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暗卫(我曾经是一名暗卫)(1)

我曾经是一名暗卫,专职杀人。

我杀过很多人,但只救过一个姑娘。

现在,我专职杀猪。

十八文一斤,童叟无欺。

1

我是一个暗卫。

没错,就是传说中那种来无影去无踪杀人不见血逼格贼高的暗卫。

当初老大把我带进暗卫组织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但他没告诉我做暗卫虽然看上去很牛逼,但伙食很差,工资很低。

早饭啃一个馒头,中午啃两个馒头,晚饭再啃两个馒头。

啃得我脸色都快变成馒头色了。

我十二岁进组织,现今二十四岁,刚好十二年。

今天我蹲在房梁上啃馒头的时候,老大来了,看着我欲言又止。

最后委婉地表示最近组织效益不好,要实行减员加薪,鉴于我平时表现一般,所以决定放我回家。

大概意思就是我被下岗了。

我嘴里塞着半个馒头瞪着老大看了半晌,突然悲愤起来,我混个国企职工多么不容易,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让我下岗?

或许是我的眼神过于悲愤,老大于心不忍,又改口表示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去暗杀首辅大臣沈舟,成功了就可以给我一个留下的名额。

我感激涕零。

当夜我蹲在房顶上,暗骂一句,我感激你大爷。

这一批下岗裁员,暗卫组织不止我一个被裁,单这附近,我就看见了不下十个同僚。

我们各自面面相觑,合着这最后一个名额还竞争如此激烈。

面面相觑之后,我们各自若无其事地挪开目光,看向今夜的目标——首辅大臣沈舟的府邸。

看清下面的一列人后又忍不住嘬牙花子。

锦衣卫北镇抚司的头头带着手下雄赳赳气昂昂地守在巷口。

清一色的金丝红边弋撒,亮闪闪的绣春刀。

同样是给皇帝干活的,锦衣卫个个打扮得像大爷,一眼瞧着就是威风凛凛很有钱。

暗卫组织却像是从丐帮里出来的,穷得底儿掉,连件像样的装备都没有。

看看手里这对用了十二年都没换过的短剑,寒酸得令人自卑。

锦衣卫大爷当然不是来杀人的。皇帝不想干的脏活丢给锦衣卫,锦衣卫不想干的脏活丢给暗卫老大,老大不想干的脏活丢给我们。

唉,底层暗卫没人权。

杀人是我们的事,锦衣卫大爷们只需要堵在巷口,等着清理现场就行。

风吹过的时候,我握紧短剑,轻巧地跳下屋顶,与此同时,其余几人同时动了。

这次暗杀关乎我的饭碗,虽然馒头也不好吃,但有的吃总比没的吃好。

其他几人大约都是这么想的。

老大说要带沈舟的脑袋去见他,于是乎十几个暗卫一拥而上,专注地盯着那颗能保饭碗的脑袋,谁抢着了算谁的。

我冲在最前面,率先割下了那颗头,虽然这对短剑是旧了点,但胜在锋利好用。

名额只有一个,但竞争的同僚有十几个,一顿敌我不分你来我往地哄抢,我跳出包围圈的时候,手里的一颗头颅变成了半颗。

好家伙,还能这样玩。

我眼睁睁地看着同僚们各自挥舞兵器,砍大腿的,割手臂的,呼啦呼啦,将沈舟的尸体瓜分殆尽。

有的交差总比没的好。

我伸着脖子找了一圈,找到了拎着沈舟另外半颗脑袋的人。

是十九。

暗卫没有名字,用数字代替,我叫十一。

十一是我的编号,也是我的名字。

十九是个姑娘,擅使一把长苗刀,长得好看,杀人的时候也好看。

我杀人喜欢隐匿,出其不意一刀毙命,她喜欢明着来,一把苗刀挥舞起来如追星赶月,漂亮极了。

我盯着她手里的半拉脑袋的时候,她也盯着我手里的半拉脑袋。

说实话这脑浆子混着血夹着骨碴的半拉脑袋实在是引人不适。

盯了半晌,我们默契地收回目光。

我们谁也没有把握把对方拿下。

2

老大看着桌上的两半脑袋已经很久了。

最后叹了一口气,以一种便秘一样的表情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站在旁边的十九,最终憋出一句你俩都留下吧。

万幸,饭碗保住了。

至于厅内拎着各种肢体以及身体器官的同僚,老大又是一声长叹,叹得苦大仇深。

剩下的同僚还是下岗了,据说还得了一笔不菲的遣散费,至于那些胳臂腿是扔路边还是拿回家熏腊肉,我就不知道了。

说实话得知那笔遣散费足有二十两银子的时候,我还是有点动摇的。我一个月才二钱银子,顺便包三顿馒头,睡觉哪儿都能睡,树上梁上哪儿有地方在哪儿睡。

二十两银子足够我攒上好几年,还是一个铜板都不能花的那种。

最后我只能咬牙安慰自己,没事没事,一顿饱和顿顿饱还是有区别的。

成功保住饭碗后我开始勤勤恳恳地干活,唯恐下一次下岗名单里还有我。

同样勤勤恳恳的还有十九。

由于我俩本来只能留一个,结果我俩都留下来了,于是本来分配的是一个人的工作范围,现在不得不两个人一块管。

暗卫的工作就是杀人,有点技术含量的都是锦衣卫的事儿,我们的工作就是干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地方就那么大,本来一个人的指标是容易完成的,但再加上一个人,这个指标就高出好多。

我每天都在为上交的人头数不够而发愁。

当我在考虑要不要跨区抢人头的时候,十九已经从隔壁十五的地盘上抢了两颗人头回来。

这姑娘简直太虎了。

十五当着老大的面对我俩破口大骂。

十九锵的一声拔出苗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十五,一副准备上前干架的架势。

我连忙把十九扯过来,倒不是我多关心她,只是老大说了,两个暗卫管一个片区的是头一回,因为我进组织早,所以片区以我为主,十九为辅。

意思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最后算账都得算我头上。

受罚被鞭打都是小事,主要是他还要扣我的工钱。

就我每月二钱银子的微薄工钱,再扣我就要去当裤子了。

为了保住我那点可怜的工钱,我必须拉住十九,组织内除却特殊晋级期间,严禁内斗,违者鞭三百,扣钱。

暗卫都很穷,老大也穷,于是他总是想方设法地扣手下的工钱。

我好不容易好说歹说把十五哄回去了,承诺会把那两颗人头还给他。

没办法,老大不让内部打架,再不爽也得忍着,等晋级考试的时候一次性收拾。

对于这个结果老大很满意。

回去以后,我准备把两颗人头的信息交过去,十九站在我面前死拽着那份信息不撒手。

我瞪她。

她睁着大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瞳孔又黑又沉,白皙的脸上还留着一抹没擦干净的血,干涸成褐色。

我有点不耐烦了,她忽然开口了,声音哑得像风箱,难听得刺耳。

「我的。」

「啊?」我惊到了,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毕竟我在组织这么长时间,从认识她开始,从来没听她开过口。

「是,我的。」她应该是太长时间没说话,沙哑又带着一股破嗓的撕裂声。

我惊讶于十九原来会说话这个事实,她又很认真地重复了一遍,表示这两颗头是她砍的,不能还给十五。

鉴于十九抢人头的手法太烂,于是我打算亲自带她抢一波。

关于抢人头这件事,其实我还是很有经验的,像十九这种直接杀到别人的地盘上砍人是非常鲁莽的行为,手法过于粗糙。

真正的抢人头应该是将目标人物从对方工作区里引走,然后逼进自己的工作区里,然后再砍,这样一来名正言顺,就算对方发现了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虽然我们是暗卫,但杀人也是要讲究策略的。

顺利地从十五的地盘上抢了两颗头,十九一脸恍然大悟,我一脸老怀安慰。

好了,我的工钱保住了,不用当裤子了。

3

自从十九学会抢人头大法之后,我的日子就舒坦多了。

虽然十五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凶狠,不过没关系,我又不怕他,说句张狂的话,整个暗卫组织单论杀人技我稳居前三。

我或许打不赢你,但我一定能杀了你。

我不怕十五报复,我只怕老大扣工钱。

暗卫嘛,都是从厮杀场里养出来的,一百个孩子,十人一组,只能活一个,剩下的十人关入笼子,唯一活着的那个就是一名合格的暗卫。

这就是为什么锦衣卫风光无限,暗卫只能在阴沟里做见不得光的老鼠。

因为我们本身就是一群低贱如老鼠的人。

庆熙三年,青州大疫。青州境内,四郡十二城,自冬大疫,至于此夏,多绝户者,人与马牛死者十有六七。

为阻疫散,青州水陆阻断,城内多惨寰,号哭如鬼。

数月,疫去,死者数万计,四郡去其二,尸骨满道,形如鬼域。

我被老大带回组织那年,十二岁,同批进入组织的还有很多年纪差不多的小孩,而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青州人士,父母双亡。

我的父母是青州番阳城内的商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应该在番阳城长大,继承父母的布庄,和街对面那家风筝坊的四姑娘成婚,然后生四五个娃娃,把家传布庄做大做强。

当初我还在我娘肚子里的时候,我娘就已经和对门风筝坊的大娘子成了手帕交,我长到七岁的时候,风筝坊大娘子有了身孕,两位母亲坐在一起聊天,聊着聊着就把我的亲事定下了。

于是我拥有了一个还未出生的未婚妻。

她们似乎没有考虑过万一生的是个男孩怎么办。

那时的我一度很恐慌,万一对门生了个男孩,那我是不是要娶个男的做老婆?

