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简称OCD,属于焦虑症的一种。
典型表现为重复某些无意义的特定活动、严格遵守某些无意义的特定标准、要求物品以特定方式摆放或排序等。
你不会想和有强迫症的人做同事,你没有把文件夹摞整齐,他就可能朝你瞬间咆哮;
你也不会想和有强迫症的人做朋友,你看电影迟到,他可能和你直接友尽。
不过,“强迫症患者不配拥有友谊”并不是一条成立的定理,韦斯·安德森就是反例。
毕竟人人都爱安德森,这是最大的褒奖
但凡看过韦斯电影的人,都能感觉到他的强迫症,可韦斯在好莱坞,明明人缘好到爆炸。
他如何做到让人见人爱?
集“好莱坞好人卡”是否也是强迫症的表现?
这还得把话筒,交给韦斯的朋友们。
与安德森同窗
当事人
欧文·威尔逊
笑起来也很衰的喜剧演员
灵感旺盛且头发茂密的编剧
与韦斯合作次数:7次
([瓶装火箭]/[青春年少]/[天才一族]/[水中生活]/[穿越大吉岭]/[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布达佩斯大饭店])
欧文:
“在德克萨斯大学,我们俩一开始是剧本写作课的同学,第一个学期几乎没说过话,好像都有点怵对方似的。
我总坐教室的一个角,他坐另一个角。我估计,他当时心里肯定在想,这哥们儿以为自己是谁啊,装什么酷。
后来因为喜欢电影的口味差不多,我俩就计划合伙搞点事,拍个[教父]肯定没问题吧,再不成也是[好家伙]之类的,反正就是一门心思想拍个街头枪战的黑帮片。
可我们谁都没这方面的经验,所以没办法,只能搞个喜剧。”
美国,德克萨斯,Cosmic Cup咖啡馆,1994年
庸材的命运总是相似的,天才的命运……各有各的“这(哔-)也行”。
不是所有天才,一起手就超过常人十万里,比如韦斯·安德森。
少年天才导演,有不少是扔出一部嚣张的处女作就能技惊四座,比如多兰的[我杀了我妈妈]。
韦斯呢?初入电影圈,空白简历上第一行就打上了四个大字,开局不利。
人在心态拧巴的时候,搞出的东西往往也拧巴,人缘好得出奇的韦斯·安德森,生平第一部长片竟然是和一个起初互看不爽的同学合作的,多少有点拧巴。
韦斯拍片有强迫症,地球影迷都知道,如果说他交朋友也有强迫症,那欧文大概就是第一个给他发好友卡的人。
不光合作伙伴有点拧巴,促成韦斯拍处女作的灵感,也来自一段拧巴的遭遇。
正所谓伟大的友谊往往始于“相看两相厌”,明明互看对方都有装大尾巴鹰嫌疑,为了睡前能聊聊喜欢的电影和导演,有点共同话题,韦斯和欧文还是搬到一起成了室友。
(唉,幸亏是当时,要是现在,想和韦斯“同居”的人大概可以绕德克萨斯三圈了)
又所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一定会打开一扇窗,韦斯和欧文所住的公寓,不光有扇打开的窗,并且这窗打开了就关不上……
房东总是拖拖拉拉不管修,韦斯和欧文就憋了个大招,叫“我抢我自己”。
他们把房间故意搞得一片狼藉,像遭了贼一样,然后报警。等警察和心急火燎的房东赶来,瞬间满脸黑线,一眼就看穿了俩人的小把戏。
房东还揶揄他们,“修窗户就说修窗户,装入室抢劫,也不看看你们多业余”。
正是这段经历,让韦斯和欧文萌生了创作[瓶装火箭]的直接灵感。
韦斯和欧文,跑到达拉斯一间名叫Cosmic Cup的咖啡馆开始创作剧本。
欧文拉来了自己的哥哥和卢克·威尔逊和牌友,最后连咖啡馆老板迪帕克·帕拉纳和他爸库玛·帕拉纳都入了伙。
库玛年轻的时候在拉斯维加斯演过戏法,[瓶装火箭]之后,他成了韦斯电影里的常客,又接连演了[青春年少]、[天才一族]和[穿越大吉岭]。
库玛·帕拉纳
