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正义网茂名7月17日电(通讯员于兵万 郑志军)“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吸取教训,以后一定做一名守法经营的企业人!”近日,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举行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上,被不起诉人谢某说道 ,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4天为45名农民工讨回125万元欠薪?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4天为45名农民工讨回125万元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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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茂名7月17日电(通讯员于兵万 郑志军)“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吸取教训,以后一定做一名守法经营的企业人!”近日,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举行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上,被不起诉人谢某说道。
谢某是某建筑公司的股东,该建筑公司于2016年12月承建了电白区某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谢某为该项目工程的总负责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先后有30多个班组700名工人参与建设,后来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该建筑公司自2018年开始陆续拖欠工人工资。截至2019年10月21日工程项目竣工,该建筑公司拖欠泥水、木工等6个班组124名工人的工资共计888706元。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主要为外省农民工。面对工人的讨薪,谢某以未拿到工程项目款为由屡屡推诿,并长期躲避在外地,通过电话遥控另外两名负责人应付工人。
2020年春节临近,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先后多次到相关职能部门请求维权,引起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2020年1月8日,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查处,并迅速启动“两法衔接”机制。经调查,发现谢某所在的建筑公司资金雄厚,谢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有能力支付”而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该局于1月12日依法向谢某等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在1月14日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谢某等人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支付,该局于1月15日依据“两法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月1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谢某等人立案侦查,并对另外2名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电话敦促身在外地的谢某投案自首。
谢某得知自己被刑事立案后,立即与所在公司沟通协调,及时筹集资金,于1月19日将拖欠的888706元工资如数发放给工人,并取得工人的谅解,工人们顺利回家过年。
2月4日,谢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对另外2名责任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再接到关于该项目的劳资纠纷投诉。”案件移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7月13日上午,该案承办检察官在走访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核实案件后续情况时,该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长说道。承办检察官还结合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就劳动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工人工资保障、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根治欠薪“两个清零”、案件移送衔接等工作与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进一步达成共识。
7月13日下午,案件承办检察官与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一起来到谢某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与留守工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后续维护保障工作的工人进行座谈交流。
“现在我们的工资都能按月足额发放了,谢谢你们啦!”座谈会上,承办检察官向留守的几位工人了解工资发放情况时,工人们高兴地回答道。承办检察官还就谢某在承建工程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以法治思维防范经营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鉴于案发后谢某等人及时偿还了农民工的工资,自愿认罪认罚,且得到被害人谅解,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后续走访调查中未发现有违法欠薪等行为,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决定对谢某等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7月15日进行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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