我把我的忧虑说给我娘听,我娘听完笑了半天,又专门去找风筝坊大娘子讲了一遍,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看着两个妇人哈哈大笑。

在我胆战心惊的等待中,风筝坊大娘子生了一个女儿,排行老四,小名唤做四姑娘。

一开始我对于这个刚出生的未婚妻没什么坏印象,可后来过了几年,四姑娘会走路了,会说话了,扎着两个丫髻,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

同龄的玩伴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未婚妻,就嘻嘻哈哈地说:「四姑娘又来找她小相公咯!」

长大了一些的孩子脸皮薄,我觉得羞恼,追打着让他们闭嘴。

停住脚步的四姑娘歪了歪头,拍着手笑了,一边咯咯笑一边奶声奶气地喊小相公。

我大惊失色,头也不回地跑了。

从那以后,四姑娘对我的称呼就变成了小相公。

她喜欢来找我玩,隔着老远就开始喊小相公,左右邻舍都咧着嘴笑,我红着脸又羞又恼,掉头就跑。

我那时很讨厌这个幼小的跟屁虫。

她似乎没想过这么叫会让我觉得困扰,她不知道每次出门时,街坊邻居笑吟吟地问「你家小娘子怎么没来」时我到底有多丢人。

我气汹汹地喊:「她才不是我娘子!」

结果一回头看见抓着一串糖葫芦的四姑娘站在后边,嘴一撇,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哭得那叫一个伤心,眼泪混着脸上的糖渍糊得乱七八糟。

我又慌又尴尬又觉得丢人,上前蹲下拿袖子胡乱给她擦了擦脸,恶狠狠地威胁:「不准哭!再哭我把你丢城外喂狼!」

四姑娘被吓住了,哭声戛然而止,忍得一噎一噎的。

我松了一口气,又继续威胁:「还有!不准叫我小相公!」

四姑娘眼泪汪汪的,又要哭。

我瞪了她一眼,起身准备走,脚步刚动,衣角就被扯了一下,低头一看,四姑娘左手拽着我的衣角,右手举着手里的糖葫芦,有些怯怯地递过来:「小……」

我瞪。

她缩了一下,重新开口:「小,小夫君,吃糖葫芦。」

街市上爆发出震耳欲聋的笑声。

人仰马翻。

我瞪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谁教她的!哪儿又学来一个什么小夫君?

旁人都在笑,四姑娘并没有发觉她说错什么,依旧举着糖葫芦,露出一个怯怯的笑容。

我突然有些泄气,我跟一个小娃娃较劲什么啊?

认命地拉着她往回走,也没心思管别人笑不笑了。

爱笑就笑吧,反正等长大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仔细一想,这个小娃娃,好像也不是很讨厌。

4

危险的来临大多数时候都是悄无声息的。

一开始的时候,只是死了一只鸡,死了条狗。

再后来,死了一头牛,没了耕牛的主人自己挂上爬犁下田,突然一个倒地,呕吐抽搐不止,从倒地到断气,不过半炷香时间。

不过半个月,番阳城的人就死了一半。一开始还把人往山上埋,后来死的人多了,绝户的没人收尸,就统一拖到乱葬岗,冬日里发的瘟疫,尸体倒也没发出什么腐臭的味道。

随着城里的人越死越多,百姓开始恐惧,背着行囊想离开这个恐怖的瘟疫之地,但当他们到达城墙下时才发现,城门已经被封死了。

整个青州,四郡十二城,全部封死。

此瘟疫无药可医,为防止扩散,皇帝下令将青州四万百姓和八千守军尽数封锁在青州境内。

无医治方法,那就只能将病源封死,等青州的人全死绝了,瘟疫自然就消散了。

番阳城墙下百姓拍墙嚎哭,有不少人想翻过城墙逃出去,才一冒头,破风之声骤响,爬上墙头的人猛地倒飞掉落下来。

那人落地时,眉心插着一支箭,尾羽还在微微颤动。

人群短暂地安静了一下,然后是接二连三的尖叫声,你推我搡乱作一团。

我看着高高的城墙,退出人群返回家中。

城外有兵马,只要敢冒头,就是一个死字。

往日繁华的东街一片寂寥,干冷着不下雪,屋顶上挑起的灵幡白惨惨的,纸钱和灰尘混在一起到处飘。

枯死的大柿子树上挂着一只破烂的纸灯笼,在寒风里吹得摇来晃去。

两旁的房屋里有隐约的啜泣,屋顶上乌鸦不怕冷,叫得难听,城墙下刺破耳膜的尖叫仿佛就在耳畔。

这座城明明很吵,却没有半点人气,满大街游荡的亡魂比活人还多。

还没走到家门口,就听见了隐约的哭声,我心里发慌,开始狂奔。

推开大门,穿过前堂,死寂的宅子里是呜呜咽咽的哭声。

后院门口,四姑娘站在青石台阶上哭得抽抽噎噎。

对门风筝坊的老板和大娘子在最早瘟疫出现的时候就死了,三个出嫁的女儿没有回来,也许还活着,也许已经死了,半点音讯也无。

风筝坊就剩下四姑娘还活着。

我娘把她接过来养,年幼的孩子并不太懂死亡是什么意思,只一遍又一遍地问我娘,她的爹娘去哪里了,为什么还不来接她回家?

四姑娘见我过来,第一句话就是问我:「叔叔是不是也要不见了?」

我心头猛然一颤。

她继续哭着说:「叔叔睡着了,婶婶把我撵出来,不让我打扰他睡觉,小夫君,叔叔是不是要像爹娘一样不见了?」

我只觉一股凉意直冲颅顶,拔腿就往卧室的方向冲去。

心在疯狂地跳动,手脚却越来越冰凉。

两步跨上台阶,脚下一个趔趄,身体撞开大门,砸向地面,磕了一脸鼻血。

我从地上爬起来,小心翼翼地绕过屏风,一股莫大的恐惧笼罩在头顶,脚下像有千斤重的铁,抬不起来,有声音在脑子里疯狂叫嚣。

不要看!不要看!

有大风从门口吹进来,屏风呼啦一声倾倒,露出床上的人来。

那人脸色发青,嘴角和枕上有血,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像睡着了。

那是我爹吗?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双膝一软跪了下来。

我还在发蒙,突然感觉头顶有什么东西,抬头一看。

梁上吊着一个人,穿着一身素白,挂在梁上悄无声音,风吹进来的时候,上方的白绫带着尸体微微晃动。

吱呀——吱呀——

这声音令人牙酸。

我睁大眼睛看着那具吊在梁上的尸体,眼前的事物逐渐开始涣散,那股极度的恐惧像潮水一样淹过我的呼吸,浑身战栗不止。

四姑娘的哭声将我惊醒。

我听见自己的嗓子里发出一声极致惊恐的嚎啕:「娘——!」

我十二岁的时候,爹死于瘟疫,娘上吊自尽。

我不太记得之后的情形,我是怎么把爹娘下葬的,一点记忆都没有。

等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我坐在大宅门口,天已经黑了,万物进入沉睡,但这座城里的呜咽嚎哭却一刻不止。

屋檐上的乌鸦扑腾着翅膀飞起来,冬夜的风卷着惨白的纸钱在我脚边打着转。

我恍惚觉得,是爹娘不放心我,迟迟不肯走。

风穿过巷子,呜呜的,像在哭。

四姑娘紧挨着我坐着,眼睛哭得又红又肿,像个桃子。

「小夫君……爹娘和叔叔婶婶都不见了,我害怕。」四姑娘紧紧揪着我的衣角。

我咧嘴,若是旁人看见的话,一定觉得我面目扭曲得像鬼。

我该说什么呢?

该告诉她我也怕?

没有任何一刻,让我这么深刻地觉得,死亡是如此恐怖。

5

番阳城进入深冬,下了一场雪,雪停的时候,乱葬岗又多了几具尸体。

家里的粮食吃完了,我就带着四姑娘挨家挨户地乞食,但番阳城被封,其余人家也没有多余的粮食,我走了一天,什么都没要到。

饥肠辘辘,城里的树皮都被啃光了。

我把四姑娘从背上放下来,低头捡了块石头拨开雪地挖土。

土层掀开,什么都没有,没有蚯蚓,没有虫子。

我抬头望天,大片雪花落了一脸。

灰沉沉的天空注视着大地,冷漠地看着这片土地上的生灵全部死绝。

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什么还没死。

为什么所有人都染上瘟疫死了,唯独我依旧活得好好的。

甚至隐隐期盼我最好也染上瘟疫,这样我就能心安理得地死去。

四姑娘脏兮兮的,像个小叫花子,估计我也没好到哪儿去。

四姑娘很乖很懂事,哪怕饿得啃手指也不哭不闹。

我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悲伤,抱着小小的四姑娘泪流满面。

四姑娘伸出手给我擦眼泪,一副很想哭又忍住的表情,说:「小夫君别哭,啃手指就不饿了。」

原本默默流泪的我开始嚎啕大哭,仿佛这纯白死寂的天地间就只剩下我和小小的四姑娘。

四姑娘忍了忍没忍住,也跟着哭起来了,自己哭得脸像花猫,还依旧揪着自己的袖口给我擦眼泪。

我突然又不想死了。

我要是死了,四姑娘也就活不成了。

我遥遥看向高耸的城墙,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逃离这座城,要想活,就必须离开。

我把四姑娘绑在背上,找了几卷绳子,趁着夜色爬上城墙。

整个过程出乎意料地顺利,我暗自窃喜的同时叮嘱四姑娘千万不要出声。从城墙上下来的时候,一支羽箭穿过肩膀将我钉在墙上。

我疼得惨叫一声,吓坏了背上的四姑娘,又哭又抖。

我艰难地扭过头,见不远处的林子里,站着一列手持弓弩身穿铠甲的士兵,一排弓弩拉满,沉默地对准我。

我咬牙大声喊了一句:「别杀我!我没有瘟疫!」

黑漆漆的弓弩依旧沉默地对准,一言不发。

我忍不住心生绝望,我想死的时候死不掉,不想死的时候却是要死了。

有人从一排盔甲弓弩中走出来挥了挥手,机扩声动,我闭目等死,脚下突然一重,从墙上掉了下来。

虽然我尽可能不让后背落地,但四姑娘还是被伤到了,哭声一滞,令我一瞬心惊胆战。

方才那一箭射穿了钉我在墙上的箭,我握着半截羽箭狠力一拔,痛得眼前发黑,解下布条确认四姑娘没大碍之后,我转身跪下冲着来人磕头。

磕得头破血流,来人才开口:「你要我放了这个小姑娘?」

我跪在地上以头触地,答:「是,她没病,我也没病,我死不足惜,可她还是个孩子,求大人开恩,饶她一命。」

耳边有脚步声传来,一手在我后颈处按了几下,咦了一声,道:「怪事,这种病似乎对十三岁以下的孩童无效,今天看了几个都是如此。」

四姑娘惊慌得揪我的衣角,我咬牙再次磕头:「求大人饶她一命!」

「拿你的命换她的命,如何?」眼前出现一双黑色靴子。

我抬头,咧嘴道:「好。」

来人哈哈大笑道:「从此刻开始,你的命不再归你,至于能不能活,就看你的造化了。」

这是我和老大第一次见面。

我把自己的命卖给他,换四姑娘活命。

我拉着四姑娘,跟着老大走出好远,走过一座石桥时,老大停下脚步,我知道,四姑娘不能再跟我走了。

石桥旁有个小棚子,本是守河的渔人所住,现今已经空了。

我拉着四姑娘走进小棚子里,脱下外衣给她穿上,摸了摸她的头,忍不住地一阵心酸。

我冲出去,求老大给点吃的。

两个白面馍馍,四姑娘吃得狼吞虎咽,她已经很久没吃饱过了。

我越发心酸难过起来,站起身准备出去,她却一把抓住我的手,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很是不安。

