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你会不会觉得又是一起关于保险“拒赔”的事件,你会不会又浮现出中国保险就是个笑话;保险就是骗人的;买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理赔的时候处处是坑?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

我在4月28日发表一篇名为《投保10余年,如今罹患尿毒症却只能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这合理吗》,文章主旨的意思是想告诉大家,保险关于先天性疾病的责任免除。提醒已经购买保险的人要注意这个情况,以及买保险要注意的一些事项。没想到受到大家对于保险的猛烈抨击,说什么的都有,核心内容就是对保险的不信任。好吧,今天再写一篇文章,看看能不能让大家对保险有所改观。


引言

不知道各位观众老爷是否对2016年在湖北荆门发生的一起“千万保险金,保险公司抱团拒赔的事件”还有印象。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

百度依然可以搜到相关事件

这个案例在当时不仅因为涉及千万巨额赔偿引发社会多方关注,尤其是在经过湖北经视《法制最前线》的新闻导报之后,让大家一度挑起对于保险的信任危机。最终在周先生存在重大“骗保”嫌疑的情况下,通过外界、媒体、律师所、公安机关等多方“努力”下,保险公司只能“认栽”低调处理了这个事件。如今时隔4年多的时间,我通过网上可以找到的相关证据再次复盘这起案件,分析下这里面的那些你不知道的“猫腻”。

本篇文章内容字数大概在12000字,阅读需要大概8分钟,大纲如下

一、案例回顾

二、案件分析

三、视频报道的总结

四、关于保险行业协会的调查结果

五、案例时间顺序及时间整理

六、本案最终结果

七、本案总结

八、全文总结


一、案例回顾

荆门周先生保险案,在当时是非常轰动的保险理赔事件。

我在这里就简述下案例的事发过程:

2016年6月1日,荆州市承接工程的老板周先生,在京山县雁门口镇发生交通意外。周先生本人溺水身亡。在善后过程中,家属整理周先生的保单中显示,从2009年开始周先生在荆州市各大保险公司和网上渠道为自己办理了22份保险。按照保单保额统计,如果保险全部赔付,周家人将拿到1097万的巨额赔偿金。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

当时各大媒体都有报道

然而在起初申请理赔过程中,包括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中国人寿等11家保险公司集体以“骗保”为由,拒绝了周家的赔付申请。周家人在2016年11月1日把11家保险公司分别告上法庭,并追加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为第二被告。

案件最后的结果是以原告四人与保险公司达成私下和解为由,撤销了相关的起诉。通过当时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朋友圈宣传来看,涉案的各家保险公司都做出了相应的赔付。

事件大体的经过和结果差不多就是这样,即使最后是赔了但也不是正常的理赔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各样的消息逐步浮出水面。时隔4年的现在在回头看这个案件,不得不说是有能人志士让保险公司栽了跟头。


二、案件分析

那么大家就一定会很好奇,这件事究竟真实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我想现在应该还有许多人并不知道这里面的来龙去脉,是谁如何让涉案金额高达千万赔偿金,涉及11家保险公司认栽的呢?

(1)周先生生前情况

根据现在能在网上找到的证据和消息表明,周先生生前是承接工程的私人老板,因为营业不善,导致债务纠纷,资金周转困难。

2014年,法院执行杨女士与周先生债务纠纷,但周先生未履行债务偿还责任;

2015年,法院将周先生列上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了相关出行的权利。

2016年,法院冻结周华名下多笔涉及理财类保险用于偿还债务。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4)

中国裁决文书网的相关裁决书

可以说周先生的经济状况已经到了一个很糟糕的地步,然而从2014年以后,周先生就开始购买大量的意外保险,并且进行了相关保险单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事后有相关人士统计,2014年之后周先生共投保19份保险,累计保额1000余万,占比保险金额92.7%,产品以意外类产品为主,其中以驾驶私家车意外身故为单一赔付条件的合同保额占比43%,保费合计3.2万,保费占比67%。并且在2015年8月,周先生就有过因自驾车交通意外事故溺水的记录。

