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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号那天,康平县公安局小城子派出所的民警在管内巡逻,走到小城子镇与内蒙交界处时,发现两个人,鬼鬼祟祟的,干啥呢?

其中一人手里拎着一个大玻璃丝袋,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民警怀疑这两个人正在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正当民警上去盘查时,手拎玻璃丝袋的这名男子突然逃跑,将玻璃丝袋扔在原地。然后民警上前查看时发现玻璃丝袋子里有6只野鸡。

东北赵家野生动物(康平有人跨省交易野生动物)(1)

另一名男子任某是康平本地人,他并没有逃跑,他告诉民警,他确实是在跟对方买野鸡,逃跑的那个就是卖家,是内蒙古人。

经过二十几个小时的侦查工作,逃跑那名男子也是慑于法律的威严,于2月3日上午9点左右到康平县公安局小城子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的刘某,与买家任某并不认识。任某说别人给了他一个刘某的电话,两人在电话里约好了交易地点。刘某说,他是在山上放牛的时候,发现了别人用专业套野鸡的绳套套住的野鸡,便捡走。

两人买卖的野鸡学名环颈雉,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行列,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就违法,捕捉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20只以内,每猎获一只,应该按野鸡价值的8倍,进行法定处理罚款。

目前,小城子警方已整个案件移交给康平县森林公安局,两人分别被处以罚款3600元。

买卖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

而且

现在新冠病毒

到底是不是从野生动物身上传染给人类的

现在还有争议

这个时候

还想着买卖野生动物

咋就这么馋?

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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