我强忍着眼泪转过头对她笑了一下:「我去找点水来,你要乖乖的,不要乱跑,知道吗?」

四姑娘有些犹豫,接连遭遇巨变,她已经比一般的孩子要灵敏懂事得多,半晌,她松开了我的手,不放心地叮嘱:「那你要快点回来。」

眼泪马上要夺眶而出,我吸了吸鼻子,匆忙擦了下眼睛,笑道:「好,你乖乖的,我就快点回来。」

四姑娘重重地点头。

我大步走出棚子,不敢回头。

6

与锦衣卫、六扇门、东西厂等部门不同,暗卫,是皇家最见不得光的部门。

顾名思义,永远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干些不能见人的勾当。

与我同批进入组织的十三岁以下孩童,就有数千人。

这些孩童大部分都来自青州,青州那场瘟疫对于十三岁以下的孩子没有伤害,于是在一座又一座的死城里,活下来的就是这些孩子。

暗卫为皇家办事,遴选的方式是百抽一。

十个孩子进入一个房间,只能活一个。

一百个孩子的初选,活下来的十个孩子,会被关进玄铁囚笼进行厮杀,最后活着的,就是有编号的暗卫。

哪怕最后从百人中活了下来,也还要面对另外一个从百人之中杀出来的孩子,杀死的对手越多,排的编号越高。

一个月遴选结束后,三十个活着的孩子中,我排名十一,而十一这个数字,也成为了我的名字。

杀的人多了,就会麻木,会逐渐摒弃人性,变成没有思想的杀戮兵器。

我曾经去求老大,想回去看看四姑娘。

老大说,当初我们走的时候,第二天他派人去看时,那个小姑娘已经不见了。

我愣了一下,第一反应是,她没听我的话,到处乱跑。

我不大信老大的话,屡次趁着完成任务的空隙回去找,可我找了很多地方,依旧没有消息。

那间草棚子里什么都没有,四姑娘像是消失了一样,再也找不到任何消息。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活着,也不敢深想一个五岁的孩子会去哪里。

也许她被人收养了,也许她在到处流浪……我只能这样想着。

我从进组织到现在,一晃十二年。

我叫十一,但若我要杀人,组织内能躲过的不超三个。

别人练的是武功,我练的是杀人技,这十二年里,我什么人没杀过,手上沾的血有多少,自己都算不清。

我并不热衷于任务,非必要任务能不出就不出,这或许也是导致老大想让我下岗的原因。

我能感觉到我胸口跳动的那颗心在逐渐变得麻木,甚至对于身体的疼痛已经不再敏感,有时候我会自己划开手臂,看着流出的温热血液,才能隐隐感觉自己不是一个死人。

我不知道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从来不去思考这个问题,除了出任务和吃饭以外,基本没什么事情值得我去关注。

想来我真的活成了一件杀人武器。

7

京城开始飞起柳絮的时候,我坐在树上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满城烟柳,又是春。

十九是个很奇怪的姑娘。

按理说暗卫都是见不得光的人,藏得越深越容易动手。于是我的同僚们个个都是藏匿身形的高手,在外人眼中那是神出鬼没的代表,逼格高得一匹。

做暗卫时间长了多半都有点心理不正常,都会有些难以理解的癖好。

比如十五就非常热衷于把目标人物解决之后把人家眼珠子挖出来当泡踩。

比如十三因为自己秃顶不长头发就特别喜欢把尸体的头发剪下来收藏。

再比如说老七就喜欢搞点行为艺术,杀人之后喜欢把对方的内脏取出来洗干净再放回去缝好。

诸如此类,有些变态到老大都无法直视,令人发指。

别看我,我没那么变态,我顶多就是喜欢提着头颅去找老大交任务。

虽然老大说过很多次不用提着头颅去交任务,确认目标死亡就可以,不要每次都把他的桌子弄得血呼淋啦的。

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习惯把脑袋提走。

城北的说书先生说过,有些人有大气运加身,大人物都是死里逃生出来的,等神功练成就去找人报仇。

所以补刀确认死亡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就不信人没了脑袋还能练成神功威震武林。

十九的癖好就比较独特。

她喜欢盖房子。

我坐在树枝上,远远地看着她抽出那把漂亮的长苗刀,对着竹林一顿挥舞,刀光剑影竹叶飘摇,着实有一番侠客风范。

十九落地的时候,高大的毛竹发出一阵此起彼伏的嘎吱声,不消一刻就是竹叶与尘土齐飞,满地都是倒地的竹子。

我看着十九吭哧吭哧地扛着一捆三丈多长的毛竹回来,毛竹尖拖行在地上,又是一阵尘土飞扬。

春日里风大,我在树上平白又吃了一口扬起的尘土,呛得咳嗽连连。

暗卫组织平日里除了杀人以外没有别的任务,所以在保证任务目标达成的前提下算是比较闲的,有意向的可以自己接点私活,只要不连累到组织,老大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曾经为了赚外快去当了一个月的杀猪匠,只是老板嫌弃我下刀太准,一刀下去说要一斤就是一斤,绝不多出一两,这严重影响了他偷称的灵活性,于是我才干了一个月就把我打发走了。

我以为十九盖房子是为了赚外快,后来发现不是。

她盖很多房子,但不卖也不住,只在得空的时候去房子里坐着发呆。

十九不爱说话,很少开口,总让人误以为是个哑巴。

日子过得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直到这天老大给我发了一个任务。

刺杀西厂督主高昌云。

8

我拿着任务单面无表情地盯着老大。

西厂督主高昌云,这种级别的人物就算是老大亲自出手也不一定能搞定。

我深刻怀疑老大故意忽悠我去送死。

对于我的怀疑,老大难得主动做了一番解释,此事事关重大,有人盯着他,他不能动,所以只能让我去做,除我之外,十五和老七与我同行。

我不太了解朝堂之争,但也大约听说东西厂本是为了平衡锦衣卫势力而建立,六扇门监管江湖甚少涉朝堂事,早年锦衣卫权力过大,故而扶持东西厂以做压制,而近年随着锦衣卫逐渐式微,东西厂势力越发壮大,已经到了钳制皇权的地步。

东西两厂属于内庭,由宦官组成。

暗卫组织直属天子亲掌,首领直受天子调配。

如今皇帝对东西厂的忍耐已经到达极点,决定亲手打破这个平衡局面。

刺杀高昌云,成功了最好,若不成,也能让这潭死水动起来,只要动起来,就有可以击破的点。

我默默地绑好护腕,又把短剑重新磨了一遍。

高昌云不好杀,我能不能活着回来也说不好。

春天的晚上月明星朗,着实不是一个便于杀人的夜晚。

春夜,有风晚眠,长安街上隐约传来更夫打更的声音,月光从檐角拉出一块斜长的阴影。屋檐下,就是一排一排的侍卫。

我倒挂在檐下,像一只蝙蝠。

月已过中庭,寅时。我从子时等到寅时,西厂总部依然灯火通明。

今夜的西厂不对劲。

守卫数量明显减少,这是高昌云的老巢,明卫暗卫应该都不止这些,这位西厂督主明显已经料到有人会来,光明正大地等着。

我悄悄缩进阴影里,等下去没有意义,无论如何也必须冒险进去。

西厂内部庭院重重叠叠,守卫好办,就是躲藏的暗哨有些麻烦。半个时辰之后,我成功潜入高昌云书房之外,书房里灯火通明,人影绰绰,像在讨论什么,言辞激烈。

照十五和老七的风格,目标不出现能蹲守个把月,但这种风格不适合我,所以我决定当回靶子,把高昌云引出来。

我左右环顾了一下,折下几片树叶,反手一挥,树叶带着破风声割破窗纸飞入。

书房内有人厉声呼喝,几枚飞镖同时破窗而出,我抓住屋檐翻身上瓦,再看下方时,一片兵刃闪闪寒光,而我周围也悄无声息地出现十多名持刀黑衣人。

院中灯火大亮,十余人簇拥着一人,身着紫色飞鱼赐服,面白无须,正笑吟吟地看过来。

「刺杀本督,就派一个人来,陶琪是昏了头了,还是当本督是泥捏的?」

高昌云不老,三十多岁的年纪,生的一副人畜无害的白净面孔,只是这尖细而又悠长的嗓音,在月夜里平白添了几分令人有种不寒而栗的阴冷味道。

西厂真正算得上高手的不多,但也不少。我暗自盘算了一下,突围出去的可能不大,就算能全部解决了,那我自己也大约是要交代在这里的。

既然如此,我握紧手中短剑,足尖一点,以最快速度朝高昌云冲去。

身后有破风声袭来,一掌一剑,直奔后心。

我稍稍错开身形,剑尖从左肩刺出,紧接着一掌直击后心,胸口剧震,翻江倒海,我咬牙咽下喉头涌上的血,借助其掌力,速度再提一截。

左右一阵惊呼,我专注地盯着高昌云,寻找一击毙命的角度。

手中的短剑还未探出,眼前一花,紫色飞鱼服的袍摆飞扬,我被一掌击飞出去,撞在廊下的柱子上,又重重摔落在地。

我听到我的肋骨发出一声脆响,落地的一瞬反手抛出手中短剑,剑势破云,光出如龙。

有些时候人得认命,就像无论什么身份,又或是什么位置,总有人狠狠把你碾压在脚下告诉你。

老鼠就是老鼠。

脸上的这只脚穿着鹿皮靴子,反复用力,真真像在踩一只濒死的老鼠。

那对跟了我十多年的短剑被折成两截,随意地抛在花砖上,在月光下幽幽地泛着光。

「陶琪手底下出来的人,果然好胆,以命换命,尽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高昌云尖细的语调又慢又长,实在刮耳朵得很。

我被踩在地上动弹不得,受伤多了,对于疼痛已经很迟钝,倒没觉得多疼,只是眼前一阵一阵的模糊在提醒我,我此次受伤很重。

秉承暗卫对外一致的高冷形象,我始终一言不发,连句哼哼都没有,对此高昌云可能是觉得有些无趣,移开脚退后几步准备欣赏个乱刀剁肉。

就在我即将被乱刀剁成一堆烂泥时,一道极亮的剑光横扫而来,剑风带着院中草木都匍匐下去。

我听见高昌云又惊又怒的声音:「找死!」

脚步声,喊杀声,刀剑声响成一片。

或许看我已经死得差不多了,也没人来朝我补刀,倒是被踢了好几脚,仰面朝上,我看见高昌云在屋顶上和一名戴面具的白衣人斗得正酣,春夜星光之下格外令人瞩目。

我不由得叹一句,七哥威武!