根据这些消息我们不难总结出,周先生确实在生前有想要通过自杀拿到高额赔偿金的动机。但就是这么骗保动机明显的案例,为何能让保险公司“认赔”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人若反常必有刀!可以说这次案件是一起有高人设计的“局”。

(2)媒体报道的分析

我们先来回顾下当时让我们在网上知道和了解这次案件的第一手信息的媒体——湖北经视《法制最前线》对于该事件的视频描述: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5)

百度百科显示:

湖北省广播电视台电视经济频道(原湖北经济电视台,简称湖北经视),正式成立于1988年12月1日。是全国第一家省级经济电视台,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电视机构。

就是这样一个省级电视机构,够权威够官网够正规的了吧。好,我们来看下当时是如何报道的(这个视频现在网上依然有,有兴趣的可以搜索“荆门周先生保险案”去了解)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6)

当时相关画面截图

相关报道:

视频最开始,以死者的家属,也就是周先生的女儿(云云)流泪满面的镜头特写,加入煽情的音乐,到中间对准家里的50多份保单(其中22张是周先生自己的),而且还强调最早的购买时间是在1999年,还特意打上了字幕。说明周先生一直都是一位有责任心,对保险非常认可的人。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7)

周先生家的保单展示

此段分析:

当时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哇!周先生确实是保险意识很强,很负责的人。因为我就有这样的客户,家族中自己的经济条件很殷实,但亲戚的条件就很一般。这位客户就主动给这些亲戚买保险,还自己花钱。刚开始我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后来在几次的接触中,这位客户就说的非常直白:如果亲戚有病了肯定会向我借钱,因为得病年龄也大了,以后也不会在有什么经济来源,借出去的钱肯定回不来,我还不如趁现在给他们买点保险,其实是给自己省钱。对比周先生,我感觉应该跟我这位客户的考虑相似,自然多了很多好感。

但好感归好感,该交代的事一定要交代啊。标题既然是千万赔偿,自然对于周先生保单的构成是很有必要说的,因为按照我们普通人买保险的逻辑,从保险类型上讲,想要获得千万保额的必定是有大量的意外险并且还要包含交通工具翻倍赔偿的保障责任。不然单凭寿险和疾病险这种类型的赔付几十万上百万顶天了。

另外这种意外险多以一年期短险为主,想要获得千万赔偿必定要有大量的一年期意外险保单,这就要怀疑投保的动机,这就是一个疑点。但该视频的这个镜头只是在说明周先生有很强的保险意识,生前都在陆陆续续不断购买保险,但出险前一年是什么投保情况也没有说明,这不是有意误导是什么。

相关报道:

之后记者暗访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其相关人员含糊其辞、相互推脱,整个过程主持人还义愤填膺的口气感觉在表达保险公司的不负责任,想要了解情况还设置一堆阻碍,搞的保险公司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样。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8)

记者走访相关保险公司了解情况

此段分析:

这种情况我认为很正常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说你突然造访保险公司随便找一个所谓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首先他了不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他敢不敢表达自己的观点呢?你采访周家人有没有事前给过“剧本”,有没有重复拍摄或者进行过相应的提醒,我们都不知道,但你拿有准备的现场跟突击临场的人做对比,其目的性是什么,是不是痕迹太过明显。

看到这你可能觉得我在帮保险公司说好话,先别急下结论,我们继续往下看,该视频其他的疑点。

视频到这,就引发了大家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危机,诱导大家对保险行业严重不满。之后大家就会产生出:中国保险就是骗人的;保险公司就两个赔,叫这不赔,那不赔;中国保险不保险;买的时候容易,理赔难。保险协会就是维护保险公司利益的等等负面的言论。

案例报道:

是否进行尸检

视频还提到,保险公司要求周先生先遗体不能火化,要进行尸检!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9)

尸体不能动,要进行尸检

此段分析: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这好像是不尊重死者,同时采访了周先生的弟弟,表示是保险公司怀疑死者是因为身体不健康,也就是要确定是否因疾病导致的身故!其实并不是周先生弟弟说的原因。

这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是合法合规的要求,但尸检也要尊重家属意见,其有三个原因:

(1)身故分为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

因购买保险种类的不同,赔付的比例是不一样的。比如一份保险包含身故赔偿责任,可能疾病身故赔付10万,那么意外身故就赔付20万。也就是说有些险种,意外身故是加倍赔付的,具体比例看具体的险种保障责任。

(2)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外保险

只有意外身故保障的责任,那么疾病身故就不会获得赔偿。

(3)如果是意外身故

那么就要涉及意外因素的调查,先要排除吸毒和酒驾等免责因素。

不进行尸检怎么能确定死因,没有证据如何让人信服,确定该如何赔付,对吧!