像所有雄心勃勃但年轻的电影人一样,摆在韦斯面前最大的困难是没钱,用有限的一点点预算,韦斯先搞定了一部13分钟黑白版本的短片[瓶装火箭]。
误打误撞被好莱坞制片人波莉·帕拉特注意到(波莉曾担任迈克尔·道格拉斯主演影片[玫瑰战争]的制片),并且真的吸引来[教父]里演过黑手党柯里昂家大哥桑尼的詹姆斯·肯恩。
可成片完成粗剪后,所有人都不喜欢。
韦斯的拧巴又一次上线,明明预算已经很紧张了,他还要重拍了开头和结尾,这无异于拆东墙补西墙,回天乏术。
[瓶装火箭]不仅创造了当时哥伦比亚出品影片最差的试映成绩,而且被圣丹斯拒之门外。
欧文心灰意冷,甚至想转业去当海军,这辈子再不碰电影了。
不过,幸运女神从不会让有才华年轻的创作者泯然众人,马丁·斯科塞斯注意到了[瓶装火箭],他对这几个达拉斯小屁孩搞出黑色喜剧评价极高,不仅把[瓶装火箭]放进自己的1990年代十佳片单,还大胆预言:
“韦斯·安德森就是下一个马丁·斯科塞斯。”
不可否认,在[瓶装火箭]中,韦斯的拧巴是很有仪式感的,强迫症式的物品摆放和构图、大头特写,以及花花绿绿的服装配色,日后都成为了极具辨识度的“韦斯符号”。
与安德森同事
当事人
詹森·舒瓦兹曼
因迅速衰老很难当偶像派
因撞脸杰克·吉伦哈尔很难有辨识度的韦斯御用演员
内心有个音乐梦但并没有什么代表作的鼓手
与韦斯合作次数:5次
([青春年少]/[穿越大吉岭]/[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月升王国]/[布达佩斯大饭店])
美国,德克萨斯,圣约翰高中,1997年
詹森:
“在[青春年少]之前,我没参加过任何试镜,但是我特别想演这部片子,因为男主角和我很像,我15岁的时候也写过剧本,兴趣爱好一大堆,就是成绩不咋地。
试镜那天,我穿了一件按想象的样子做的戏服,心想,就算导演不选我,他也一定会记住我。
在等候间坐着的时候,我看着前面的人一个接一个进去试镜,他们看起来都特别专业。当时我的防御机制一下就启动了,盼着能赶紧结束。
没想到等我进去的时候,发现试镜跟我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记得很清楚,韦斯穿了一双我没见过的匡威鞋,等我坐定了,我们就开始聊鞋子,还聊威瑟乐团什么,大概聊了20多分钟。
我完全忘了自己是去试镜的,韦斯就好像我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他也愿意让我把他当朋友。”
[瓶装火箭]票房虽然不太成功,倒是成功给韦斯打开了影响力。
他的第二部作品[青春年少]很快提上制作日程,这次除了继续一起写剧本的老同学欧文,又加入了新人詹森·舒瓦兹曼和老将比尔·默瑞。
如果截止到到[犬之岛],韦斯一共拍了九部电影,比尔参与了八部,欧文参与了七部,詹森参与了五部,算起来都是“韦斯帮”的核心成员了。
拍[青春年少]的时候,韦斯除了拧巴,还暴露了强迫症又一大特点:神经兮兮,麻烦很多,毛病一堆,俗称“事儿”。
也不知道该说詹森是幸运儿还是倒霉蛋,第一次拍电影就摊上了韦斯这么个导演。他最可怕的时候有多“事儿”呢?
据詹森回忆,有一条戏,他自己觉得挺满意,韦斯先是喊了cut,然后说什么都要再来一条。
估计詹森当时是“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的心理,导演说再来,那就再来呗,结果一条之后又一条。
这时候他心里有点发毛了,是不是自己没把握住角色的状态?导演到底哪里不满意呢?
等到韦斯过来跟他解释,詹森差点气晕过去。
只听韦斯客客气气地说:
“你做得很好,但是这条我想要拍一个53秒的版本,刚才咱们这几条,都是用了56或者57秒过的,所以……辛苦啦!”