暗卫组织老七,是个常年戴面具的白衣人,同样是用剑的,他的剑法甩我十八条街,组织内尊称一声七哥。

组织内能躲过我剑的人,一个是老大,一个就是老七。

组织内部的排名经历一段时间就会死得七零八落,目前前十也只有零散的两三个人,等待下一次考核才会补齐。

和高昌云对打的除了七哥,还有一名西厂打扮的男子,提着一把弯刀左突右闪,专找空隙下手。

区别于七哥排场拉满的出场,逼格拉满的打斗,十五擅长易容,什么时候偷摸混到高昌云近身的我也不知道,只是这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有了七哥大高手风范的比对,十五如同一只猥琐的猴子,上蹿下跳左突右闪,被骚扰得不胜其烦的高昌云一声怒吼,也不管七哥了,调转身形准备先捏死这个烦人的小蚂蚱。

我正看得兴起,有人却把我拖走了,我懒得看是谁在拖我,反正我现在一根手指都动不了,高昌云下手很黑,那一掌几乎震碎了我所有的胸肋骨,伤及内脏,如今我也就剩一口气苟延残喘,什么时候这口气断了,我就死了。

至于是拖我出去丢乱葬岗喂狼也好,乱刀剁碎也好,无所谓了。

我就这样被拖死狗一样拖出院子,这时来人把我放下,我有些惊讶,这倒是个意料之外的人。

「十九?」我的牙掉了两颗,说话漏风。

十九一身西厂侍卫打扮,巴掌大的脸在夜色里有些看不清,漆黑的眼珠像两块黑宝石,幽亮得很。

她没有开口,解下背上那把长苗刀,别在我的腰带上,然后蹲下身,把我背了起来。

我目瞪口呆,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她背上了,我后腰带上还别着她的长苗刀。

我的胸肋骨断了,她这一背,压着断裂的肋骨又是一阵响,那股淡淡的疼猛地开始剧烈起来,倒抽一口冷气,模糊的视线倒是清明了许多。

这姑娘还是那么虎了吧唧的。

我尝试劝她把我放下,毕竟我这样基本已经是个死人了,就吊着那么一口气,救我完全没有必要。

可不管我怎么说,十九依旧高冷得一句话也不答。

我少时幻想过当个英雄,哪日救下一个愿意以身相许的美女,然后一起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倒不想今日在这么狼狈的情况下被一个美女救了,嗯……十九应该算个美女。

不过就十九这种性格,我要是敢说以身相许,估计她会亲手掐掉我剩下的最后一口气。

果然说书都他娘是骗人的。

9

以前听人说过,人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为一个念想,为一个期盼,若是没了这个念想,那这个人大约就会死去。

我差不多从十年前起就没有念想了,爹娘死了,四姑娘丢了,我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不知道我除了杀人还能干什么。

这也是我不愿意下岗的原因,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

毕竟我去当杀猪匠,甚至打杂都被嫌弃。

我就奇了怪了,就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还能一次又一次地从鬼门关活过来,同批进组织的都死得差不多了,唯独我还依旧生龙活虎地活着。

我醒来的时候,十九仍然在锲而不舍地进行她伟大的盖房子事业。

我看了一眼蜷缩在我旁边的小黄狗,突然觉得十九这爱好真的是太妙了。

虽然做暗卫的要适应各种环境,随便找个地方休息就行了,不用那么穷讲究。

但混到住狗窝就实在是很掉档次了。

春季里的第一场雨,很不巧被我赶上了,由于伤势较重,十九怕我再淋了雨就真的要去找阎王报到了,于是找遍了京郊,勉强在河边找到了一个窝棚,但这窝棚已经被一只流浪的小黄狗捷足先登,所以我只能和它先挤一挤避避雨。

这窝棚是稻草搭的,塌了一半,于是勤劳的十九雨一停就先上山砍了两捆毛竹,在窝棚旁边吭哧吭哧地开始盖房子。

那边十九盖房子盖得热火朝天,我肋骨骨折肩膀刺伤与狗共处一室如同残废。

小黄狗打了个呵欠,非常自来熟地摇着尾巴,欢快地跳来跳去。

十九处理伤口的方式非常简单粗暴,烈酒冲洗,包扎,完事儿。

至于内伤,不知道从哪儿搞来的一堆药丸,吃下去也慢慢开始好转。

只是肋骨的断裂伤需要慢养,不能活动,期间十九放过烟花讯号,按理说老大会派人来接应,可一连几日,都没有人来。

当日十九背着我为避西厂暗子追杀,出了京城,暗卫组织虽然对外冷血无情杀人如麻,但对于内部还是很人性化的,老大迟迟不来救援,只有两个可能。

要么,我被放弃了。

要么,就是老大如今抽不开身,甚至整个暗卫组织,都无人抽身来接应我。

这无论哪一个都不是好消息。

十九不爱说话,我在组织内的形象原本也是标准的高冷范儿,但这两天生生把我逼成话痨。

实在是看着十九盘膝而坐仔仔细细地擦拭那把长苗刀的时候,令人瘆得慌。

我的短剑折了,这么多年那对剑一直随身带着,哪怕睡觉也是抱在怀里的,没了那对剑,总觉得有种焦灼的不安。

我开始睡不着觉,哪怕睡着了,也是噩梦连连。

我尝试和十九说话来转移注意力,但多半时候都是我在说,她的日常除了擦刀就是发呆,也不知道她听进去没有。

有一天我忍无可忍问她:「你为什么不说话?」

依旧是沉默。

我放弃了,突然格外想念城北的说书先生。

「我声音不好听。」良久的沉默之后,十九开口了,声音依旧沙哑难听。

我一愣,身为暗卫的十九,不说话是自觉声音难听?

我好像总会忘了她是个姑娘,有属于姑娘的敏感。

十九的嗓子明显是受过伤的,带着粗砂砾刮擦的声音,组织内每个人的来历都是保密的,十九的过去,多半也不是一个愉快的故事。

我随口扯了句话掩饰尴尬:「我以前没见过你。」

十九转过头来,漆黑的眼珠像空洞的潭:「我是陶先生从西厂带出来的。」

我默默地闭嘴。在西厂,不比在暗卫组织愉快,尤其西厂是宦官掌权,其变态程度比之暗卫组织有过之而无不及。

十九是老大带回来的人,那自有他的道理,我不该多问。

我转过头去看屋外灰蒙蒙的天。

我不说话了,换十九开始说。

「我是青州人。」

我心头一颤,似乎有什么猜测在蠢蠢欲动想要破土而出,七经八脉内如树根一样疯狂攒动。

「我很小的时候被带入西厂,教我武功的就是高昌云,我在西厂从五岁长到十五岁,从朝堂到江湖,每执行一次任务,就是暗杀一个或许多个人。」十九的声音生涩难听,轻飘飘的。

「但高昌云是个阉人,他不高兴了就喜欢折磨人,他收了那么多徒弟,几乎都被他折磨死了,我没死,是因为他要把我送给宫里的太监大总管宋年,我不愿意,所以他杀了我,然后,陶琪又救了我。」

我闭眼躺在床上颤抖不已,十九的声调猛然拔高,长刀出鞘带起一抹艳丽刀光,冰凉的刀刃抵上我的喉咙。

我睁眼看去,十九单膝跪在床边,右手持刀高高扬起,向来空洞的眼睛泛着红,牙关紧咬,胸口起伏得厉害。

我从未见过情绪如此剧烈的十九。

她的眼神凌厉如锋,眼眶越发红了起来,哑着嗓子道:「所以你为什么不回来找我?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丢掉我?!」

我张了张嘴,利刃在喉,却有一股突如其来的轻松,仿佛溺水的人突然得以呼吸空气,眼睛莫名潮湿,我无声地笑了:「四姑娘,是你啊。」

十九的眼眶更红了,拿刀的手也开始抖,眼睛却越发明亮,恨声道:「你说让我等你回来,我就在那间草棚子里等了很久,可我等到天黑,等到起风又下雪,也没见你回来。」

她伸手去解领口的扣子,扣子下是一道极深的伤痕,纵然已经结痂,但也依然清晰地看到伤口的狰狞:「我曾经以为你死了,可你没死为什么不来找我!你让我等你回来,我就到处盖房子指望你哪天来找到我,可你……你为什么不来!为什么要骗我!当初又为什么要把我扔在那里!」

「简风时!回答我!」十九通红的眼眶开始落泪。

似一声惊雷在耳边炸响,震得我头晕目眩。

简风时,是啊,我的原名,不叫十一,叫简风时。

10

我叫简风时,是青州番阳城明华布庄的少东家。

十二岁之前,我是一个不怎么听话的孩子,我有一个小跟屁虫未婚妻,我叫她四姑娘。

十二岁那个雪夜之后,我是皇家暗卫组织的暗卫,靠杀人为生。

还是那个雪夜之后,四姑娘被西厂的人带走,习武杀人,在高昌云手里受尽折磨,还要把她送给一个老太监做小妾。

后来四姑娘被杀了,一刀封喉毙命。

后来老大救活了她,把她带入组织。只是她伤了嗓子,就不再愿意说话了。

我以为我当初把自己的命卖给老大是救了她,却不知道她因此受尽折磨整整十年。

我让她乖乖听话等我回来,她就真的一直等着我去找她,她每到一处就会盖一间房子,然后像当初在草棚子里一样继续等着我去接她。

我不知道她对于当年的记忆有多少,毕竟那时候还太小,能记住我的名字大概还是因为她老管我叫小相公、小夫君,恼了逼她叫我的大名。

是我食言了,我是骗了她,没去接她。

我在杀戮里逐渐变得麻木。

她在一天一天地等我去接她。

杨柳绿了一年又一年,堤上放风筝的孩童换了一批又一批,那个风筝坊里出生的姑娘已经不会扎风筝了,长苗刀出鞘银光水泄,她固执地等着,等一个生死未知的故人。

记忆在变得鲜活,吃糖葫芦喊我小夫君的小丫头,龇牙咧嘴扮鬼脸的同伴,哈哈大笑戏谑的街坊邻居,春日堤坝上的杨柳,燕子与高飞的风筝。

后院里,娘和风筝坊大娘子坐在一起聊天说笑,被撵出家门的爹和风筝坊坊主坐在门口面面相觑,索性当街搬来桌子开一坛酒,你一碗我一碗喝得极为豪迈,全然不顾旁人的眼光。

那记忆的画面细碎又零散,还有那个尸横遍野的寒冬,满天飞舞的纸钱和呼号的寒风。

我背着四姑娘在石板路上走,那雪纷纷扬扬就下来了,在我身后,是死去的爹娘,娘就一身白衣吊在房梁上,随着风吹摇来晃去。

我看见自己把四姑娘带到一处河边的草棚子里,给了她两个白馍馍,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出门,一去不回头。