案例报道:

律师交代周先生的保单构成

后面还有一段对律师的采访(大家注意这位律师正是之后周家人上告11家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并且该律师所在的事务所还通过网络渠道宣布其为周家的代理律师)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0)

律师对于周先生保单整理的总结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1)

该律师事务所的微信公众号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2)

2016年10月发表代理说明

此段分析:

本意是交代周先生的保单构成,我就说这么重要的事情不能不交代,但也仅仅是一笔带过,并没有保单类型的占比和具体的构成。只是说周先生不全是意外险,还有诸如寿险、分红险、疾病险等等。这话说的什么意思,就是告诉不懂的大众,周先生没有骗保的动机呗!

之前也跟大家分析了,周先生既然有千万赔偿,必然有大量意外险保单,并且肯定在出险前一年或者2年内购买的居多,这里为什么就不交代,不就是别有目的避重就轻嘛!

你是不是又觉得我就是帮保险公司说话,好吧,放大招!

这是我通过多方渠道获得的周先生当时购买保险的具体统计(未经过证实):

2000年投保寿险保额8万,意外类产品40万保额,相关保费4千余;

2009年投保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附加一年期意外,合计保额16万余,保费6千余;

2013年在第二家险企投保理财型产品附加意外险产品,保额合计21万,保费6千元左右;


2014年分别在第三家和第四家险企投保纯意外类产品,合计保额305万,保费8千余;

2015年4月份后在四家险企分别投保纯意外类保险,保额合计410余万,其中以驾驶私家车意外身故为单一赔付条件的合同保额为282万,保费约1.4万余;

2016年投保纯意外类产品保额累计300万左右,其中以驾驶私家车意外身故为单一赔付条件的合同保额为190万,保费合计5千余。

总结下,周先生全部的意外类保险合同2014年之前共投保6份,累计保额80万余,占比全部保险金额的7.3%,产品类型以终身寿险万能型、分红型为主,合计缴纳保费约1.6万左右,占比全部保费33%;

2014年之后共投保19份,累计保额1000余万,占比保险金额92.7%,产品以意外类产品为主,其中以驾驶私家车意外身故为单一赔付条件的合同保额占比43%,保费合计3.2万,保费占比67%。

我们可以看到2014年之前,周先生购买保险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保额和保费与我们大多数人投保的情况差不多;可从2014年之后,周先生就有意购买大额的意外保险,之后累计的总保额就已经达到了1000余万,花费了3.2万元。这个情况是很不符合常理的。如果单纯的购买大额意外险还不能说明周先生的动机,如果加上2014年周先生发生的一些情况,可能就会有这样动机的解释。


案例报道:

根据视频报道,尸检后的司法报告鉴定结果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窒息死亡,排除了酒驾和吸毒,属于意外身故。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3)

周先生的死亡鉴定报告

那么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周先生是否是自杀的

此段分析:

意外险无论是哪家公司的产品,都是把自杀导致的身故做责任免除的。不过对于寿险或者长险,保险法有相应的规定,只要投保超过2年以上,就算是自杀,保险公司依然要理赔。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4)

意外险相关责任免除条款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5)

长险责任免除条款

所以到这就有了几家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周先生20多万的情况。这点很好理解,赔了是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对于短期险种价格低,保障高就怕你通过自杀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并且这种骗保现象会引发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近些年网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种骗保的案例,比如2018年12月,一篇“天津男子给妻子买3000余万保险后普吉岛杀妻”的报道引发关注。报道称,天津一男子在泰国普吉岛一别墅酒店将妻子残忍杀害后,伪造现场谎称“妻子溺亡”,事后家属发现若干受益人为该男子的保单。人都可以因为金钱扭曲人性,就更别说就医院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更是多不胜数,如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涉嫌骗取医保基金4400余万元。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6)

