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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全年开发任务)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王玉华)6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建设高品质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宏业等就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统筹城乡就业、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重要民生实事。今年以来,我市聚焦稳定就业形势、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将此项行动列入2022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就业增收品质提升行动,高位统筹、高点谋划、高效推进,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城乡公益性岗位全年开发任务16300个,截至目前,已开发岗位16427个,并已全部上岗,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5336人,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11091人。

据了解,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年大约能获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3.2-3.7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每天平均工作2小时,按照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年大约增收1万元。

组织领导到位

工作推进有力

今年1月20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候干到什么程度”,提出了3月底前50%人员上岗,6月底前全部完成任务的目标。

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配齐配强各级工作力量,确立了独具特色的“乡村优先、基层拍板、区县确认、市级统筹设岗”模式。同时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市人社局加强横向沟通协调,不定期调度研判分析,明确了岗位类别、人员条件、聘用程序、管理退出等各项标准,提高科学决策和问题调处能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突出人岗相适

助力群众增收

成立各部门参与的联合调研组,充分结合农村低保、城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等数据资源,开展多轮排查,全面摸排城乡低收入群体,明确“安置哪些人”。全面挖掘岗位资源,细化明确岗位类型、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建立岗位需求库,明确“岗从哪里设”。把最需要就业的困难群众,安置到最急需人员的合适岗位,帮助困难人员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在岗位开发上,坚持既照顾弱势群体、做好兜底保障,又结合各区县实际需求、地域特点和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综合统筹,因地制宜,开发了公共管理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5大类近30种公益岗类型,最大程度满足基层治理需要。

为提升人员履职和增收能力,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坚持“通用知识 专业技能”岗前培训“两条腿”走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培训一人、合格一人、上岗一人,确保安置人员履职能力和技能水平符合岗位要求。

提供坚实保障

实施规范管理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下,优先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将所需资金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市级配套资金4700万元,区县配套资金近亿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严格规范上岗程序。探索形成了从发布公告到组织上岗全过程、标准化的“八步上岗”操作流程,通过村居集中排查、民主评议和镇(街道)复审、区县审核备案等程序,精确界定优先帮扶对象,避免了优亲厚友、虚假冒领、泛福利化等问题,全力打造放心岗、透明岗。

完善考核退出机制。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等情况的人员,及时清退并停发补贴;人员退出后及时补充,确保每个岗位都能发挥出最大效能。不定期对岗位开发、人员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鸣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接下来,市人社部门将重点在监管上下功夫,打好“组合拳”,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成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岗”,把好事办好。

编辑:孔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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