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岂能怕“李鬼”?文/林子,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自然堂防晒乳闷痘吗?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然堂防晒乳闷痘吗(防晒乳不合格自然堂)

自然堂防晒乳闷痘吗

“李逵”岂能怕“李鬼”?

文/林子

被假冒一直是品牌尤其是知名品牌难以释怀的痛,而假冒产品被查出问题锅却甩给了正品,更是伤口撒盐。近日,自然堂就遇上了这样一件李鬼拖累李逵的麻烦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防晒乳“批件过期”,怎么回事?

9月12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8号)”的通告。其中,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伽蓝集团)生产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被列为其中。

通告显示,新疆食药监部门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名辉化妆品商行检验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60ml)不合格。据通告附件显示,不合格情况表现为产品批件已过期,且批件无配方信息。

据悉,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防晒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均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此外,依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还规定,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而本次抽检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60ml),由于产品批件已过期,且批件无配方信息,已然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但通告同时也指出,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伽蓝集团否认该产品为企业所生产(代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通告发布后,伽蓝集团第一时间通过自然堂官方微博,针对该不合格产品,发布声明澄清,称:“标示为我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03.06’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产品非我司生产,应属假冒产品,被抽检单位‘新疆克拉玛依市名辉化妆品商行’也不是我司授权经销商。

▍自然堂官方声明

通告中指出,国家药监局要求山东、甘肃、广东、西藏、海南、河北、江苏、新疆、重庆、山西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

因此,2018年7月,新疆食药监部门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请求对标示由伽蓝集团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3.06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产品真伪进行协查。随后,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市食药监局要求对伽蓝集团进行了全面核查。

据了解,在9月12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的情况说明》中显示,该企业此款产品最后一批生产日期是2015年3月6日,经査实,该企业未再生产。

另外,抽检的此款产品有二处与伽蓝集团生产的产品有明显区别:一是瓶底生产日期、限用日期的标注方式与伽蓝集团的产品不一致;二是花盒底部文案信息与伽蓝集团生产的产品不一致。

从以上信息可推论,由“新疆克拉玛依市名辉化妆品商行”检验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60ml)”为假冒产品,并非由伽蓝集团生产。

一个月四分之一不合格化妆品系假冒

假冒产品在以往的抽检信息中可谓家常便饭。林子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不合格化妆品通告统计,近一个月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布不合格化妆品121批次,其中,有36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在9月5日发布的3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通告中,甚至有近一半涉事企业否认生产。

事实上,早在2018年7月,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现场调查,溯源到自然堂产品的生产记录和留样产品,查实该公司未生产过生产日期为2017.03.06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PA ”。

与此同时,伽蓝集团已在发现假货的克拉玛依地区展开了打假行动,并在自然堂品牌官网发布了假货提示信息,避免有更多的消费者受骗上当。

▍自然堂官网微博截图

此次声明中,伽蓝集团也建议消费者在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并通过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查询真伪。同时,其还表明将持续配合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大打假力度,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实际上,去年曾有媒体盘点发现,整个2016年,全年度不合格产品中,防晒产品、面膜、美白产品占比较高,其中,防晒产品以37%的“不合格”比例成为质检问题产品“重灾区”。然而,自然堂防晒产品在整个2016年的质检中,从未上过“黑榜”。

伽蓝集团相关人士表示,一直以来,伽蓝集团始终严格把控产品质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官方授权销售的所有产品,消费者均可以放心使用。未来,企业还将坚持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青眼资讯

不一样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