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洛文化旅游节”及“十·一国庆节”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调整的通告
暂时解除
为保障2018年河洛文化旅游节暨“十·一”国庆佳节期间广大群众出行便利,营造祥和、文明的交通环境,经报市政府同意,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城市区机动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1
非豫C号牌机动车辆(含临时牌照)
2018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河洛文化旅游节期间,暂不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货运车辆除外),自10月11日0时起恢复限行措施。
2
豫C号牌机动车辆(含临时牌照)
2018年10月01日至10月07日十一国庆节期间,暂不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货运车辆除外),自10月08日0时起恢复限行措施。
其他要求请遵照《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内容执行。
特此通告
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8日
此次限行措施的调整
真的是方便了今年河洛文化旅游节暨“十一”节假日期间的出行
还等什么,
速转!让更多人看到!
编辑 | 董栋 审核 | 谢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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