网上关于骗保的案例


3、视频报道的相关疑点

(1)该视频在5分35秒的时候

主持人画外音说:身前并无多少外债,也就是承认了周先生生前有外债,那么外债有多少,并没有确切的答案。为什么要提起外债的问题,因为自杀得有原因啊,骗保不就是为了钱嘛,那肯定有跟钱有关的成因,外债就是最常见的一大因素。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7)

有关周先生的裁决书就有这么多

可实际呢,根据网上爆料,我也去该地区法院查询了相关裁决书,结果表明:周先生都被法院强制执行,上了失信人员黑名单,你跟我说并没有多少外债?多少是多啊,几百万多不多,几千万多不多?

(2)该视频在13分14秒的时候

主持人说:“从道路到水塘17米缓冲距离,将极大降低自杀的概率”。这是什么逻辑,开车的都知道,夜晚在普通公路上行驶能有多快,在加上有17米的缓冲距离,正常行驶绝对可以做出正确反应,除非是故意开进去的。有意思的就是交警出具的事故分析报告看,并没有提及有无明显的刹车迹象,也没有说车有什么问题,这还不足以证明周先生均未采取自保措施?这还没有理由怀疑是有自杀的动机的吗。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8)

视频当中的案发现场

(3)该视频对于6月1日为什么周先生要独自晚上出去的原因也没有进行说明


视频报道的总结

好了,这就是该视频对于事件前半段的报道,我们总结下媒体都干了什么事:

(1)开篇介绍周先生生前购买了大量的保险,最早的是从1999年购买的,不仅给自己买了多份保险,也给家人和亲戚买了大量的保险,乍一看是一位认可保险,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这么一位保险客户。这么说一是对之后拒赔的矛盾埋下伏笔;二是告诉大家周先生并非是短期购买了大量保险,并不存在有骗保的嫌疑。

(2)通过相关交通事故和公安机关的证据表明,这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有意思的是对于有疑点的地方一笔带过,或者只字不提。

之后视频就是维权的道路是多么“坎坷”的报道

记者去了当地多家保险公司乃至保险协会询问周先生理赔案子的进展,呈现出来的就是保险公司乃至保险协会相互推诿,不负责任的态度。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19)

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多家保险公司进行研讨的签到表

你要是不信我说的,可以去看看这个视频,是不是存在很多隐晦,矛盾,刻意的地方。


这里我要说的是:对于一些媒体强制“带节奏”,希望大家能有客观的辨识能力

现在一些媒体误导大众的现象非常突出,不仅仅是现在的自媒体,就连具有官方属性的地方媒体也不能“免俗”。媒体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把我们日常维权难,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报道,让大家都知道,引起大家共鸣,让有关部门重视起来并解决我们的困难,这本身是一件好事,通过舆论维权。

但反过来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媒体是不是应该有最起码的职业操守,你用一些煽情的艺术处理这很正常,但起码要保证报道的完整性,让大家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不难吧。

可是现如今你会发现经常看到一些虎头蛇尾,断章取义的报道。就比如很多报道抛出来个“拒赔”事件,说什么被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误导了;买时容易,生病又被各种理由拒赔了;去保险公司维权都是相互推诿之类的,然后报道就没了,真的就没了,说会持续关注,后期报道哪去了?去该地方台官网都找不到,压根就没有!