本已经麻木的痛觉又突然苏醒过来,我只觉得痛极了,又觉得畅快极了,大笑着流泪,震得胸口颤动不已。

此刻我才觉得,我活过来了。

简风时死于十二年前,活下来那个叫十一。

可现在,简风时又活过来了。

我又哭又笑吓到了十九,她慌张地撤了刀,怕我一个激动咬了舌头伸手来掰我的下巴。我顾不得肋骨的伤,胡乱地把她抱在怀里,语无伦次地胡说八道。

「不会了,再也不会丢掉你了。

「我不是有意骗你,是我自以为我自作聪明……

「我对不起你,等我一刀去结果了那个骗你的混账王八羔子……」

我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些什么,就是嘴巴不受控制一样开始胡说八道,生怕说晚了她就不见了。

怀里的十九没有动静,不说话也不挣扎,我吸了吸鼻子,强压下那股冲入眼底的酸涩热流,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十九颤了一下,有压抑的哭声传来,又细又密又像在抽噎,很快在我的衣襟上晕成一大片温热。

屋外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雨雾迷蒙。

我从不信鬼神,却在此刻想由衷感谢,上苍垂怜。

11

老大依然没有派人来接应。

瘦弱的小黄狗最近被勤于打猎的十九喂得膘肥体壮,比之前的样子足足大了一整圈。

自从小黄狗被十九强大的捕食能力折服之后,就彻底抛弃了我,每天围着十九转来转去,每次走过我的床前还特意停留一下,眼神里透露出看废物一样的鄙夷,然后再昂首阔步地走开。

我只能干瞪眼,眼睁睁看着这狗仗人势的狗东西去向十九献殷勤。

也得益于这段时间十九的照顾,啃惯了馒头的我陡然换了伙食,还有那么一点略微的不适应。

十九把打来的野鸡处理干净穿上树枝,点了一堆篝火,坐在火堆边翻来覆去地烤,烤得表皮焦黄,油脂滴落,香气四溢。

十九烤得聚精会神,我看得聚精会神。

我问过十九是怎么认出我来的,毕竟那个时候她年岁尚小,又过去了许多年,我已经很难从她如今的面孔上寻找到当初那个小丫头的影子,她又是如何认出我来的?

十九从袖口掏出一个小纸包,取出一些撒在烤好的鸡肉上。

我忍不住眼皮一跳,当初我带她去抢人头的时候曾亲眼看着她从同样的位置掏出一包迷魂散。

我不认为十九想毒死我,但这种把毒药和调料放在一起的行为实在是不太安全。

十九撕了一半递过来,盯着火堆开始出神。

我不催促,或者说这段时间,我已经习惯她时常性的发呆。

毕竟我也经常发呆。做暗卫不是什么好行当,手上沾得血多了,难免会有心理问题。

「陶先生救我的时候,其实我是不想活的。」

半晌,十九慢慢开口。

「我不想再杀人,也不知道自己活着为什么,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也不知道我可以去哪儿,高昌云杀我的时候,我没有反抗,甚至觉得解脱。」面前的火堆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将熄不熄,十九的脸上映着红色的火光,明明暗暗,额前一缕碎发随着风飘摇着,有些莫名的虚幻,「后来陶先生把我从西厂带出去,又把我救活了。

「他要我帮他办一件事,作为条件,他会告诉我简风时的去处。

「我记得他,他只告诉我,简风时就在组织里,却不告诉我到底是谁,也没告诉我,到底要我办什么事,我花了一年时间在组织里寻找,也一直没找到。」

我问:「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十九转过脸来,指了指我的肩膀,嘴角僵硬地弯了一下,似乎在笑。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右肩,恍然,这些年留在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不计其数,基本没有一块皮肉是好的,右肩留有一道很深的贯穿伤,是当初逃离番阳城时被箭矢穿钉在墙上的旧伤,旁边还留有一道浅浅的印子。

挨那道箭伤的时候我还是个少年,又饿得骨瘦嶙峋,后来那道伤愈合了,却留下了前后两个狰狞的痕迹,从城墙上跌下来的时候,四姑娘在我背后磕掉了牙疼得直哭,那道浅浅的印记,大约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十九说她也是猜的,并不是很确定,时间过去太久,她的记忆已经模糊了许多,那天晚上的任务单上没有她,她是私自出来的,为杀高昌云而来,结果还没开始动手就看见我被高昌云一顿拳打脚踢趴地上不会动了。

眼见良机已失,趁着老七大发神威和高昌云斗得你来我往,故而决定带着眼看已经死得差不多的我先行撤退。

在为我处理伤口的时候发现我肩上的伤痕,心有猜疑,故而决定试我一试。

然后就出现了我被苗刀架喉的场景。

「那如果我没承认呢?」我问。

十九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那就砍死你。」

我抹了一把冷汗,觉得我娘给我定的这门亲事简直太棒了!这样聪明机警杀伐果断的姑娘可太难得了!

十九低头啃完了半只鸡,似乎没饱,意犹未尽地看向我手里的半只,我毫不犹豫地递过去,她目光坚决地摇头,起身提起一旁的长苗刀再次神勇无比地冲进山林。

我看着她一阵风一样跑远,还保持着上前递半只野鸡的动作,略感滑稽。

匍匐在火堆旁的小黄狗仰头朝我叫了一声。

我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像个混吃等死靠女人养活的废物。

京城那边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夜晚的城墙沉默地黑着脸,一弯月半隐半匿在云里,风声林簌。

我默默撕扯手里的野鸡肉,味同嚼蜡。

12

京城的哗变从五天之后的戌时开始,春季的黑夜来得早,本应该是黄昏的天空已经开始蒙起一层深蓝,净街鼓已经敲响,可隔着老远都听得人声鼎沸,城墙上火把照如白昼,城墙上长枪如林,喊杀声遥遥传来。

忽而东北角一声震响,暗沉的天色里火光伴随着一股浓烟滚滚而起。

我悚然一惊,这是北镇抚司的通天雷!在京城里动用通天雷,那不是平叛就是造反!

我的伤在十九坚持不懈的食补下逐渐好转,已经能下地走路,我看着远处的火光,转身返回竹屋。

京城四门紧闭,再次打开时是否会改天换地完全不可知。

只是我所在的组织隶属皇家暗卫,受当今皇帝直属调遣,一旦改朝换代,暗卫组织势必要被清洗,若换做之前,死也好活也好并不是很重要,但现在不一样。

我找到四姑娘了。

我不想死了。

我想活着,想和她一起活着回青州。

我要带四姑娘离开这里。

我知道,从我对老大跪地磕头那一刻起,我的命就已经不属于自己,暗卫叛逃,是一等重罪,会被全组织通缉追杀,不死不休。

我赶回竹屋的时候,十九嘴角染血,倒提长苗刀,眼神凶狠,她脚下一圈,是匍匐倒地的死人。

对面的人并不遮掩,一身明艳的锦云斗牛曳撒,腰挎绣春刀,官帽戴得端正,这样打扮的锦衣卫百户足有七八个,以及一群红衣配刀的锦衣卫。

我不由得心头一紧,闪身藏于树后。

「还有一个在哪儿?陶琪手下第二高手,应该不止这点身手,」领头一人左右环顾了一下,微笑道,「横竖都是死,干脆点出来,好歹留个全尸。」

话音未落,十九持苗刀抢步上前,直袭面门。

我暗叹一声,匿声靠近,快速处理掉后方的一名锦衣卫,夺下对方腰上的绣春刀,掠过人群,绣春刀出鞘,近前四五人顷刻毙命。

普通的锦衣卫不足为惧,有点麻烦的是那七八个百户。

为解决我一个暗卫出动这个规模,我是不是应该感谢对方太看得起我了。

十九的长苗刀使得极好,只是招式大开大合,半点不像暗杀组织出来的,而锦衣卫内能混到百户位置的,多半都是心狠手辣,手段狡诈之徒,十九这种打法,面对锦衣卫是很吃亏的。

从我杀人夺刀,再到穿过人群斩杀数人,不过两个呼吸之间。

一刀逼退对方,我一把拉起十九,提气反身一斩,草木四裂,尘土飞扬。

一股热流涌上口鼻,顾不上回头看,拉起十九,朝着山林深处快速飞奔。

「情况不妙,走!」

十九没有说话,上前搀住我的一条胳膊,有她带着我,速度快了一大截。

暗卫干的是杀人的活儿,练的大多都是没有退路的杀招,用来逃命的就更少了。

一般情况下,任务失败,就代表执行任务的暗卫死亡,就算勉强逃回来了,结局也不过是死得不那么难看一点。

就像当初和我一起去刺杀沈舟的同僚。

我尽量不去想他们离开后是死是活。

我尽量让自己相信,老大说的是真的,他们真的是拿了那二十两的遣散费回家去了。

而不是被化尸水化成了一股烟尘。

夜风在耳畔呼啸而过,山林中斑驳地显露着一条条被月光照亮的路,茅草在道旁摇摇曳曳,树影斑驳。

我听到自己胸口那颗心在剧烈跳动。

明月拂松岗。

我伤势未愈,与十九在锦衣卫的追捕下进深山,天亮的时候,已经听不见身后的追赶声,我耳鸣得厉害,站得摇摇晃晃,刚回过神,身旁的十九就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我惊得亡魂皆冒,急忙蹲下去检查,翻过她的身子,却见后背一片鲜血淋漓,撕开后背的衣服,一道极深的刀伤横在后背,经过一夜奔逃,伤口的血干涸凝成伤疤,那血痂又裂开了,鲜红和暗红交织在一起,衣服已经和伤口粘在一起,稍微一扯就是一股殷红血流。

