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尽了人世的艰辛之后,听从野性的呼唤,一只大狗变成了头狼
——读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
文/长安18子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这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小说写的是一只狗的传奇故事,但作者把它当人一样看待,用的是第三人称代词“他”,而不是“它”。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大狗,父亲是一条圣伯纳德种巨犬,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所以他是一条体重达一百四十磅的大狗,生长在一个大法官的大宅子里,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由于运输公司大吹大擂,说有人在北极的黑暗中找到了黄金,成千上万的男人一窝蜂似的往北方冰原去,需要大量结实耐用能抵挡严寒的大狗。法官家的园丁赌博输了钱,就私自把巴克卖给了狗贩子,狗贩子又把他转卖给了邮差佩劳和弗朗索斯。巴克与十几条不同种类的狗被集中在一起,在棍棒的训练下,做拉长途雪橇运送邮件的苦役,没日没夜奔跑在阿拉斯加的雪地上。在狗与狗之间的争斗中,巴克战胜了几个对手,成了一个优秀了狗队头领,在拉雪橇的事业中恪尽职守,但由于过度的劳累,好几个同伴都倒下了,巴克也累成了皮包骨头跑不动了。
他们几个疲惫不堪的狗又被转卖给了两个美国人,这两个美国人又让他们拉着雪橇上路了,一段艰难的旅途又开始了。这两个人根本不懂得如何驾驭雪橇和狗,让这些狗受尽了艰辛和折磨,巴克也差一点被杀了,多亏被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救下来,身体慢慢得到了恢复。巴克是一个很有灵性的大狗,他与桑顿之间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在一场比赛中超常发挥,为桑顿赢得了一大笔钱财。
桑顿与几个朋友带着巴克和几条狗,又踏上了寻宝之路,向原始森林进发了。在原始森林里,巴克又一次次受到了狼群的呼唤,但他又一次次回到了营地,回到了桑顿身边。有一次,他从外边回来,发现桑顿和同伴被毛利人打死了,他再也无牵无挂,一气之下杀死了许多毛利人,又回归狼群中,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头狼,从此啸傲森林和荒野。
记得小时候,我们农村里偶尔还有狼在出没,人们夏夜在外面乘凉时,就发生过狼把小孩子叼走的事情。大人就给我们讲,狗是狼的舅舅,所以狼是害怕狗的,只要狗一叫唤,狼就会跑了。
其实,狼和狗是同一个祖先、同一类物种,都属于犬科。狗就是人类驯化后的狼,它狼的野性一直都在体内,它的野性一旦被全部唤醒,就会回归自然成为了真正的野狼。
杰克.伦敦通过这个离奇的狗故事,以一只狗的艰辛经历,表现了文明世界里,狗在主人和现实的逼迫下又回到了野蛮世界。虽然写的是狗,但反映的现实却是人的世界。该作品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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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长安18子,电信工程师,美文作者,喜欢诗歌、散文和旅游,企望用最浅白的文字,营造出最深的诗意。原创码字写文不易,欢迎大家关注、支持、点赞、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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