比尔·默瑞也讲述过类似的情况,用他的话说:
“韦斯·安德森是一个完!完!全!全!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人,他的剧本能精确到每一帧画面,你只要和他脑内的剧本差了一点点,那对不起,再来一条”。
作为观众,特别是带着粉丝滤镜看韦斯的观众,我们当然会觉得“哇!他好厉害”,但是换位思考一下,这些天天跟他共事的人,怕是在片场分分钟都能让这个“事儿妈”逼疯。
这时候就轮到韦斯赶紧发挥人格魅力了,他总是恭恭敬敬又和气地告诉别人,自己想要什么效果,所以就算对方被“事儿妈”韦斯惹得已经差一秒就爆发了,怒火都能被韦斯给一秒扑灭。
靠着人格魅力,韦斯不光成了詹森的好朋友,还轻松拿下老戏骨比尔,如比尔所说:
“我见过太多在片场吆五喝六的导演,但韦斯不是,他总是轻声细语,把自己的想法仔仔细细讲给你,然后和你商量接下来怎么做。
他会给你极大的尊重,并且让你觉得自己在片场拥有话语权,谁不愿意和这样的导演合作。”
有的人“事儿”,脾气不好,这种挺烦人的,韦斯虽然“事儿”,一则有理有据,二则态度温和,别人就算想跟他急,到底也急不太起来。
韦斯曾经说过,自己最喜欢的动画片是[史努比],这么一想,他也确实和史努比的小主人查理·布朗有点像,脾气好,朋友遍天下。
韦斯自己也承认,总是愿意和朋友一起拍电影,如果是新加入的成员,他也希望和对方成为朋友,因为朋友之间会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彼此熟悉和适应各自的工作方式。
韦斯的“事儿”,不单是表象,还可以化用到电影之中。如果用领地的概念来解释“事儿”,那就是在我的地盘,你要听我的规矩。
[青春年少]是一个是忘年交的故事,行至结尾,大家都变得不“事儿”了,也就是妥协了一部分自己的规矩。
电影里,比尔饰演的大亨和詹森饰演的中学生是忘年交,电影外,28岁的韦斯和17岁的詹森也是忘年交。
韦斯把詹森当曾经的自己——虽然他嘴上说不是,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某种程度上,詹森饰演的马克斯,继承了一部分“事儿事儿的”韦斯基因,甚至马克斯在执导舞台剧的样子,都深得韦斯神韵。
忘年交的实质,是两个人生理年龄可以用代际计算,心理年龄相差无几。联系韦斯之后的电影,代际关系,或者更确切说,父子关系,都是相当重要的母题。
在父与子的分歧之中,往往有一个生理年龄接近父亲,心理年龄接近儿子的角色,作为沟通两代人的桥梁,像韦斯后来的电影[了不起的狐狸爸爸]里不着调的耗子叔叔如此,[月升王国]里爱德华·诺顿饰演的童子军教官华德正是如此。
我们可以说,父子矛盾往往诞生在两代人各自“事儿”的基础上,都死死抓着自己的规则不放,并且各自渴望扩张地盘,用自己的规则要求对方。
那么忘年交提供的,恰恰是一个缓冲地带,一个可供父与子谈判的“中立国”。
这些道理韦斯都懂,但是片场说到底是他的地盘,他想“事儿”,谁又拦得住呢。
与韦斯同游
当事人
比尔·默瑞
长得很像奥斯卡常客
但实际只拿过一次提名的老戏骨
与韦斯合作次数:8次
([青春年少]/[天才一族]/[水中生活]/[穿越大吉岭]/[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月升王国]/[布达佩斯大饭店]/[犬之岛])
意大利,那不勒斯和蓬扎,2002年
比尔:
“我没有经纪人,都是别人给我电话留言,我听到有感兴趣的项目,就给他们回电话。
不过对韦斯,我觉得应该给他设置自动回答,说‘我来’就得了。
他是用热情在拍电影的导演,也是用生命拍电影的导演。”
韦斯很狡猾,拍[青春年少]的时候,有事没事总拉着比尔·默瑞聊,说他想到个故事,可以拍下一部电影。
主角是个外形上很像雅克-伊夫·库斯托的海洋学家,但性格一定得“非常比尔·默瑞”。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谁还能拒绝?
