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云南、海南等地先后有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心。商洛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师生及家长,增强防溺水意识,防止灾难发生。

预防学生溺水需要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注意溺水高发期,谨记“四知道”、“六不准”。

意外溺水安全事故高发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1)

如果孩子游泳,应带孩子去有安全保障的游泳场所游泳。并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下水前,熟悉场馆,进行必要的热身。二是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下水游泳。三是身体患病时不能游泳。四是在游泳中如果觉得身体不舒服,应立即上岸休息。五是在游泳中,若小腿成脚部抽筋,不要惊慌,可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求救。六是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当大声呼拔打110、120急救电话,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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