战》,1999
刘青云身上有着这样一种直觉,你看他在随波逐流,但他随的却是最适合自己的流。
当那些都市年轻人被世事打磨,学会放弃,学会圆滑,学会油腻的年纪,刘青云已找到终身事业,在自我实现的路上走出了一个不小的高潮。
但对他来讲,更可喜的事,是遇上了郭蔼明。
表面上看来,郭蔼明同刘青云并不搭调,她是一位「香港小姐」,更有美国机械工程硕士的学历。
「我以为她是修电视机的!」刘青云只是调侃他不懂郭蔼明的专业经历。去年,是两人结婚二十周年纪念日。
市民刘先生,真是一个又努力又幸运的人啊。
九九年,刘青云主演杜琪峰的《再见阿郎》。同他搭戏的胖子看起来很紧张,有些不知所措。
他认识他,平时做场务打杂,也演龙套的,去年两人在《非常突然》里也对过手,演得不错,尤其是对非科班出身而言。
▲《再见阿郎》里的阿肥
于是,刘先生对这个小配角说:
电影世界里,有一个角落是你的,这个世界都属于你的,所以你得为这个世界负责任。
这个胖子当然是林雪。
后来,林雪就常常回忆起这一幕,回味这句话,反复地对记者说,我要感谢青云哥,感谢他鼓励我走下去。
不过,我猜,每一遍的回忆,咀嚼起来味道可能都不完全相同。
刘青云与林雪同年生人。
彼时的刘青云已在云端,无论世事如何变迁,他在电影界的一席之地是不可能动摇了。
而林雪,随时可能连一个角落都欠奉。而且,连这一个角落,都是他拼着血与汗,挣来的。
▲《功夫》,2004,导演周星驰
如果说市民刘先生的故事由于其按班就步,令人安全感倍增,那这个从内地来的龙套林雪的人生,是本质上的「香港制造」。
尽管他从不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
十五岁时,林雪随父母从天津移民香港。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没受过什么教育,到了香港只能干苦力,当过工厂工人,做过搬运工,后在林正英的引导下,到片场当上了厂务。
在片场也不比工厂轻松,从道具到摄影,什么都要上阵。不过有明星看,有钱拿,还有盒饭吃,别的还图什么?
谁知道看多了,就萌生了自己演的想法。
刚好碰上杜琪峰《开心鬼撞鬼》的剧组,林雪便想跟杜导讨个配角来演,遭遇婉拒——这一年,刘青云已在电视剧里当上了主角。
直到九二年,《大时代》上映,刘青云变得家喻户晓,林雪也终于在《力王》里得到了自己有生以来第一个角色——一个怪兽。
▲《力王》,1992,别看图上林雪憨萌可爱,变身怪兽后十足癫狂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演怪兽6个钟有4000蚊,那时场务拍一组得220蚊,要拍9个钟。」
盛夏的邵氏二厂,温度足有四十。化上特技妆,穿上戏服,不说吃饭了,连上厕所都没办法。大半个身体泡在绞烂的臭猪肉里六个小时,被樊少皇叉着头打到晕头转向。
「导演一喊CUT,现场灯都关了!」
几十年后,林雪在电台节目上回忆这一幕,表情夸张,前仰后合,逗得两个主持哈哈大笑。
他自己一面笑一面回忆,从片场哭着出来,洗澡连个肥皂都没有,只得跟老表借了个车用清洗剂才洗干净。
有了这种惨痛的第一次,后来在杜琪峰的片子里挨摔,一块裹头纱布三年不换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忍的事了。
▲林雪和杜sir
林雪开始琢磨演技,又在周星驰的片子里跑了几回龙套,重回杜琪峰麾下,如愿以偿,过上「放下扫帚演戏,脱下戏服扫地」的生活。
直到《非常突然》,林雪的演技终于获得了杜导一个微笑。
▲《非常突然》,1998
为了《再见阿郎》的黑警角色,他同杜琪峰硬磨软泡好久,甚至辞演了周星驰在《喜剧之王》里为他度身打造的配角——这个角色后来交给吴孟达演了。
林雪就是认准了杜琪峰。
他赋予我电影的生命,给我好的基因。
▲《再见阿郎》,肥雪好大牺牲
更有甚者,他把杜琪峰当成另一种父亲——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毕竟,林雪心里知道,他的表演理论,都是跟在杜导身上当场务,听他调教演员时学来的。
市民刘先生告诉林雪,你在电影世界有一个角落,你要为这个世界负责。
九九年下半年,林雪出演《枪火》里的阿肥,获得了人生第一个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枪火》,1999
刘青云在《我要成名》中说出这句台词时,大约是由万千慨叹在心中的:
