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忘记是什么时候看的第一遍了,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应该是初二的课文。
初二,那是1998年,22年前的事了。
这篇课文讲的是,鲁达和史进及李忠喝酒,听得旁屋有人哭,找来一问,原来是金翠莲被郑屠户郑大官人“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鲁达有心帮他们,把带的五两银子全拿了出来,又向史进借了十两,还觉得李忠太小气,把他拿出来的二两“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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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就到了金氏父女下榻的酒店——哦,是住的地方——坐在店门口,守了两个时辰,生怕店家去阻拦。之后,到了郑屠那里,先要十斤瘦肉,细细剁作臊子;又要了十斤肥的,也剁了。还要十斤寸金软骨,不要一点肉在上面。郑屠笑着说,你这不是来消遣我吗?鲁达说,“洒家特地要消遣你”。
然后,两人斗殴,鲁达三拳打死了郑屠,还说,丫的你装死,待我过阵再收拾你。
学课文时,印象最为深刻的是:
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滚将出来。
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老师呢,也只介绍小说的写法,只总结中心思想:
鲁达爱憎分明,刚爽豪迈,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嫉恶如仇,慷慨大方,重义疏财,勇而有谋,粗中有细……
完全没有去想,这些话前面的——
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
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睖缝裂,乌珠迸出;
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
这么暴力,真的适合十五岁的半大少年学吗?
更不要说,鲁达这么搞,将大宋的法律置于何地?为何课文只节选到他逃跑为止,不说有人递了状子到州衙呢?
好歹像鲁迅所言,留个光明的尾巴,让人知道大宋不是法外之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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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篇文章,现在已被删除了,我没有去考证,但再次拿起《水浒传》,除了想到上面那些已被讨论得很多了的,我更想起,为何选课文的人,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记得一本书的标题,《千古文人侠客梦》。
俗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很多人考不上进士当不了官,却又时刻要把家国天下挂在心头,怎么办?
他们只能期待有明君,有清官,有侠客。
明君和清官,间或会出现一个两个三个,但在现实生活中,侠客,却几乎没有。
为何?
韩非子早就说了,侠以武犯禁,明君和清官,是不会容忍无视法纪的侠客的。
但文人们,可以创造。
鲁达,无疑就是其中一个。
但只能算是后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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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曹植《白马篇》里的“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还在必要时为国效力,那么李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无疑就完全满足了文人以及常受欺负的小百姓们的期待了。
只是,他们没有金氏父女幸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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