这不是韦斯第一次真情实感地给比尔下套了,早在他想邀请比尔来演[青春年少]时,就信誓旦旦地说过:“这个角色,我是专门为比尔·默瑞写的。”
在美国本土拍了三部电影之后,韦斯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他拍板决定要去意大利拍[水中生活],剧组的人都以为是欧洲游,结果没想到是和韦斯一起踏上了“作死之旅”。
他想在[水中生活]的结尾,拍一幕海鸥追着渔船飞的画面。听上去很美对吗?事实是,罗马的海鸥大部分都聚集在垃圾场,然后……大家就惨了。
韦斯把剧组拉到了垃圾场,不是你想象中的社区回收站那样,而是货真价实的垃圾场。
垃圾车忙碌在这里地进进出出,粗管道这边排出一股绿色的液体,那边排出一阵紫色的气体,非常刺激。
韦斯让比尔站在垃圾堆里,朝着海鸥招手,结果拍了没几条,整个剧组落荒而逃。
据比尔回忆,他们待了没多一会儿,就觉得眼耳鼻喉全都热辣辣的。原来,他说韦斯“用生命在拍戏”,不是一句客气的奉承。
让大家万万没想到的是,韦斯的“作死之旅”还个连续剧,第二集发生在[穿越大吉岭]的片场……
当事人
艾德里安·布洛迪
长得很不像奥斯卡常客
但拉低获奖者平均年龄的影帝
与韦斯合作次数:3次
([穿越大吉岭]/[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布达佩斯大饭店])
印度,焦特布尔,2005年
艾德里安:
“我是韦斯·安德森电影的超级粉丝,拍[穿越大吉岭]之前,我和几个同样喜欢他电影的朋友聊天,我们都说,要是自己能演一部韦斯·安德森的电影就好了。
他电影里的角色多半是怪人,怪归怪,他们身上又都带着一种有层次和深度的幽默感,毫不粗糙。这是我做演员以来,一直在寻找的角色。”
拍完[水中生活],自己玩儿疯了却把别人折腾疯了的韦斯,在异国环境带来的新鲜感中脱胎换骨,于是马不停蹄地计划了下一个目的地:印度。
他找来老朋友欧文·威尔逊和詹森·舒瓦兹曼,再加上“最年轻奥斯卡影帝”艾德里安·布洛迪,一行人去“[穿越大吉岭]”了。
电影有将近50分钟的戏份都在火车上,像韦斯这种追求极致不肯将就的人,是一定不会去摄影棚拍的,所以他们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搞了一辆原本是从焦特布尔开到贾沙梅尔的真火车来,布置好车厢以供拍摄。
艾德里安还开玩笑说,要是哪天睡过头,赶不上火车就惨了。
火车片场周围是大片沙漠,韦斯和剧组只能一切从简,随行的只有12辆工作车,负责包括服装、通讯等场务性质的工作。
演员不仅没有专用的休息用车,连每天的造型和化妆,基本都要自己搞定。就是这样每天吃沙子的戏,一拍就拍了一个月。
这要是某些架子大过天的演员,估计一个不高兴能把片场炸了,但和韦斯初次合作的艾德里安,居然坚定不移地站在他这边,给他的“作死”找合理解释。
艾德里安说,因为故事里惠特曼兄弟这趟行程就是局促的、状况百出的,如果片场什么都准备停当,反倒不容易进入角色。
恰恰是这种“在路上”的状态,能让他出其不意获得灵感。
“在路上”三个字确实说明艾德里安很懂韦斯,[水中生活]和[穿越大吉岭]的剧本,都是韦斯在异国完成的。
前者是他带着比尔一行人,每天都去那不勒斯海滨的同一间咖啡馆,坐在同一个位置讨论出来的。
等到剧本出炉,咖啡馆从老板到侍应生,差不多都会背了。
后者是韦斯一个人跑到了印度,语言不通,环境不熟,在充满陌生感的异国旅途中写完的。
他当时的状态,像极了故事里被生活推上列车,对目的地全无概念的惠特曼兄弟。找个人生地不熟的旅行目的地说走就走,诚然是“作死”,却也是把毛孔张开,整个人拥抱陌生感的最好时机。
拍了十年电影,一再表明自己喜欢和朋友一起拍电影,喜欢在熟悉的环境工作的韦斯,第一次说出“我有时也蛮享受这种陌生感”。
为其陌生,才能掩饰孤独。虽然韦斯电影越来越多,朋友也越聚越多,但他常常无意地流露出这种孤独感。
比如[水中生活]上映后,有记者问他:“你那么喜欢雅克-伊夫·库斯托,有没有加入过一些海洋爱好者俱乐部?”
