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警方发公告了,大家都看了吗?
篇幅很长,需要仔细解读,在网上有很多奇怪的总结版本,比如“骗炮的遇上骗流量的,然后俩人碰上个骗钱的”。
但这种总结过于简短,丢失了大量的精华信息,实在是不得我心。
做阅读理解是一件枯燥的事,但也可以是一件有趣的事。
今天,带大家逐段逐句,来分析一波。
首先,警方通报的第一段话,就非常值得揣摩。
都美竹通过网络反应受到侵害。
吴亦凡一方报警称被敲诈勒索。
很明显,都美竹没有报警,而凡凡报警了。
通常我们认为,主动报警的一方,往往对自己的处境比较有信心,在气势上更胜一筹。
从这一波互换技能来看,我个人认为凡凡略胜一筹,白赚一个闪现。
往下看俩人的交往情况。
关键信息有这几个:
- 都美竹去吴亦凡家里,是吴亦凡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的名义邀请的
- 大家一起玩了个通宵,玩到早上7点
- 这期间俩人互相加了微信,大家都走后,俩人酒后来了一发然后睡到下午
- 睡醒后,都美竹在凡凡家里吃饭后走了(这时候凡凡很可能已经不在家了,注意到警方用词是“自行离开”)
警方的措辞,并没有出现“强迫”“逼迫”等描述,而是用了“留宿”“自行离开”“互加微信”这些措辞。
如果说,一开始是单纯因为MV女主的试镜,而去了凡凡家里,这完全可以理解。
但一堆人玩了个通宵,就剩你一个人留到最后,中途你加了男主人微信,然后打了一炮。醒来后吃了个饭慢悠悠地走了。
事后还收了几万块钱,几个月期间,微信聊得飞起。
你说这是被人逼迫和诱骗的,等于把我的脑浆按在地上摩擦。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个结论:
凡凡和都美竹,两人的确睡过,并且大概率是出于双方自愿。
最大的解释空间,在于“酒后乱性”。
接下来的这波操作,直接把看傻了。
前面提到,俩人微信联系直到今年4月份,凡凡不再回复她了。
于是都美竹跟姐妹一合计,决定在网上公开自己跟凡凡的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
发帖之后的一个月,有一名写手徐某人(我称之为油腻写手),主动找到都美竹。
油腻写手说,姐妹,你不是想出名吗?我来帮你写文章,咋样。
俩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于是就有了前几天大家津津乐道的撕逼大战。
大战中,几乎所有的内容,都是出自油腻写手。
果然啊,伤害男人最深的,永远是男人。
什么牙签、我很大你忍一下,尼玛嗨,全部是油腻写手整得好活儿。
通告说,都美竹发帖的目的是“提升网络知名度”。
害,说得已经很委婉了,不就是炒作嘛。
我们知道,警察叔叔在发布这样的公告的时候,一字一句都是经得起推敲和证据的。
所有结论,都可以在当事人签字画押的口供里面,找到依据的。
所以警方说她是炒作,她就是炒作。
没有质疑的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都美竹的炒作还涉及到对凡凡的刑事指控,如果查出来是假的,诽谤罪跑不了)
至此,我们得出了第二个重要结论:
都美竹不但自己发帖,而且几乎全程由油腻写手拿捏,帮她添油加醋当枪手。
而都美竹发帖的目的,就是炒作。
接下来,就是整个故事的高光部分:诈骗
由于通报里面的陈述过于细节,给大家总结一下吧。
诈骗犯是江苏省南通人,这里简称他为NTR。
NTR在网上观战,并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于是一人分饰三角,开启了自己的诈骗之旅。
首先,NTR伪装成被吴亦凡骗炮的无辜小妹妹,联系上了都美竹,通过都美竹套取到了一些吴亦凡的基本信息。
然后,NTR冒充都美竹,利用自己套取到的信息,再以都美竹的名义联系凡凡的律师,索要300万赔偿。并把自己和都美竹的银行账户发了过去。
(这里为什么要把两人的账户都发过去?我猜测应该是为了增加可信度,如果只发自己的银行,太容易被戳穿)
同时,NTR又假装是凡凡的律师,联系都美竹,说咱们签个保密协议吧,那晚的事别声张,我给你300万。
至此,NTR通过角色扮演,完成了整个诈骗环节业务流程的闭环。
没想到千算万算,在银行账户那里失了算——凡凡一方只给都美竹的账户打了50万,压根没给NTR的账户打钱。
干!!!
NTR辛辛苦苦一大圈,结果帮都美竹白嫖了50万?
这他妈是诈骗版牛头人吗。
NTR不甘心,于是又以凡凡律师的名义,软磨硬泡,让都美竹退了18万回来。
(估计都美竹也是莫名其妙,自己没签啥协议,突然就收到50万,这钱也不敢收啊,所以打算慢慢把钱退了,不过还没来得及退完——)得手后的NTR没高兴几天,很快啊,就被警方逮进了局子。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新京报的采访,里面还有更多警方提供的细节。
《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聚会饮酒后发生过性关系,同时牵出诈骗案》
顺便说一个小彩蛋,前面提到的油腻写手,虽然看起来很厉害,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赚到钱,只蹭到了几天饭。
(以后还有很长时间的牢饭,写手也太惨了吧)
阅读理解做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这则警方通报,就跟电视连续剧一样。哪怕你这一季已经结局了,还是会在最后一集的最后一幕,在屏幕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
未完待续。
最牛逼的公关,就是公安机关。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一句,提高风险意识,谨防电信诈骗,不听不信不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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