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煤气轻生

他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死吗

路上被人强行剪发

被侵犯了什么权利

人脸识别是否侵犯人格权

今日《民法典》为您解读

民法典开讲第九讲人格权(民法典通解通读)(1)

上一期我们学习了《民法典》关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今天一起来了解《民法典》民事主体的人格权。

民法典开讲第九讲人格权(民法典通解通读)(2)

嘉宾

民法典开讲第九讲人格权(民法典通解通读)(3)

雷明光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组成员

中央民族法学院 教授

民法典开讲第九讲人格权(民法典通解通读)(4)

冷遥

律师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

《民法典》第110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人格权——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每一个自然人都享有生命活动的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或者剥夺他人生命权,它是自然人作为人的最基本条件,是自然人享有其他人格权的基础。

生命权不可滥用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大红门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住在大红门西里小区后面的平房,想开煤气自杀。男子所在地是一排平房区,一旦发生煤气爆燃,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实施救援。经了解,50岁的李某和家人闹别扭,事发当天又喝了不少酒企图轻生。最终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刑事拘留。

自然人不能通过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该行为既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民事主体人格权——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每一个自然人都享有维护自己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的权利,自然人的每一个身体部位都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没有经过本人同意都不能侵犯他的身体。

民事主体人格权——健康权

法律保护每一个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民法通则》的表述是“生理健康”,而《民法典》的表述为“身心健康”。

《民法典》第1004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该表述的修改表明:任何公民都享有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权利。任何非经权利人允许不能非法损害权利人的身心健康,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主体人格权——姓名权

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也可以变更自己的姓名。任何人非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更改他人姓名。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犯自然人姓名权的例子层出不穷,如以公民的姓名作为商标的抢注行为。

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结束后,人们发现,有人用奥运冠军的姓名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该行为明显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被商标局驳回。

“全红蝉”牌日化用品、“杨倩”牌健身器材……有媒体报道称,奥运冠军全红蝉、杨倩、陈梦的姓名被注册为商标,其中全红蝉商标被多方申请注册。针对全红蝉、杨倩、陈梦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通过官方微博郑重发布提示:“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

民事主体人格权——肖像权

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占有、制作、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他人未经肖像权人的许可擅自制作、篡改、公开他人肖像,有可能构成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侵犯。

民事主体人格权——名誉权

现代社会,名誉对一个自然人、一家企业都非常重要,任何人不能对他人的名誉进行诽谤、侮辱、诬告陷害,否则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

民事主体人格权——荣誉权

荣誉权是国家、某一社会组织对某一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社会活动当中作出突出成绩、贡献给予的积极评价。荣誉可以体现为物质的奖励,如奖状奖杯;可以体现为精神的奖励,如荣誉称号等。

民事主体人格权——隐私权

任何公民对自己私人的空间、信息、活动,享有保守秘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如未允许擅闯他人房屋、在宾馆安装针孔摄像头都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通过非法手段搜集的证据

法院不予采纳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在家中安装针孔摄像头拍摄对方出轨证据,提交至法院并在法庭上展示,该行为侵犯了第三者的隐私权,第三者起诉安装摄像头一方会败诉。因为采集证据的手段是非法的,该视频不能作为配偶出轨的直接证据。

要注意的是,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普通老百姓的隐私权是不同的,普通人的隐私权保护比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更严格。

民事主体人格权——婚姻自主权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选择配偶的权利,自主选择结婚对象、时间等事宜,婚姻自由是自然人自主的权利。

侵犯人格权的行为

男子马路上被人强行剪掉头发

重庆市公安局綦江分局文龙派出所接到一名群众求助,称其在城区168地下通道附近,被5名陌生男子围住强行剪掉头发。民警到达现场,男子头顶的一撮头发被剪掉,露出头皮。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掌握了5名嫌疑人的踪迹,民警在一网吧将2名嫌疑人抓获,经供述继而将另外3名嫌疑人抓获。经查5名嫌疑人看不惯蓄长发的男子,商量后决定将对方的头发剪掉。最后5名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的区别和联系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侵害他人健康就会涉及侵害他人身体,严重时危及生命。案例中强行剪发行为,侵犯的是他人身体权,身体的所有部位,四肢、内脏、头发、指甲都是身体的一部分。

偷拍行为侵犯隐私权

某公司卫生间里新加装了两个LED灯,这引起了女员工的怀疑。小微上完厕所后,按捺不住好奇心,打开了LED灯旁的盒子,发现里面竟然放着一部正处于拍摄状态的摄像机,LED灯上也有一个改装过的针孔摄像头,女员工们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经调查:正在拍摄的相机是通过软件与手机连接,拍摄画面直接传送到了不法分子的手机上,而这些设备正是公司负责人张某所有的。事后张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警方治安拘留。

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针孔摄像头拍摄他人隐私部位、隐私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2021年10月8日下午6时左右,上海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总队民警在地铁8号线成山路站巡查时,发现一男子有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该男子被当场抓获,依法行政拘留。

妈妈带男童到女浴室

侵犯他人隐私权吗?

《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调整为8周岁,接近这个年纪,孩子已经有了性别意识,有科学数据表明,孩子性别意识的启蒙比大人认知的时间要早很多。将孩子带入女浴室,不仅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还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带异性的孩子到同性的浴室洗澡也是对其他顾客的不尊重。

民事主体有权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被侵权人有权利主张维护自己的权益。澡堂对此类问题应加强管理。在公共场所遇到此类情况,可以提醒孩子父母该行为不当,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权。

擅用他人照片做商业宣传

侵犯他人肖像权

某主营整形的美容院将某明星的照片放到自家美容产品宣传页上,侵犯了演员的肖像权,被演员起诉至法院,判决美容院败诉。

逝者同样拥有人格权益

著名法学家德沃金说:“人要有尊严地生存,同时也要有尊严地死去。”逝者离世后,没有民法意义上的人格权利或者民事权利,但其人格利益存在,如姓名、荣誉、肖像等利益都受法律保护。

人格权的引申含义

自然人享有的权利还包括哪些引申含义?

与《民法通则》相比《民法典》第110条有两个词的重要改变。一是由“公民”改为“自然人”,与公民相比自然人的范围更广,包括的范围更多;二是《民法典》对人格权采用开放的态度,在列举自然人的各种权利后,加了一个“等”字,体现了开放态度。如在火葬场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将甲乙双方骨灰对调,这种行为侵犯了死者的人格利益;又如怒砸墓碑的行为也是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侵犯。虽然没将这些权利一一列举但都包含在“等”字,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人格权编独立成编后,不光对逝者的权利有了规定,对胎儿的权利也有一些规定,既延展到人出生之前,又延伸到人去世之后,是《民法典》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的彰显和体现。

冷冻精子灭失侵犯了所有者的身体权

《民法典》对人类胚胎也进行相应的保护。冷冻精子是指所有人将精子冷冻保存,需要时将精子提取出来。医疗机构在冷冻保存的过程中造成精子的灭失,涉及到损害所有人身体权。

提问环节

民法典开讲第九讲人格权(民法典通解通读)(5)

线上观众

人脸识别是否侵犯人格权?

雷明光

民法典开讲第九讲人格权(民法典通解通读)(6)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新冠疫情之下,为了公共利益,为疫情防控需要采用健康宝等人脸识别,在此类特殊情况下不侵犯人格权。但如商场等公共场所,商家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识别顾客身份信息,根据顾客的消费习惯,制定销售手段,用于商业或私利的人脸识别则侵犯他人肖像权,是国家法律不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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