韦斯的回答让人颇为意外,他说:“我从来不参加任何俱乐部或者社团,你看,我那么喜欢[星球大战],也没加入过什么星战爱好者联盟。”
其实不仅他本人,他电影中的那些主角,也常常不太善于处理跟家人的关系,甚至不太善于处理和整个世界的关系,就算表面上呼朋引伴,内心总归茕茕孑立。
韦斯的“拧巴”“事儿”和“作死”让他的电影在视觉上越来越精致和风格化,却也无可避免地带来副作用,他给自己的内心建筑了过于高且密不透风的堡垒,旁人走不进,他也走不出,只能在原地打转。
这也导致在[穿越大吉岭]之后,一些批评的声音开始出现,有人说他电影的主题始终换汤不换药,有人这些故事不过就是怪咖合集。
韦斯·安德森,是时候打开自己的格局了。
与安德森同居
当事人
拉尔夫·费因斯
长得像托尔斯泰的文艺中年
舞台银幕两开花的英国演员
与韦斯合作次数:1次([布达佩斯大饭店])
德国,格尔利茨,2013年
拉尔夫:
“你可以说韦斯·安德森是有点控制狂型的人,不过他更倾向于把自己该准备的工作都一丝不苟地做好,对于演员,他希望看到他们各自在诠释角色时,融入自己的特点在其中,让角色变得鲜活,富有生命力。
他会去仔细听演员们如何讲台词,然后很快给出反馈,通常这些反馈都非常有价值。
拿我来说,我看到他这些表演指导,就立马明白他的用意何在。韦斯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对故事、对表演,对片场的一切都很敏感。
他又是一个有趣的矛盾体,你可以明显感觉到他非常想要在影片中达成某种特定的效果,但对待完成的过程,他一定是十分小心与谨慎的。”
[穿越大吉岭]上映后反响不佳,做了十年导演的韦斯好像经历了一个轮回,回到了原点。他曾经说过,自己全部的自信,在[瓶装火箭]试映那天被敲得稀碎。
“我在剧场门口数着,一共有85个人中途离场。
每出来一个人,我都要看看他有没有拿包,如果没拿,我就能安慰自己,‘这人就是出来上个洗手间’,不过大家基本都是走了就没再进场。”
不过随着[布达佩斯大饭店]上映,韦斯久违的自信终于回归了。
此前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和[月升王国],给韦斯成功招徕不少声名如雷贯耳的大将,不仅是爱德华·诺顿或者蒂尔达·斯文顿,越来越多的演员,只要接到封面印着韦斯名字的剧本,就二话不说拎起行李就直奔片场。
于是[布达佩斯大饭店]的海报上,齐聚了将近20位好莱坞名宿,影片卡司刚一曝光,媒体和影迷就集体沸腾了,传说中的神级卡司莫过如是。
聚集了黄金梦之队的韦斯,在[布达佩斯大饭店]里大张旗鼓地施放怀旧魔法。
如果说在他之前的电影里,怀旧只是表象,那么[布达佩斯大饭店],则是他在完成一系列追问:我们到底为什么怀旧?令人怀念的“旧”,到底是什么?
