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需要每位市民从自己身边的事做起:不乱闯红灯、不占道停车、不逆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避让行人……只有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道路交通秩序才能更畅通,城市环境才能更文明。此次针对城区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希望每一个人引以为戒,做到遵章出行、文明出行,构建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不文明行为曝光
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逆行
三角地附近,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
新桥市场附近,交警正在向逆向行驶的老人讲解逆行危害
逆行危害 正常过路的非机动车与逆行非机动车穿插过路,全部挤在并不宽敞的通行区域,因为双向行驶且不礼让,场面混乱,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九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记者:李辰 通讯员: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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