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撞人拒不认罪(女司机撞人称我爸是XXX)(1)

网传视频截图

前不久,沈阳一女子驾车撞人后称对方碰瓷,顶着人强行驾车离开。当民警上前执法时,该女子气焰嚣张、百般抗拒,并企图以“我爸是XXX”来“震慑”执法者。不承想,执法民警根本不吃这一套,霸气回怼:“爱谁谁!”最终,在抗拒过程中咬伤警察的当事女子被控制,并因涉嫌妨害公务、故意伤人被刑拘。

执法过程“上网”之后,围观群众踊跃发声。不少网友毫不犹豫地将矛头指向了当事女子。驾车撞了人,理当及时下车解决问题。可在这位女子那里,这种常理常识根本不好使。撞人之后,她先是怪人家碰瓷,接着就跟没事人似的开车走人,即便被撞者站在车前也照开不误。如果不是警察及时出手,被撞者很可能还会遭遇更大伤害。面对警察执法,她打滚撒泼不予配合不说,甚至以咬人来抗拒。事已至此,就算被撞者真是碰瓷,当事女子也已自我“进化”到了“罪不可赦”的地步。

当事女子的“底气”似乎来自“我爸×××”。想必在他们那儿,这个“×××”不是一般人,就像“我爸是李刚”里的“李刚”。否则,也不会被当事女子拿来“震慑”执法警察。如果真是这样,当事女子就是在“坑爹”,她显然不知“李刚”为“我爸是李刚”这句话付出了多大代价。事发没几天,已有不少“好奇”的网友要把当事女子口中的爸爸“×××”拉出来“示众”了。接下来究竟会出现怎样一种局面,在祭出“我爸是×××”这一经典句式之初,当事女子恐怕并没有想清楚。当然,大家更愿意看到,在这位女子的背后并没有一个为她的愚蠢和骄横背书的“我爸×××”。

更多的人为执法民警点赞。面对“我爸是×××”的“警告”,执法民警以一句简短有力的“爱谁谁”,彰显了规范执法应有的底气与正气。法律的权威性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想让法律“在任何时候都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的权威”,规范执法必不可少。而在很大程度上,执法规范与否,就要看执法者能否排除干扰,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规范执法的干扰项有不少,权力是其中最常见的一项。在某些时候,执法行为会因为权力的拉扯而扭曲变形,丧失应有的独立性、规范性;执法部门会因为权力的挤压而自我矮化。为此,执法者就必须高度警惕,努力保持“爱谁谁”的执法姿态——不管“我爸”是不是“×××”,都能平等对待,严格而公正地执法。

规范执法就该有股“爱谁谁”的劲儿。不过,保持并用足用好这股劲儿并不容易。对某个被执法个体,像沈阳警察这样保持执法规范性也许还不那么难以做到,但当执法者像泉州民警那样面对“精准抓记者”的任务时,保持执法的规范性的难度就太大了。这就需要一些部门对权力多一分敬畏,对法律多一分敬畏,不要让基层民警想说“爱谁谁”却又张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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