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附注一般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不空行),左空二字,加圆括号,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公文写作宝典纯干货?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文写作宝典纯干货(公文处理微课堂)

公文写作宝典纯干货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附注一般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不空行),左空二字,加圆括号。

  附注是对公文整体的说明,而不是针对正文某个具体内容的解释和阐释。对正文注释或解释一般在公文中采用句内括号或者句外括号,乃至加注释的方式实现。这点一定要注意区分。

  梳理公文附注常见用法,主要有如下3种。

  1.说明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

  印发传达范围一般针对平行文和下行文,如“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发至县团级”、“2022年3月28日前口头传达至乡科级以上干部”,对发送范围、阅读对象、阅读时间、阅读方式进行限定。受文机关根据来文附注要求进行办理,一般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印发传达范围,如需要调整的,应当征得发文机关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其传阅范围需求可通过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格式要素进行体现,但不应由下级机关在附注中作出限定。上级机关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因此,此类公文不标注印发传达范围。

  2.提示保密要求

  为避免公文阅读者因不了解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或需要对相关公文作出进一步保密要求,可通过在附注中作出保密提示,从而避免无意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失泄密情况发生。如“此件属工作秘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和对外发布”、“此件不得翻印”、“内部文件,不得外传”。

  3.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于一些需要往来沟通事宜的公文,如请示、商洽函、工作通知等,一般在正文附注当中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从而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字体为黑体或方正仿宋黑体等标准字体,人名为仿宋或方正仿宋简体等,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编排样式如“(联系人: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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