搞的你也不知道最后赔没赔,你也搞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反正是买了保险出险没赔就对了!这不都是媒体干出的事,这不就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很容易被误导,进而做出负面的结论。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0)

网上当时看完该视频的观众留言

不仅如此,如果仅是这个视频的报道还产生不了这么大的影响力,别有用心的人还同时在多家互联网视频渠道投放该视频,并且都是全新的小号,采用的标题都是一模一样的,这就扩大了该事件的传播性和影响力。

从2016年10月26日开始,铺天盖地的 ”千万”保险金,保险公司抱团拒赔”新闻席卷网络媒体。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1)

该视频矩阵式传播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2)

发布视频作者都是全新小号,之前没有视频记录

一切准备就绪,27日开始,各路媒体报道首先从荆门向全国快散,形成舆论影响力,从28日开始达到传播峰值,热力不减,并且整齐划一,统一以“千万金额“”,“保险公司抱团拒赔”为标题!这样极具冲突性的新闻素材,满足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诟病、吐槽的需要加上各种网络媒体积极转发,传播的结果就是大家看到了这次非常精心制作的视频。

大家想想是不是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呢?那你觉得媒体的公信力在哪?


四、关于保险协会的调查结果

根据百度百科显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中保协,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它的作用是一方面督促保险公司自律,另一方面调解客户与保险公司一些纠纷。实际上就是当地保险公司抱团处理一些共性的问题,最大的作用就是针对遭遇集体“骗保”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对策。

比如案例中,周先生为什么要在11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不是在一家。因为一家保险公司不让你买很高保额的保险,保险对于客户也是有风控机制的。

比如你今年45岁,想买10万保额的疾病险,没问题,保险公司不会体检你,交钱就能买。但是如果你要买50万,100万的疾病险,分地域,经济发达的城市可以买到单一险种100万保额的疾病险,还要你接受我保险公司的体检,如果是经济较差的城市,30万保额都算最高上限,并且你在一家保险公司累计的保额也是有限制的。对于意外险同样如此,只不过比疾病险的保额上限高一些,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风险过高,超过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也是为了减轻理赔的负担。那我觉得保额太低了,不符合我的身价怎么办,你就只能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相关险种。

但你买了太多,就会让人怀疑投保动机啊!这不符合一般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所以就会被怀疑有骗保行为。

骗保一直都是让各家保险公司头疼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地域,一些人通过一些手段,依托当地环境,加上公安机关调查很有难度往往会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证据,从而形成了可利用、可操作、可复制和可传播的专业骗保现象。

于是保险公司迫于无奈只能进行相关的交流,希望通过抱团的方式,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的方式提出相应的对策。

比如有些保险公司的险种在针对投保地区的时候就有相关的免责声明: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3)

阳光保险公司一款产品的除外须知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4)

中国人寿一款产品的除外须知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5)

泰康人寿一款产品的除外须知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投保免责声明,就是因为骗保现象不仅严重,而且保险公司举证艰难。就算保险公司明知道是骗保,但拿不出确切的证据。证据来源无外乎就是医院方面或者公安方面,那要是医院玩一些套路方便你骗保呢,所以干脆直接出具相关免责条款来进行限制。


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红头文件

由于视频中提到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在这次“拒赔”事件中起到了组织协调的作用,加上这条视频及消息迅速在网络中流传开来,影响甚大。2016年10月29日,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一份红头文件,讲明了协会调查的结果,完整内容如下: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6)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7)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8)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29)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0)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1)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2)

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的红头文件,调查的很是详细,该了解的事情也都很清楚,也提出了相关的怀疑。

通过保险协会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周先生生前的一些情况:

(1)周先生有过两次婚姻史,育有四个子女,生前因为企业经营不善,债务缠身,经济拮据,熬不付出的情况下还能购买巨额的保险。

(2)2015年的时候周先生就有过自驾车交通事故溺水的先例,也就是从个时候开始,购买了大量高保额的意外保险,并且逐一更改了身故受益人。

(3)在经相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结果表明,车辆无明显顿挫、突拐、变粗/侧滑轮迹,表明轿车从驶离路面到冲入水前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安全带也没有问题,是周先生溺水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排除他杀。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但现有证据无法查清事故形成的原因。

但你怀疑没有用啊,你得有相关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据才有用,你说你妈是你妈,那不行!你得证明你妈是你妈。这句平常为难我们普通人的千古难题,保险公司这次也遇到了。

保险公司把相关的调查结果和怀疑报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却来了一次“神助攻”。公安机关竟以现有证据无法查明事故形成原因为由,既没有明确周先生系自杀,也没有明确周先生系意外死亡,也不予骗保质疑立案。这里面具体是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并提出希望周先生案通过“荆门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节委员会”协调或依法向法院起诉判决,并以此为依据依法合规赔付。

