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晚,江西会昌,两女子在马路中间拍照,着黑色短裙女子在马路上摆POSE,而另一灰色短裙女则在路边为其照相,两个人不亦乐乎,完全没有感受到危险的临近。

江西男子骑摩托被撞:江西两女夜间在马路上拍照(1)

就在黑裙女搔首弄姿时,一男子骑着摩托车,前后开着灯迎面驶来,接近女子时双方都没有任何避开的意思,相撞后男女二人人仰马翻、头破血流。

江西男子骑摩托被撞:江西两女夜间在马路上拍照(2)

事后交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子未戴头盔,且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询问时男子无辜回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江西男子骑摩托被撞:江西两女夜间在马路上拍照(3)

视频在网上曝光后,网友评论道:一个真行,一个真刑!

那么二人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1.首先男子未戴头盔且酒后驾车,已经涉嫌违法。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男子驾驶的是摩托车,我国法律对于摩托车一般认定为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酒精含量不同,区分为饮酒驾车(20mg/100ml≤酒精含量<80mg/100ml)和醉酒驾车(酒精含量≥80mg/100ml),两者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危害性更大。

江西男子骑摩托被撞:江西两女夜间在马路上拍照(4)

根据目前已知信息,男子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至少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承担3种法律后果:(1)醉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2.除了行政和刑事责任,男子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不同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机动车负全部责任的赔偿10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0%,负同等责任的赔偿60%,负次要责任的赔偿40%,即使无责任也需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男子酒驾,而女子则站在路中间,双方都有责任,但男子很有可能负主要责任,至少也是同等责任,因此其赔偿责任至少为60%以上。

3.若男子负主要责任,可能会涉嫌交通肇事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一般情况下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若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造成1人以上重伤结果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的基本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显然比危险驾驶罪更重。

若本次事故不幸导致女子重伤,男子最高可能面临3年牢狱之灾,一次醉酒,本人受伤、摩托损毁不说,还要赔偿女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最终还要面临刑事处罚,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道路千万条,安全千万条,事前一滴酒,事后两行泪,广大网友务必以此事为镜鉴,莫把他人事故当故事看,否则下一个故事的主角有可能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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