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哥反映,他母亲在杭州萧山新塘街道紫霞村,有一套老房子,现在他需要一份证明,证明他母亲是他母亲,因为大小名的原因。

这套房子一共两层,占地面积40方左右,看起来年代已久。韩大哥说,这套老房是他母亲名下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去年,父亲去世,因为涉及拆迁和遗产分配等问题,最近,他开始着手办理房产手续

孩子跟奶奶一起生活的证明(证明母亲是母亲)(1)

5月24号,紫霞村民委员会开了一份证明,说韩大哥的母亲——方敏娟在紫霞村有一处世居房

孩子跟奶奶一起生活的证明(证明母亲是母亲)(2)

并附上了一张图纸,像更具体房号、面积等资料,年久遗失了。

孩子跟奶奶一起生活的证明(证明母亲是母亲)(3)

韩大哥:“萧山新塘街道查出来,登记表里面,她的名字叫方英园,就是两个名字对不上。(方英园是谁?)是我母亲,就是说她的大名,身份证上的名字,就叫方敏娟,然后她的小名,村里面都这么叫她。”

孩子跟奶奶一起生活的证明(证明母亲是母亲)(4)

韩大哥提供了一份“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表”,是1999年10月,紫霞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土地权利人(户主)一栏,写着“方英园”。韩大哥说,这是他母亲的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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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哥:“是我的外婆传给她的。(外婆叫什么?)叫方水娥。(也姓方?)我母亲随我外婆姓,方水娥的房子怎么来的呢,是我的外公,听说的,很久远了,花了15个大洋,就给她置办了这个房子,一直就是方水娥的,方水娥年纪大了,他们两个就把名字就写成我母亲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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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哥说,现在要证明方敏娟和方英园是同一个人,后续才能办理房产手续。他先后去了杭州好几家派出所查户籍,一份武林派出所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显示,韩大哥的母亲,1948年来杭,1965年迁入武林派出所辖区,当时登记的名字就是方敏娟,没有使用过方英园这个名字,派出所也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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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紫霞村转了转,找了几位村民了解情况。

杭州新塘街道紫霞村 村民:“(方英园这个名字,听过吗?)她是不是七八十岁了?(韩大哥:八十多岁。)那听说过的,但是人不怎么认识。”

杭州新塘街道紫霞村保健室 韩师傅:“(韩大哥:我是君君。)你是君君啊,应该认得我,我叫某某。你今年几岁了?(韩大哥:我六十岁。)头发都白了。(记者:那方英园您认识?)就是他母亲。记者:她住哪里?)就是这里,现在在杭州的。(记者:村里有没有房?)就这个房子,老房子。”

孩子跟奶奶一起生活的证明(证明母亲是母亲)(8)

那如今的紫霞村民委员会,是如何确认,这个房子在方敏娟名下呢?如何开出的这张证明呢?

杭州新塘街道紫霞村民委员会 胡副主任:“我也是问过的,方敏娟,我们肯定要实事求是,根据身份证、户籍来的。(主任现在有点出入,你们确定房产是去问村里老人核实来的,才给他开的证明?)以前的会计,我们也问过的,他说户籍本身就是方敏娟,你应该要打方敏娟才能证明。(但我刚才去问,他们只知道方英园这个名字。)方敏娟如果我们不知道,还给他开这个证明干嘛呢?(所以你们是怎么核实到的?)我们打听到以前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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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副主任所说的会计,就是当年“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表”上的调查员。现在,韩大哥希望村里能重新开一份证明,把她母亲的小名补上

杭州新塘街道紫霞村民委员会 胡副主任:“以前的时候,有些名字可能都是手写写的,不像现在这么规整,电脑写起来,还有一个,出生日期也都是这样手写写上的,比如说我大两个月,小三个月,都是这样写写上去。(主要是登记人来报?)对,还有这个问题。所以这里有一点瑕疵方面的,这个我也要到上面城建局,我也再去问一下。(或者可不可以倒查一下,村里有没有一个叫方英园的人。)对对对,这个我会查的,刚刚我坐下来也在讨论这个事情。”

孩子跟奶奶一起生活的证明(证明母亲是母亲)(10)

胡副主任表示,会再向老会计核实,村里还要讨论一下,并上报给街道城建办,再反馈给韩大哥。韩大哥松了口气,否则恐怕要学电视剧《人世间》里的郑娟,找全村人给他签字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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