这就导致保险公司的调查失去了最强有力的证据来源。公安机关拒绝证明你妈是你妈,说可能是你妈,也可能不是你妈,不行你在去问问亲戚朋友和你爸吧!所以这就对未来的协商理赔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五、案例时间顺序及相关事件整理

2014年,法院执行杨春梅与周先生债务纠纷,但周先生未履行债务偿还责任

2015年,法院将周先生列上失信名单

2015年8月,周先生自驾车交通意外事故溺水

2015年9月,周先生开始购买高额意外保障

2016年1月,周先生逐一变更保险受益人,由法定变为指定;

2016年3月,周先生将平安人寿保额为376.16万元保单,指定受益人;

2016年4月,周先生将建信人寿230万保额的两份保单,指定受益人;

2016年2月,周先生购买华安意外险,保额为93.6万元

2016年6月,周先生交通意外溺水身亡,未采取自救措施

随后,公安机关判定周先生符合溺水窒息死亡,现有证据无法查清事故形成原因

2016年6月,荆门市人民法院冻结了周先生在平安人寿的身故保险金;

2016年6月,11家保险公司表示暂时拒绝赔付总计1097万的保险金;

2016年10月,湖北经视发布视频,报道荆门市保险业不履行保险责任;

2016年10月,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红头文件报告,澄清事实

2016年11月1日,周先生女儿将平安人寿拒赔提起诉讼

这里要解释下,为什么周先生要更改保单的受益人,为什么更改受益人成为有骗保嫌疑的行为。

这就是保险保单对于身故受益人的一个功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险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可以不用来还债。如果是法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的身故赔偿金作为遗产,要优先偿还生前债务。但只能是具有保障功能的保单,比如寿险和疾病险;像分红险、年金险这类具有理财性质的保险是不能躲避债务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本文之前出具的法院裁定书显示,周先生身故后有几张保单被法院强制冻结用于偿还生前债务的原因。

加上周先生生前的确有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欠债,并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所以足以说明周先生生前应该了解过相关法律条款,并做出了相应的计划和准备,似有骗保并逃避债务的嫌疑


六、本案最终结果

视频中从一位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那里已经透露该案将于2016年11月1日开庭审理。第一个被告为平安人寿保险公司,通过我在网上找到了该案件的法院裁定书显示,以周先生的四位子女为原告视频中出现的律师为代理律师,最终以与平安人寿达成自行解决纠纷为由,与2016年12月9日撤诉。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3)

周家与中国平安人寿最终的裁决书

当时网传平安人寿进行了理赔,并有相关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发朋友圈予以证明,其中涉及的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支付了周先生的理赔金共计356万9436元,与整理出来的2016年3月,周先生将平安人寿保额为376.16万元保单,更改指定受益人的保额基本一致。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4)

相关代理人朋友圈截图

那么对于其他保险公司因为有了第一个平安保险公司自行和解的例子,其他保险公司就没有再打官司的必要了,原因有三:

第一、舆论已经形成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危机,如果不赔影响更大,保险行业是最注重“脸面”的行业,一旦大众对保险失去信任,谁还会买保险呢?

第二、虽然总体保额到千万规模,但涉及11家保险公司,平摊下去其实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额度并不是很高;并且大家要注意这个案子的时间节点,为11月份,正是即将各家保险公司开门红阶段,因为这个案件非常复杂,可能几个月都没有结果。这就肯定会影响保险公司在全国的整体业绩,开门红期间承担保险公司全年5成以上的保费份额,一家几十亿,上百亿的保费规模,影响一个点就是几千万,孰轻孰重?