我才想起,由于我伤势未愈,后来一直都是她带着我逃,一路上我精神恍惚,连她被伤了都不知道。

我想把她背起来,又怕伤口裸露引来蚊虫,想抱她起来,又怕碰到伤口再次撕裂。

我慌张地撕下衣摆给她处理伤口,小心翼翼将她扶起,一条胳膊绕过我的后脖颈,一只手揽住她的腰,就这么怪异地把她挂在身上,继续朝着平缓的坡地走去。

我扶着她,走过齐腰高的茅草,蹚过一条刚没过膝的小河,远远地望见一片开阔的小山坡,坡上开着野花,长着一棵孤零零的小树。

我扶在十九腰上的手已经湿了,我咬着牙不回头看,我不知道,在我和她身后,是不是一路蜿蜒的血迹。

我把十九带到那棵树下的时候,刚好刮起一阵风,吹得脚边的野花东倒西伏,这片山坡上长着许多仙鹤草,这是一种野生的止血药草,我寻来许多,捣烂了敷在十九的伤口上,又重新包扎了一遍。

处理完伤口之后,我坐在地上开始发呆,忽而感觉脸上很凉,伸手一摸才发现我一直在哭。

倒是奇了怪了,我在组织十多年,除了刚来的时候哭过,后来的许多年,我似乎已经遗忘了怎么哭泣,它好像和我的痛觉一样在慢慢地消失。

可自从知道十九就是四姑娘之后,我才重新会哭。

像现在一样,哭得娘们儿唧唧的,一点也不爷们儿。

我伸出手捂住脸。

我听见我在呜咽,发出像狼一样呜呜的声音,凄切且哀伤。

一如当年那个纸钱吹满城的番阳城的冬天。

我想说:「你别死,你要是死了,我也不知道活着为什么了。」

以前每次听说书先生讲故事,讲到男女主生离死别的时候,双方总有一人会说这句话。当初我嫌矫情,简直肉麻得起一身鸡皮疙瘩。

哪知原来我也会有这么肉麻的一天。

我说不出话来,喉咙里不上不下呼吸不畅,眼眶里的热流无法抑制。

「你在干什么?」

突然耳边响起一个沙哑的声音,微弱又清晰。

我突然顿住,默默地别过脸去,搓了搓脸,假装若无其事:「没干什么。」

「你在哭吗?」

我立刻转过头去,义正辞严地否认:「没有,我在学狼叫。」

十九的脸色有些苍白,嘴唇干裂,闻言诧异:「学狼叫?」

我突然有点尴尬,硬着头皮肯定:「没错,我怕这旷野里有野兽,就学狼叫想把他们赶走。」

十九的目光越发诧异。

我忍不住扶额暗骂,你这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狗屁话!

春风又过,野草高高低低。

十九没继续讨论我这个一点也不好笑的冷笑话,转而看向春风吹拂的山坡,喃喃自语。

「我想放风筝了。」

13

我在山坡南面盖了一间小房子。虽然手艺远远不如十九的,但好歹也有个房子的形状。

鉴于我受伤期间表现得太像一个废人,于是我强制要求十九卧床休养,我来担起吃饭这个大问题。

这片平缓的山坡很受野山羊的青睐,这些野山羊虽然不少,但一个个身手矫健跑得飞快,上能攀岩下能游泳,惹急了容易被群殴,故而远没有兔子好捉。

我在不远处找到了一片毛竹林,毛竹四季常青,长势茂盛,我砍了两棵回来,堆在房子门口,准备给十九做个风筝。

其实我并不会做风筝,也不会劈篾条,所以做出来的成品大多都丢进火堆用来烤肉。

在祸害了大半毛竹之后,我终于在十九的指导下做出了第一只风筝。

没有蒙风筝的纸,我就用割得很薄的兔子皮蒙起来,比起扎风筝,显然我用刀更顺手。

由于兔子皮不比纸来得轻盈,所以这只风筝做得很大,十九夸我这只大蛾子做得很好,我提着风筝看了半天——我做的明明是蝴蝶。

我提着风筝试飞,一路踩踏花花草草无数,道路不平容易摔,十九坐在门口看见我被绊倒就眉眼弯弯地笑,她认为自己声音不好听,于是连笑也是无声的。

我很乐意看她笑,所以也很乐意故意摔几次,乐意让自己像只猴一样滑稽。

那只像大蛾子的蝴蝶风筝还是飞起来了,自此十九的日常就是提溜着这只大风筝,在那片平缓的山坡上奔跑,笑容如春花一般徐徐绽开。

我眯着眼抬头看向天空,阳光正好,春天当真是个美好的时节。

我们在这里度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好像都忘了自己是个暗卫,都默契地不提起过去,山外面的世界与我们仿佛没了关系。

十九会去放风筝,会去编花环,去小河边踩水,去做很多普通的姑娘喜欢做的事情。

那把长苗刀被层层叠叠地包裹起来,放进房子里。

我会去追山羊,去打兔子,那把抢来的绣春刀做饭时用来切肉很不错。

这是离我远去十二年的普通人的生活,不神秘,逼格不高,裤脚上经常沾有泥巴。

但我心满意足。

第一批暗卫找到我们的时候,我并不意外,或许十九和我一样,我们都知道这种日子不会持续太久,但都心照不宣地谁也不去提及。

皇家暗卫,名字都是记录在册的,哪怕死了,死在哪儿,都有记录,更遑论活人。

离组织十五日不返者,视为叛逃。

现在我和十九,就属于叛逃的暗卫,会受到整个组织的通缉,不死不休。

我们不管逃去哪里都会死。

可我也不想回去,我渴望这种活在阳光下的生活。

与一般刺杀目标不同,追捕叛逃者,暗卫从来都是明着来,直白地表明来清理门户。

一群衣着各异的人中,十五站在最中央,面带嘲讽。

十九提着长苗刀从屋内走出,解开麻布,刀锋如银光水泄。

我叹了一口气,擦了擦绣春刀上的油污,我最擅长的是双短剑,但我的短剑折在了西厂,手里也就这把绣春刀勉强能用。

暗卫杀人不爱讲废话,直接动手。十九的伤看着恐怖,但都是皮外伤,到现在已经基本恢复,相反是我的伤,一直隐隐约约留了些暗伤,挥刀无碍,却不太能久战,拖得时间越久,越力不从心。

对付十五不难,十五暗杀依仗的大多是那手神鬼莫测的易容术,手上功夫算不得太强,只是我与他平日积怨太深,下手招招狠辣,倒是比平时出彩三分。

可动手期间,我一直有种若有似无的感觉,令人如芒在背。

寻了个空档,我一刀斩向十五左肩,趁他躲避单爪提起他的脖颈用力一扔,抓起十九就跑。

十九很不解:「我杀他们不难。」

我看了看她,有些苦涩地开口:「老大来了。」

十九瞳孔一缩,神色变换了一下,刚欲开口就被我打断:「别说让我先走这种话,老大在这里,除非他有意放水,否则,我们一个都活不了。」

暗卫组织首领,陶琪,是首领,也是组织的一号。

天下第一杀手。

「那现在怎么办?」十九问道。

我紧盯着前方的丛林,一手拉着十九,一手提着绣春刀,脚步不停:「我不知道,可我不能停,前面有个山崖分叉口,分开逃,能逃多远是多远,别回头,若能活着出去,在青州番阳城等我。」

十九突然停住了,扯得我一个踉跄,我不解地转过头,却见十九定定地看着我,墨色的瞳孔如潭。

「你又要丢了我吗?」

这语气平淡得像一潭死水,激得我浑身一激灵,我连忙否认:「我答应过你的,不会再丢下你,可如果我们不分开走,就会一起死在这里。」

十九抬头,目光倔强:「我不怕。」

我轻拥她入怀:「可我怕,我想活着,想和你一起活着,活着回青州拜祭爹娘。」

我扶住她的肩膀,微附身去看她的眼睛:「你听话好不好?」

十九猛地眼眶一红,疯狂摇头:「我不!我听话你也不会回来。」

心头猛然一震,又酸又涩,我猛地吸了吸鼻子,尽量让自己像个流血不流泪的汉子,瞪起眼睛:「听话!」

十九不说话了,红着眼睛目光倔强。

我硬着心肠不去安慰她,一把拉起她继续逃跑,这山的东南方有块断崖,将道路分成两条,一条向南,一条向北。这山有多大,我也不知道。

到了断崖前,我放开她的手径直走向北面的那条路,刚走了两步肩上大穴受制,十九默不作声地转过来,我让她把穴道解开,她也不说话,径直把我拖进一旁的草丛里,藏匿在一块山石后方。

将我放好后,她轻轻地抱了我一下,想起什么似的突然问了一句:「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叫什么?」

我怔怔地看着她的眼睛,道:「你姓程,叫程因絮,未若柳絮因风起的因絮。」

她看着我笑了,眨巴了下眼睛,落下两滴泪,看着难过极了,又像是十分高兴:「上次是你让我乖乖等着,我听话了,所以这次换你乖乖等我,你也要听话知道吗?」

我大惊,她却抢先一步点了我的哑穴。

我身不能动,口不能言,眼睁睁地看着她退出草丛,仔细地将倒伏的茅草遮掩好,站在断崖边的小路上,拔出苗刀,割开自己的手臂,那殷红的血液顺着小臂蜿蜒,滴落尘埃。

我红着眼睛在抖,看着她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路的尽头,地上洒落的斑点血迹像路引一样,明明白白地指向她离去的方向。

我的眼前模糊一片,去他娘的流血不流泪,我这一生,也只遇到这一个值得我流泪的姑娘。

我这不见天日的前半生,何其不幸,又何其有幸。

看着她离开,我应该悲痛万分,可我又开心地笑了。

傻姑娘啊,你引不开他们的,老大的目标,一直是我啊。

14

我早就猜到的。

暗卫组织老大,陶琪,向来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他手底下,只有能办事的和不能办事的两种区分,前者留下,后者走人,至于这个走人是走阳间路还是阴间路,看他心情。

十九说,老大救下她,是为了让她做一件事,但这件事是什么,十九在组织一年多,还是不知道。

十九又说,我在组织,是老大告诉她的。

可我有理由相信他把十九分来和我管一个区域是有目的的,甚至,我和十九在山中的这段时间,也是他刻意留给我的。

皇帝多疑,近年锦衣卫式微,他主要防范的是东西厂,而哗变那一夜,四门紧闭的京城中,亮起北镇抚司的通天雷,再结合来追杀我的锦衣卫,不难猜出,那夜哗变的主角,不是东西厂,而是锦衣卫,还是一向低调的北镇抚司。