我承认自己运气不好,但我从未怀疑自己的才华。
▲《我要成名》,2006
从他九四年第一次提名金像影帝以来,过去十三年,他又被提名六次,均铩羽而归,由此博得一个「影后陪练师」的美名。
直到07年,终于坐上影帝宝座。
▲终于凭《我要成名》拿到金像奖影帝
「演员需要拿奖,但不是必须的。」
刘青云一贯把拿奖这事看得淡,内心也不是没有渴望。第26届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礼上,在听到自己的名字被宣布的那一刻,他双眼忽然望向太太,似乎想跟她确认一切。
「那一天的掌声比平时听到的更热烈些。」
林雪凭《PTU》斩获金紫荆奖最佳男配角,之后的岁月,他也越来越多接拍银河之外的片子——「那些角色跟我太像了,想要做更有突破性的尝试。」
▲《机动部队 PTU》,2003
只是只要杜琪峰有需要,他会立刻出现。
十几年浮浮沉沉,时而北上,时而南归。
越来越多人认识他,即使不认识「林雪」,也认识「那个胖子」。
他从来不怀疑自己的才华。
人们纷纷称他「金牌配角」,他倒不以为意。接受采访时,林雪抽着烟,很放松:
黄金配角不敢当了,然后我没把自己当配角,我演戏就是我的戏。
我就当自己是主角。
或许换句话说,他当自己是「捧哏」。
没有「捧哏」,再厉害的「抖哏」也是白搭。天津人的血还在他骨子里,他有时还自比于谦——如果当年留在天津,说不定德云社的历史要改写。
林雪可比刘青云有港式娱乐精神,也高调,他在香港主持《林说金曲》,从来不吝啬卖糗博观众的笑声,又来内地参加《吐槽大会》。
▲《吐槽大会》
一四年,林雪参演陈果的《那夜凌晨,我坐上了旺角开往大埔的红van》,并获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我特别渴望有一个奖……证明一下我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称得上一个演员。」
▲《那夜凌晨,我坐上了旺角开往大埔的红van》,2014
林雪甚至都演练好了,一旦获奖,只要感谢太太,陪伴他十八年。可能就像刘青云在《我要成名》中的片段,站在深夜的石阶上,对着无人的空旷由衷致谢。
▲《我要成名》里对着空旷的获奖感言
最终还是败给了《窃听风云3》的曾江。
而那一年,刘青云三度获最佳男主角,主演的正是《窃听风云3》。
两年后,二零一七年,林雪凭《树大招风》获得了亚洲电影大奖,最佳男配角。
▲《树大招风》,2016
然而问起他,演了这么多角色,最喜欢哪个。
他永远都说《再见阿郎》:
那个角色我觉得最深刻,如果现在叫我再演,可能我做不到那么好的效果。
那时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戏,并不是一个专业的演员……我觉得现在演不回了。
因为我的脑变得越来越复杂,那时真的只是一张白纸。
时至今日,不管被多少次问起,他都觉得,同刘青云一道演的这部片子,将是他最好的,最难忘的角色。
这次两人再度「狭路相逢」,是因为电影《我的宠物是大象》,一部浪漫喜剧,讲「养象人」的故事,在国产片里,非常少见。
电影有原型人物,周伟,他曾靠做生意赚得盆满体钵,亿万富翁落得倾家荡产,只因他花了21年养五头大象。
刘青云便是电影里把大象当儿子养的老齐。
问他为什么演这个角色,刘青云言语中透着坚定:
整个故事都有我喜欢的东西。
首先是老齐这个角色,曾经很江湖,后来有了几头大象,搞了个马戏团,为着他们到处流浪。
剧本有很多让我好喜欢好感动的地方。我第一次看基本看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发现了我会演这个角色。
也难怪,一个依旧散发着梦想和生命力的中年男人,不正是刘青云本人吗?
而「那个胖子」林雪说:
这次又是青云哥和我,但是我俩的角色跟现实调了个儿。
戏里面,我是债主,他被我讨债。
但说回来,所谓债,有很多种,有金钱的债,有感情的债,这里还有兄弟的债。
我觉得我俩像兄弟的债比较多。
(问:那,是谁欠谁呢?)当然我欠他啦。
确实,戏里面,虽然老齐欠了胖子好多钱,但只要老齐有需要,胖子嘴上骂咧咧,还是乖乖儿帮忙打点。
这,可不就是兄弟情债么?
作者 ✎ 晚来风
编辑 ✎ 斯特辣不耐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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