第三、公安机关掌握不到实质的证据证明骗保;公安机关取证难,也是导致这个案件迟迟没有结果的关键原因,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打官司就是在耗时间。有人总觉得个人打官司是耗不起的,其实保险公司也一样。真相一天不出,口碑就会一直下降,典型的光脚不怕穿鞋的,看谁损失大。

所以看到涉及保额最大的平安都赔了,其他保险公司也没有坚持的必要了,也都相应的进行了协商理赔,但具体金额并不知晓,至此该案宣布完结。


七、案例分析总结

大家看到这里会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中国平安人寿会跟原告达成协商理赔的结果?我分析总结以下原因:

(1)周先生背后有“高人”指点

从这个案例之后逐步爆出的细节来看,周先生存在重大“骗保”嫌疑无疑。从2014年周先生为躲避债务,购买巨额意外险,变更受益人开始,到身故后采用的维权手段,涉案组织和机构和时间选择上都经过了深思熟虑并都有相关应对的办法,这些都足以表明背后有专业的团队在操作。

(2)相关媒体有目的性的报道,加上互联网媒体的推波助澜

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先是通过具有公信力的省级电视台节目开始,诱导观众对于保险行业产生信任危机,因为这不是一家保险公司,而是涉及11家保险公司,基本就代表了保险公司整个行业;并采用小号在互联网上推波助澜掀起广泛的关注并扩大影响力,管你保险公司有理没理,先骂你一顿痛快一下再说,反正吃瓜群众从来就不怕事大,看的就是一个热闹!墙倒众人推,怎么高兴怎么来,这就正中别人的下怀。

(3)当地公安机关掌握不到实际的证据

虽然种种迹象表明周先生都存在重大的骗保嫌疑,但就是掌握不到关键性的证据。公安机关最后提出让通过保险纠纷人民调节委员会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也是本案一大亮点!这里面有什么事情现在也不得而知,但结果是让保险公司失去了最有力的直接证据来源。

(4)时间节点

如果仅仅是上面的原因可能还不足以这么快就有结果,平安人寿处于自身品牌和业绩考虑,加上即将处于开门红的时间节点,生怕影响自己在全国的保费规模,最后服软,协商低调理赔。对其他保险公司最后的决定起到了示范作用。


八、本文总结

一、对于保险公司

刚开始我也很好奇为什么这么大的保险危机公共事件,竟然没有一个保险公司特别是荆门涉案保险公司的站出来给广大客户和保险从业者一个解释,而且你们还有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出具了正式的调查结果文件,为什么不能以保险行业协会的名义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澄清呢?后来我想了一下,我觉得可能保险行业有这几方面的考量:

(1)我国保险行业的现状

保险理赔纠纷一直都是我国社会矛盾中的一个缩影,保险本身是非常重要的金融产品,关乎我们生老病死的切身利益,但险种条款本身就晦涩难懂,涉及到的疾病又限制众多加上以前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有限准入门槛较低,导致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又赶上现代急功近利的现实社会,重销售轻专业和媒体大肆负面新闻的报道等等因素,让我们客户对保险望而生畏。

所以就算这个案例,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协会,就算把事实公之于众,也改变不了很多人骨子里对保险与生俱来的排斥,所以还不如直接理赔更能安抚人心。虽然涉案保费高达千万,但平摊到各家保险公司最多的不过几百万,也就相当于做了一次广告的费用。你要知道最舍得打广告的平安保险,2016年-2017年度一年的广告费就是200亿!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5)

(2)时间节点的选择

本次案件第一次开庭是在2016年11月1日,距离保险公司2017年1月1日的全国开门红时间相差不过2个月,而案件和解是在2016年12月9日。从案情的进展情况和复杂程度来看,就算再来6个月都不一定结果,但保险公司等不了了。保险公司肯定要在开门红之前处理掉这个案件,如果不处理掉,因为这个案件影响保费收入哪怕是1%,我们看看是多少钱吧。根据银保监会统计的2017年各家保险公司开门红的保费情况,我们以中国平安人寿为例,全国保险收入达到了9485343.15万元,也就是948亿!1%是多少呢,数学不好,大家自己算下吧。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6)

2017年1月各家保险公司开门红数据

这只是一家保险公司,其他10家的呢?赔你不过几百万,要是不赔,按照1%的损失来算将近十亿啊!你是保险公司老总,你怎么解决?