锦衣卫百户追捕我,除了清扫没有别的可能,老大的故意示弱,是给锦衣卫看,也是顺便给我看。

他给我时间,让我去体验普通人的生活。

暗卫多半都心理不正常,丧失了许多属于人的情感,他把十九送到我身边,让我一一捡起那些被遗忘的情感与眷恋,当人生出了贪恋,就不会想死,会不顾一切地想活。

老大这般煞费苦心,为的就是让我升起想活的欲望。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一旦有了想活的念头,就会涌起无限的力量,不择手段不惜一切。

暗卫是死的,他们不怕死,但也没有想活的欲望,只是机械地活着,所以对于死亡,也就没有那么强大的恐惧。

与生相对的,是死。

生的欲望愈浓,对于死就愈恐惧。

暗卫的武功都是组织内传授的,而我比较特殊,我是老大一手教出来的,算起来,我该叫他一声师父。

我记得他曾经说过。

很多人认为强大的杀手都是没有软肋的,其实恰恰相反,有软肋的杀手,才是顶尖的一流杀手。

没有软肋代表没有束缚,他可以生,可以死,全凭自己一念之间。

但有软肋的人,他的生,他的死,就会系于另一人身上,为此他甘心去赴汤蹈火,会不择手段,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老大说这话的时候,神情懒散,似笑非笑。

老大要十九做的事情,其实就是成为我的软肋。

我靠着山石合上眼皮,无声地笑了。

搞了半天,我才是老大手里最强的匕首,而我心甘情愿去当这把匕首,毫无怨言。

杀人嘛,我最在行。

我睁眼的时候,面前站着一个人,身形高挑,一身白衣,脸上扣着一张面具,站在那里一点声息都没有,像鬼一样。

他伸手解开我的穴道,我咧嘴笑了一下:「七哥,怎么还劳烦你亲自来接我?」

老七不答话,只缓缓地抬起右手。

血花溅出的时候,我最后看见的,是一抹雪白的剑光。

15

十九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间医馆里,她起身扶着床沿看着窗外的阳光,愣了好半天才回神。

药娘端着药进来,笑得温婉。

「我没死?」十九哑着嗓子有些发愣。

「当然没死,我夫君号称济世神仙,死人都能救活,救你当然不在话下。」药娘语气轻快,含着一丝与有荣焉的骄傲。

十九翻身下床,鞋也不穿踉跄地奔出门去,房间门左转出去就是医馆正厅,此时医馆内患者不少,坐诊的大夫和等待看病的病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突然冲出来的衣衫不整披头散发的女人。

药娘着急忙慌地跑出来,拽着站在门口的十九连忙往回拉,一个姑娘家这副模样让人看见像什么样子。

立时一群人,大呼「非礼勿视」的有之,大呼「有辱斯文」的有之,大呼「成何体统」的有之。

药娘要急疯了,这姑娘是她捡回来的,捡到的时候就吊着一口气了,还是她一再坚持夫君才没有把这个身份不明的姑娘扔出去。

当下世道乱啊,善良的药娘不忍见一个姑娘出事才救回来,可眼下看着,这姑娘,像是有些痴傻?

药娘又拉又拽,那姑娘站在门口纹丝不动。

十九站在门口,看着门口人来人往的街道发愣,青石街道,赶早集的正热闹,前面巷子口的包子铺刚出锅一屉包子,腾升的白色雾气隐着人的面孔若隐若现。

叫卖声,行走声,喧哗在一起。

青石板的缝隙里长着青草,孩童嬉闹着跑过。

人间。

她真的没死,她又活下来了。

那天她把简风时藏好后,割伤手臂引追兵过断崖,一连跑了两天,在快要出山的路口遇见了陶先生。

不愧是天下第一杀手,名声在外,她几乎还没来得及拔刀就死了。

陶琪要救人容易,要杀人更容易。

她以为自己死了,结果眼一睁又回到了人间。

此处是须水县,离京城不远不近,地方不大不小,医馆的主人孙大夫是一位年轻且医术很好的大夫,就是脾气很是古怪,不爱理人又很爱骂人,尤其喜欢骂病人。

病人用冷水服药丸他要骂;

病人不按时来复诊他也要骂;

病人来得太频繁他还是要骂。

仿佛这世间就没一件事让他顺心的,非得每天问候一下贼老天和那些天杀的不听话的病人才痛快。

他的妻子药娘却是个温柔善良又好脾气的,两夫妻一个暴躁如雷,一个温柔似水,居然也把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确是一桩奇事。

在关于十九这件事上,孙大夫一脸不情愿,认为她来路不明,不应该带回医馆招惹是非,药娘哄了好久才把他哄回去。

在医馆待了两天,十九不顾药娘的挽留,在孙大夫如送瘟神一样的目光中离开了。

十九背上还背着那把长苗刀,这把刀被药娘捡她的时候一起捡回来了,也算是她身上唯一的行李。

临走时药娘一度很担心,生怕这个像是有点痴傻的姑娘跑出去被人欺负了,嘱咐了一堆,才放十九离开。

十九走了两步,又转过头来,很认真地说道:「谢谢你,还有,我叫程因絮。」

说完又转身走了,她觉得,告诉救自己的人自己叫什么并道谢,是件很有必要的事。

16

十九重新回到那个断崖岔口时,那片茅草倒伏着,她跑进去看。

没有人,山石上留着一片溅射的暗褐色血迹。

他去哪儿了?

十九又回到路上,有些茫然地左右看了看,看着看着,就红了眼眶。

「……骗子,你又骗我,你说会等我回来的……」

春日风卷尘扬,山崖边苍松翠柏,空谷中鸟鸣啾啾。

十九慢慢蹲下身子,开始嚎啕大哭。

你去哪里了?

我又该去哪里找你?

你说过,不丢下我的。

三丈青丝短,三千路漫漫,天涯尤尽时,长辞故人何归?

后来,十九去了很多地方,她不知道她要找的人在哪儿,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就会仔仔细细地去找,去找一个会使双手剑的瘦高年轻男人。

暗卫组织再也没有找过她,好像她真的被陶琪杀了一样。

从京城,到中州。

从江南,到塞北。

这一路上她遇到过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她想见的人。

脱离组织后,举目皆是江湖。

她见过江南小肆里的月下独酌,美人依高楼,倾杯入月湖;

也见过大漠孤烟下的烈马长歌,黄沙笼起万尺疆土,一朝醉入楼兰;

繁华的,寂寥的,高歌的,落寞的——都是人间。

在黄沙漠漠的西北,有一处泥土雕刻的佛窟,那里的佛像身高四丈有余,人站在它的脚下如同蝼蚁,总会生出一股拜伏下去的冲动。

十九抬头看着这尊高高的菩萨像,那菩萨眉眼慈悲,宁静地看着洞窟外的世界,神圣而纯净。

菩萨像旁的老人叫住了她,问她,要不要求一支签?

她接过签筒,跪了下去,认真地摇动签筒,可不管怎么摇,都会掉出一大半竹签在地上,杂乱无章。

老人见状上前捡起竹签,微笑道:「菩萨不发签,姑娘,你所求之事,贵在己身。」

十九不解。

老人放下签筒,双手合十,虔诚地跪拜下去,复转过头来笑道:「《阿含经》有云: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

「世间万物讲缘分,姑娘,你不应该在这里。」

「那我应该去哪里?」十九问。

「心远地自偏。」

十九怔住,回头朝着菩萨像恭敬一叩首。

十九重新背上她的长苗刀,再次上路,不同以往的漫无目的,这一次,目标尤为明确。

夕阳西下,石窟里的菩萨像嘴角含笑,慈悲万物。

17

青州番阳城东街最近新搬来一位姓程的貌美年轻姑娘。

街坊都说那程姑娘是个怪人,别的姑娘家见到血都吓得走不动道,她却在东街集市上开了一个猪肉摊,靠杀猪卖肉为生。

一头一百来斤的猪,得靠两个壮汉才能压得住,她倒好,一脚踩着猪腰,一刀下去,那猪头滚出五步远,血飙一地,吓得门外路过的小孩哭了好几天。

鉴于这位程姑娘杀猪的手法太过凶残,为人古怪又不爱说话,以至于她的肉摊好几天无人问津。

眼看着天热这猪肉卖不出去就坏了,程姑娘便十分干脆地把所有的肉都分给了一起摆摊的乡邻。

乡邻都有些怕她,不敢不收,收了拿回家又总觉得过意不去,便总想着拿点自己的蔬菜米面做下人情,这一来二去熟悉之后又觉得这程姑娘除了不爱说话以外,是个挺好的姑娘,年纪轻轻又模样生得标致,倒还引得附近的媒婆上门打听。

可惜程姑娘早年已经许过人家了,对方出了些事儿一时回不来,程姑娘就守着婚约等人。

程姑娘已许人家的消息一传出,不少人唉声叹气,以西街卖猪肉的王二为最,王二一开始是看不惯她粗暴的杀猪方式,这猪血都不放直接砍头,可是白瞎了这一百来斤的好猪。

在王二的帮助下,程姑娘学会了杀猪,虽然场面还是有点血腥,但好歹也比直接砍猪头好多了。

时间久了王二也觉得程姑娘很好,至少比那些动不动就吓晕的娇娇小姐好多了。

可惜了,好姑娘都是别人的。

媒婆觉得很不甘心,照程姑娘的说法,她的未婚夫都离开两三年了,就现在这世道是不是还活着都不知道。媒婆觉得自己可以努力一下,争取挣到下半年的脂粉钱。

自从十多年前的那场大瘟疫之后啊,青州四郡的人死得只剩两郡,就现在这番阳城,当年可是死得连牲口都不剩,整个一死城,那白骨累累乌鸦嚎啕的,鬼都嫌晦气。

也是从四五年前开始,这里才陆陆续续地开始有人,现在城里的人,都是外地来的,这年头都嫌女娃累赘,每家每户生许多的男娃,男娃大了娶不着媳妇,半城的光棍汉。

光棍没媳妇着急,媒婆也着急,没人成亲,她就没有喜钱,意味着即将失业。

这枯院子里好不容易有朵娇花,哪怕这朵花是被人提前订了的,媒婆也依然觉得自己可以把她嫁出去!