[布达佩斯大饭店]里有一座虚构的旧日国度Zubrowka,为了找到适合拍摄的城市,韦斯差不多把东欧国家逛了个遍,像他那么“事儿”,当然是看哪儿哪儿不行。
倒不是非要鸡蛋里挑骨头,[布达佩斯大饭店],单看片名就知道建筑对于这部电影有多重要,诸如捷克、瑞士、奥地利这些国家,建筑各自有本国特色,都很不怀旧,“很不Zubrowka”。
纠结再三,德国小镇格尔利茨最终入了韦斯的眼。
拍摄开始,韦斯安排整个剧组都在同一间酒店下榻,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在拍摄期间与剧组成员“同居”了。
据比尔·默瑞透露,之前拍[月升王国]时就享受过与韦斯同居的待遇,并且特别爽。韦斯会专门雇私人厨师,大伙儿想吃什么,随便点就是了,即使深更半夜忽然嘴馋肚子饿,夜宵都是随叫随到。
住在一起的目的,是节省演员化妆和换装的时间,对服装、化妆和道具格外挑剔的韦斯,这次遇上同样的讲究人拉尔夫,算是棋逢对手了。
考虑到拉尔夫饰演的古斯塔夫,是大饭店的门面,韦斯专门挑了很重的布料制作他的制服,衣服挺括,人看起来才有精神。
可这身厚重的制服,让拉尔夫苦不堪言,有一天,为[布达佩斯大饭店]担任服装设计的米兰拉·坎农诺,带着她手下一个十多个人的设计小组,正在手忙脚乱地用大头针帮拉尔夫固定制服,在一旁的韦斯,观察到他脸色越来越差,赶紧叫停了服装组。
拉尔夫告诉韦斯,衣服太紧了,让他束手束脚,没法从容地去表演,服装再精致,也不能成为演员的负担。
也是这句话,让韦斯茅塞顿开,无论是哪种强迫症,都不能变成困扰创作的偏执。
韦斯说过,[布达佩斯大饭店]里的古斯塔夫,有一部分茨威格的基因,拉尔夫说,其实古斯塔夫有一部分韦斯的基因,这话不假。
像极了古斯塔夫,韦斯其人朋友遍天下,规矩一大堆,像极了茨威格,韦斯的电影,常常充斥着怀旧的英雄主义,悲观的浪漫气质。
说他在拍电影,其实更像是个执念的男孩,在搭建自己的骑士王国,一砖一瓦必须严丝合缝,其中的人也好,狐也好,狗也好,都带着点饿死也要迎风站的、煞有介事的、滑稽的悲壮,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渐逝荣光”吧。
茨威格和古斯塔夫为这份荣光殉了情,韦斯则像擎了一盏灯,看着灯油化成烟,告诉你,看吧,荣光就是这样渐逝的。
这终究将消散于青云的荣光,也正是抓也抓不住,只能令人徒留怀念的“旧”。
拍了二十多年电影,韦斯似乎成了公认的好莱坞人缘最好的导演。没和他合作过的演员想找机会演他的戏,合作过的想继续演他的戏。因为他习惯性的友善,但凡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很难不喜欢这个性格很怪但脾气很好的家伙。
当然,也因为韦斯的才华是肉眼可见的。
你说他“拧巴”,是他总在不断推翻自己,毕竟不破不立;
说他“事儿”,是他脑子里已经完全清楚,每个人在他片场该做什么怎么做;
说他“作死”,还不是因为什么都想做到无可挑剔的完美。
韦斯是有强迫症不假,但之所以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与规矩,恰恰是因为他有点“不自量力”的,想让旧日的荣光逝去得慢一点,多停留片刻。
明明已经到了天命之年,抱着“渐逝荣光”的韦斯,却像是抓紧心爱玩具打死不放手,固执得清澈又天真。
韦斯无数次说过,自己喜欢和朋友一起拍电影。在说“朋友”这个词时,你能完全感觉到他毫无保留的真诚。
朋友对韦斯意味着什么?
是欧文·威尔逊那种合拍的搭档;
是比尔·默瑞那种总给他灵感的缪斯;
也是拉尔夫·费因斯那种及时发现他症结所在的良医。
总之,是能读懂他心之所向,并愿意助他一臂之力的人。
好莱坞是名利场,而韦斯和他日益壮大的“韦斯帮”,便是在这虚情假意的名利场之中,这儿修修那儿凿凿,建了一座有一丝荣光尚未逝去的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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