(3)证据

这次案件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公安机关不能出具有力的证据证明周先生是自杀骗保。所以迟迟不能结案,你保险公司在有钱能怎么着,怀疑的理由在充分有什么用,到了法院没有证据都是白搭,耗你也耗不起,典型光脚不怕穿鞋的。

这也是给我们大众提个醒,无论你是做什么,因为什么理由,什么原因被侵犯了权益,一定要掌握相关的证据。就如那句笑话一样,你知道你妈是你妈,没有用,你要能证明你妈是你妈,才有用!


二、对于客户

我相信会有很多人看完这个案例或者其他关于保险理赔纠纷的报道,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保险真是太不保险了,还是不买的好,以免到时候出现理赔纠纷,还得打官司才能拿到理赔款多麻烦。如果你因为这件事而拒绝购买保险的话,我只能说你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周先生家属还能通过法律手段向保险公司争取权益,但前提是你得先有保险是不是,没有保险,周先生家属连打官司的权利都没有!更何况你看到的纠纷不都是有缘由的,哪有保险公司平白无故就拒赔的。

(1)关于保险合同

是,我承认保险条款晦涩难懂,专业名词众多,但你要知道最复杂的疾病险,复杂的不是保险合同条款而是疾病部分的内容,你把涉及疾病的条款都去掉,保险合同还有几页纸?对吧!而对于疾病相关的阐述和理赔条件也不是保险公司编出来的,都是医学上的通用规范,专科医生天天还要研读自己的专科知识不断学习和精进技术,我们普通人哪能搞明白所有的疾病呢?但你只要知道疾病有早中晚期,也分轻重缓急,有几个疾病是突发性的,没有征兆的,大部分不都有一个病变的过程。既然你想让保险公司赔你钱,是不是要达到相关的理赔标准啊,更何况保险合同是规范化的样式,又不是针对你一个人,同样的情况赔别人不赔你,那是不可能的。

(2)关于看报道要有辨识能力

1、本案的那个财经视频,不知道大家看过没有

你说作为主流的媒体,这样做报道公平公正吗?我觉得十分欠妥,摆明之前设计好了剧本,来达到其某种目的,误导大众!我认为保险行业的监管是要的,难道媒体的监管就不需要了?如果我们大众都这么容易被利用和误导,哪有什么健康发展的行业可言呢

2、给你一个二选一,你觉得哪种类型的报道更吸引你?

1、投保10余年,如今罹患尿毒症却只能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这合理吗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7)

2、真实案例:36周岁,投保花费6000多,理赔50万!保险理赔并不难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8)

这两篇都是我自己写的文章,第一篇获得10万次的阅读量;第二篇获得107次的阅读量,同样是关于保险的文章,为什么写拒赔的这么多人看,获得正常理赔的就没人看,问题在哪?

正常理赔的对你没有吸引力呗!你觉得生病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是必然且合理的,所以没有吸引力;而拒赔的文章,有矛盾,有冲突,有吸引你的地方,对吧。

但你有没有发现,现在任何平台都在讲究一种叫做“智能算法”的东西,你越是看某类内容多,平台就会越推荐大量类似的内容给你?应该感觉到了吧!那你说你就喜欢看拒赔的案例,是不是就会看的越来越多,就好像保险公司从来没有赔过,都是拒赔的感觉呢?

而实际上呢,我一年帮助客户处理的理赔案子多则上百起,少则几十起。大部分都正常获得了理赔,小案子比如住院医疗报销的,最快2天就能到账;大案子涉及十几万赔偿的,一般也不超过二周的时间;复杂一点的不到一个月。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想办法拿到理赔,真是实在不能赔的,我也得告诉你不赔的原因拿出其他的解决方案让你信服,咱们得讲道理按合同为准则是不是。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39)

50万理赔决定书

关于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荆州千万保险理赔案)(40)

与客户微信聊天记录

如果保险公司都拒赔,我不早让客户骂死了!谁还有脸在行业中留存呢?如果整个保险行业真要拒赔的比例多,那还不早翻天了,毕竟关乎一家人的生老病死,这是大事,你当做生意让人骗了呢,这是基本的民生!国家大力关注,重中之重的国家命脉保证!

所以希望对保险有偏见的人,请你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看待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