就在媒婆铆足了劲准备把程姑娘嫁出去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

城东头有一伙地痞流氓,正事儿不干一天到晚惹是生非欺行霸市,吃东西不给钱那都是常态,这伙地痞逛到程姑娘的猪肉摊时,见程姑娘模样好看,上前调戏不说还打算动手动脚,结果被程姑娘两脚踹翻在地,一阵霹雳咔嚓,地痞们全部被卸了胳膊躺在地上哀嚎打滚,领头那个被程姑娘按头在地,那边杀猪砍肉的菜刀就挥了下来。

领头的地痞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菜刀贴着他的脸皮插在地上,头顶一片青光毛发无存。

街坊邻里都吓傻了,地痞吓得要疯,惨嚎个不停,尿了一地。

从那以后,那伙地痞再也没敢踏入东街,听见程姑娘的名字就吓得面如土色。

当然,媒婆也没敢给她找婆家了,这么凶悍的姑娘,任你长得跟天仙一样也没人敢往家里领啊!

于是程姑娘就再也无人问津了。

18

夏季过了就入秋了,秋季一来雨就多,来得没有预兆又下起来没完,眼瞅着天边又飘过乌云,街坊们连忙开始给摊子挡雨。

青石板上雨滴溅落,湿了裙摆,程姑娘的猪肉摊请木匠做了棚顶,倒不怕下雨,别人着急忙慌在雨里跑来跑去,程姑娘依旧低头认真地剁肉馅。

猪肉摊前站了人,问道:「这馅怎么卖?」

程姑娘头也不抬:「十八文一斤。」

对面人笑:「十八文一斤,加上老板娘行不行?」

一旁收布的张婶都惊呆了,这人是活腻味了?

程姑娘剁馅的动作一顿,扬起菜刀直奔而去!对面人不闪不避,穿的一身破旧的粗布衣衫,连件蓑衣都没有,就带着一个竹编斗篷,还烂了半边。

那把菜刀就横在喉咙,对方也不慌,伸手抬了一下斗篷的边缘,扬眉一笑。

程姑娘手中的菜刀当啷一声掉在案板上,顺着案板又掉下去,那人连忙伸手去把掉在半空的菜刀捞上来,才直起腰就看见方才还在棚子里的程姑娘已经跑到面前来,干脆利索地赏了对方一巴掌。

啪——声音格外清脆。

那人被打蒙了,这和他想象中的重逢不一样啊!说书的又骗他!

打完巴掌的程姑娘气吼吼地骂了一句:「骗子!」

那人还是很蒙:「我没骗你啊!」

程姑娘气急,啪——又是清脆的一巴掌:「你说会乖乖听话等我去找你的!你个骗子!」

「我哪有!我没答应的!你直接点了我哑穴,都不给我回话的机会!」对方叫屈。

啪——

程姑娘又气得打了一巴掌,打完才发现没有道理,又红了眼眶,站在雨里哭。

那人连忙把人拉过来小声地哄,越哄她哭得越大声,哭得两侧的窗户里都有人探头出来看。

那人无奈只能继续哄,程姑娘却上前两手攀上他的肩膀吻了上去,惊得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张婶慌忙捂脸回头,光天化日的,真是……

那人身量较高,被程姑娘揽得微弯下身来,程姑娘那不像是在吻,倒像小兽一样在撕咬,又啃又咬,委屈又凶狠,雨水混着泪水搅和在一起。

张婶觉得非礼勿视,两侧的窗户可不觉得,探头看得津津有味。

那人叹了一声,拿掉斗笠,他怕个球!没有了斗笠的遮挡,两人在雨里拥吻的情景光明正大地暴露在天地之间。

风声,雨声,声声入耳。

幸好,我等到你。

幸好,你在等我。

19

番阳城东街的茶楼上,陶琪站在楼栏前,远远看着雨中相拥的两人,抚须而笑。

身后有人嗤笑:「妇人之仁!」

陶琪立马掉脸,回头大骂:「你懂个屁!」

白衣人拿掉脸上的面具,冷笑:「所以这就是你一声不吭,就把人捅得就剩一口气然后丢给我的原因?」

陶琪一噎,呛声道:「让你干活你干就完了,屁话怎么那么多?」

白衣人嘴一咧,一脸嘲讽:「我原以为你就是块沟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原来还会心疼徒弟啊?你咋不再让他去闯几遍九杀阵呢?让他再被捅得稀巴烂成个刺猬再丢给我?」

陶琪气急,一脚踹过去,指着门口:「滚滚滚滚滚滚!滚远点别让我看见你!」

把陶琪气炸毛了,白衣人就气顺了,慢悠悠地下楼。

楼下的药娘刚把东西收拾好,见夫君下来,又听见楼上有人骂骂咧咧,不由得有些责怪:「夫君,你是不是又胡乱骂人了?」

孙大夫摇头,心情愉悦:「没有,我骂的可不是人。」

等药娘和孙大夫走了,陶琪才憋着一口气站起来,气吞山河地吼了一句:「孙清你大爷的!」

自古以来杀手很容易和大夫成为朋友,因为杀手容易受伤,所以一般会找个医术不错还能长期合作的大夫。

陶琪没成为暗卫前,一直都是在江湖上接杀手的生意。

孙清是药宗弟子,因脾气性格与宗门格格不入,自贬出宗门,到处游荡,机缘巧合和陶琪成为朋友。

而事实上再好的朋友也逃不过互损的套路,而孙清嘴毒,每每怼得陶琪怒夺门而出。

后来陶琪成为皇家暗卫头子,孙清因为钻研医理缺乏人体做实验,于是顺理成章地加入了进来,因为其身份特殊而不肯露面,常以面具示人,组织内排行老七。

药宗弟子讲究药武双修,孙清武功不弱,甚至高于大部分人,他每次杀完人都会仔仔细细地解剖一遍再给对方缝回去,也因为这个喜好成了组织内天字一号的变态。

谁能想到在组织内高冷的老七,最大的爱好其实不是解剖尸体,而是骂人。

骂天骂地骂空气。

仿佛这世间所有东西都惹着他了,逮着就要大骂一通。

陶琪骂完也舒坦多了,虽然还是很郁结,为什么每次和孙清吵架都感觉是准备充足,回去后越想越气,总觉得自己没有发挥好。

算了算了,不想了。

陶琪长舒了一口气。

虽说暗卫做得时间长了就会没人性,但陶琪总希望自己留有几分像人的样子。

当初收下十一,大约就是看中了那份强烈的求生欲,可等他把人带回来后,又发觉他身上那股求生欲在逐渐消散。

这不好,组织内多的是不怕死的人,不怕死的人不畏惧死亡,却也不想活,那就不是人,是兵器,兵器的威力是有限的,而人的能力才是无限的。

所以他才会把十一收入门下亲自教导,去寻那个小姑娘的下落,再把她从高昌云手下救回来。

不怕死的十一,会因为十九开始怕死。

人啊,总觉得不怕死就是英雄,而事实上,怕死才能成就事业,成大事者,往往都是惜命的,只要有想活着回来的念头,潜力就会被激发到无限大。

从他开始培养十一开始,目的就只有一个,刺杀太子。

听起来匪夷所思,皇家暗卫直接受命于天子,而杀太子这个任务,就是皇帝亲自下的令。

为什么呢?因为皇帝在位的时间太长了,太子等不及了。

当今皇帝六十有四,太子也已经四十有五,太孙都已经二十四了。

太子等了一年又一年,等到年近半百,他的父皇还依旧身体健康地坐在那个位置上,他已经当了半辈子的太子,不能再等了。

而皇帝也早早洞悉了他的想法,帝王的念头多变,他可以把皇位传给太子,但太子不可以伸手来抢,太子伸手了,于是皇帝决定砍断这只手,把皇位的继承人定给风华正茂的太孙。

皇家的亲情淡薄,反正都是天家血脉,儿子孙子都一样。

但凡涉及那个皇位之争,所有的亲情都变味了,皇帝与太子,太子与太孙,看似平和,实则已经风起云涌厮杀激烈,父子,君臣,到底谁先谁后,已经不重要了。

高昌云是个靶子,是皇帝立起来吸引目光的靶子,太子没忍住动了手,锦衣卫北镇抚司站错了队,逼宫不成,尽数斩杀于太极殿前。

太子被圈禁,皇帝不愿做这个恶人,便要暗卫悄悄解决,只是太子身边有个从小陪伴长大的幕僚,是太子母族的人,精于布阵且武艺高强,一般人无法近太子身,而经过太极殿之变,太子与皇帝之间最后一层温情的表象被撕开,太子一旦再次得势,便是皇帝与太孙身死之时。

陶琪是明面上的皇帝党,他不能动,暗卫组织内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动。

所以,只好让十一「叛逃」,被杀,让十一从名册上抹去,再以新的身份回来,去刺杀太子。

从老七挥剑那一刻起,十一就死了。

去刺杀太子的人是简风时。

这注定是个没有任何后援的任务,成了,简风时和程因絮得自由,此后天大地大哪儿都去得。

若不成,简风时身死,程因絮也不能活。

这或许是个卑鄙的法子,但确实是个很好的法子。

至少,简风时活着回来了,他被那幕僚的九杀阵捅成筛子,却也成功将幕僚与太子斩杀。

回来后重伤昏迷一年之久,连孙清都没有把握能救回来,一个劲地催促陶琪去买棺材,不要让人死在他医馆里影响名声。

不过——一切好在,简风时醒过来了。

陶琪甩了甩打湿的袖子,负手下楼。

果然,人的天性是畏惧死亡的,怕死那是正常的,不怕死的才是神经病。

人啊——还是活着好啊。

20

番阳城猪肉摊的程姑娘成亲了,她等了两三年的未婚夫终于回来了。

程姑娘一袭红衣,将就着在那老宅子里把婚事办了。

只是双方的父母都离世了,高堂位置上摆着四个灵位,一对新人站于两侧,深深拜下。

一拜天地,感天地恩赐

二拜高堂,谢生养大恩

夫妻对拜,怜伉俪情深,佳偶天成。

小孩们闹着要看新娘,但新郎很小气,两三下把小孩们抱了出去,还把门关上了。

大白天的关门要不得,张婶刚要开口又闭嘴了。

两人大白天大街上抱着亲都亲了,谁还管这门关得合不合适。人家都不介意,自己瞎操什么心。

程姑娘的夫君看着其貌不扬,却也是个使刀的好手,肉摊上说要一斤一刀切下去就是一斤,一厘都不少。

程姑娘不爱说话,简大哥为人随和,这猪肉摊上,也将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

后来啊……没有后来了,没有十一和十九了。

简风时与程因絮。

会情深一世,恩爱绵长。

三餐粗茶片瓦挡,此间既是,人间。

(完)

原标题:风时絮作者/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