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三高两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为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9月15日上午,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新入职人员“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江主持并讲话,我院新入职人员及其他青年干警参加。

三大纪律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三个规定)(1)

会议首先由李江副检察长就“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培训,此后,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三个规定”培训视频。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我院新入职人员及其他青年干警一定要以被查处的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以案明纪,廉洁自律,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二要强化履职责任意识,确保工作不出问题。我院新入职人员及其他青年干警应当落实好“三个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办案时的记录责任意识,做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要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我院新入职人员及其他青年干警要持续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三个规定”要求,自我警醒,自我约束,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大纪律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三个规定)(2)

通过这次学习,我院新入职人员及其他青年干警对”三个规定“的内容和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并表示在以后工作、生活中要时刻将纪律规定刻印心中、挺在前面,坚决不去触碰干预司法活动这根“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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