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十点,飒姐我跟娃战斗了一天,总算把他给弄睡,这边拿起手机,那边就看到一连串的消息提示。

原来是一位比较熟悉的粉丝心急火燎地给我发了一大串:

大街上乱丢避孕套(深夜里丢失的避孕套)(1)

看到这么着急的信息,我赶紧给她打语音过去,因为我一开始以为,是他们找不到套套了……

你们别以为是飒姐想得太多,深更半夜跑到急诊让医生帮忙找套这事儿,飒姐也不是没遇到过。

想要尽量减少滑落的风险,第一步,就是不要心急,一定要带好,带好了,再开始运动。

除此之外,飒姐每次科普有关套套的知识的时候,常常还会加上一句:

不要逞强,选对尺码。

就好像我们穿的衣服一样,套套也是分为大小码的,一般来说,大部分套套为标宽52mm,这也是大部分人可以选择的型号。

但是,其实套套还有两种其他的型号,那就是:小号标称宽度49mm,大号为标称宽度56mm。

有的女生买内衣会故意选小一个码,追求「有沟」,这种做法其实是不对的。同样,故意选小一号的套套不会让你更持久,只会让你勒得难受,破了还是会紧张害怕。

而为了面子虚报尺寸也不可取,明明小号非穿中码大码,雨衣太胖太大,那当然会容易滑落!

所以,为了减少滑落,大家一定要实事求是,选对尺码!

别怕丁丁穿小号,活儿好安全才是最重要!

大街上乱丢避孕套(深夜里丢失的避孕套)(2)

语音接通后,我感觉这位妹子都快哭出来了,一问之下,套套是找到了,让她如此紧张焦虑不知如何是好的原因就是:

她还在哺乳期,而且孩子不吃奶粉,纯母乳喂养,晚上也一定要吃夜奶。

这要是吃了紧急避孕药来进行事后补救,那孩子还能不能吃奶了?

而且,妹子已经在网上搜了一大圈,看到不少所谓的医生在宣传「紧急避孕药一年不能超过三次」!还有各种可怕的副作用,心里更加担心了!

其实,哺乳期的妈妈们,虽然在避孕问题的首要选择上,我们常常推荐物理屏障避孕法,也就是避孕套或者含铜节育环这两种方式,但是真的遇到紧急情况,并非是不可以服用紧急避孕药的。

目前市面上的紧急避孕药分为两种:

一种是抗孕激素类,这类药物药房不准出售,为处方药,它们的有效成分为米非司酮,不推荐哺乳期妈妈使用,万一服用需要暂停哺乳,目前基本不用于哺乳期避孕。

另外一种紧急避孕药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毓婷、金毓婷、丹媚等药物了,它们的成分是较大剂量的孕激素,多为左炔诺孕酮,这些药物属于非处方药,药店里既可以自行购买,比较方便,也是女性最熟悉,常选用的紧急避孕药物。

哺乳期妈妈如果需要紧急避孕,在不喜欢放置节育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用左炔诺孕酮类避孕药。

不过国内的药品说明书有建议,服药后暂停哺乳3天。所以如果是已经可以实现混合喂养的宝宝,妈妈可以考虑暂停哺乳,以奶粉或者辅食代替。

如果是纯母乳喂养,不吃不行的宝宝,其实目前研究也并没有发现,服用含孕激素的避孕药会影响母乳成分或者会对婴儿造成有害影响。也有来自 Lactmed 的数据认为,服用左炔诺孕酮后四小时即可正常哺乳。

不过,紧急避孕药只能是事后补救,不能保证避孕成功,它的败率大约为2%~3%,这个失败率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如果想要考虑其他办法,那么还有一个紧急避孕方式,就是上环。

大街上乱丢避孕套(深夜里丢失的避孕套)(3)

这里说的是含铜的宫内节育器(IUD),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性生活发生后5日内,放置入含铜IUD。这可以说是最有效的紧急避孕方式,第1周期妊娠率仅为0.1%

含铜IUD进行紧急避孕的效果很好,而且无需考虑女性的体重和相对于无保护措施性生活的月经周期,放置成功后,还可以持续提供避孕作用。

那么,是不是吃紧急避孕药一年不能超过三次呢?

根本就没有这种规定!

我们的确不推荐把紧急避孕药来作为日常避孕方式,但是,一个月服用超过一次,一年服用超过三次紧急避孕药并不会导致不孕!

更没有明确证据显示重复使用紧急避孕药会造成重大的健康风险,在2015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的一篇关于紧急避孕的文章中也认为,紧急避孕药即使是在同一个月经周期,也是可以多次服用的。

作为一种「亡羊补牢」的避孕方式,紧急避孕药的成分往往属于孕激素。在孕激素的作用下,服用后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等类早孕反应,有的人还会有头痛,还会导致月经不规律的情况。

大街上乱丢避孕套(深夜里丢失的避孕套)(4)

这些一般会在停止服用后一段时间,就可以自行消失。而且跟人流带来的身体创伤和心理压力比起来,这个不适可能更容易耐受一些。

不要因为这些误传,错过本来可以降低风险的补救机会。人可以拼运气,但是不能总是靠运气。如果不需要,那么这些当然是不能吃,但是在你需要的时候,无论是紧急避孕药,还是上环,对你来说可能都是一项利大于弊的选择。

毕竟万一等到发现自己意外中奖,再来后悔自己当初没采取措施,那就已经太晚了。

打完了语音,妹子的紧张情绪总算是缓解了一些,不过过了一小会儿,她又给我发来了这么一条信息:

飒姐,你看我这例子,如此生动,我觉得你可以写一篇科普文章。

我一想,也对啊,于是,就有了今天这篇文章:

大街上乱丢避孕套(深夜里丢失的避孕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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