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贵州省检察院在全省三级检察院会议上通报了一组数据:今年上半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47项检察业务排位指标中,贵州省检察机关有多项排名全国前列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贵州省检察院党组近十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思路——专项引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高质量发展放在优先位置?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质量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在服务大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放在优先位置

今年8月,贵州省检察院在全省三级检察院会议上通报了一组数据:今年上半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47项检察业务排位指标中,贵州省检察机关有多项排名全国前列。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贵州省检察院党组近十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思路——专项引领。

  十年磨一剑,一年一专项。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专项引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工作思路,先后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民生资金保护、大数据应用、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形成了贵州检察工作品牌,开创了一条专项工作引领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贵州检察之路。

  生态环境保护:守护青山绿水

  工作中,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有效解决了讲政治和抓业务“两张皮”现象,实现了检察工作政治性和业务性的深度融合。

  2014年,贵州正式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成立36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配备200余名生态检察专门人员。

  人员配强了,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5年2月,贵州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据了解,仅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70余件;批准逮捕滥伐盗伐、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犯罪570余件,提起公诉1780余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430余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补植树木450余万株,复绿4.47万亩。

  近年来,贵州省生态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检察蓝”守护贵州“生态绿”成效明显。今年上半年,该省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3950余件,其中生态环保类公益诉讼案1870余件,并积极尝试以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今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明确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贵州省检察机关将通过融合履职,更加专业地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围绕中心:从保障脱贫攻坚到服务乡村振兴

  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

  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贵州省检察院围绕党委中心工作,2019年在全省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2020年部署开展“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专项工作,以检察办案为中心,紧扣贵州脱贫攻坚实际司法需求,不断提供更好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2014年,田某等74名工人在普安县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地打零工,共计应得工资110余万元。2018年,该公司尚欠田某等74名工人工资60余万元。因多次派代表向该公司讨要欠薪未果,田某等74名工人于2020年9月向普安县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助他们要回工资。

  经实地走访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74名工人全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其中田某等22名工人系国家精准贫困户。对此,普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多方多次协调,与该县法院共同督促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履行支付工人工资义务。2020年11月,剩余60余万元工资均及时发放到工人手中。

  这起案件的办理只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贵州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脱贫攻坚犯罪,批捕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惠农资金物资等犯罪1740余件2890余人、起诉2250余件3610余人,向1500余名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0余万元。每一组数据的背后都有贵州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扶贫脱贫这项工作作出的巨大努力。

  脱贫不是终点,而是起点。2021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加强涉农矛盾纠纷调处,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大对贫困群众司法救助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保障贵州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

  精准办案:“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

  2016年11月至12月,贵州某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为少缴税款,通过伪造合同、虚构交易等手段,从外省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税额共计36万余元,并到税务部门申报认证抵扣。

  2021年,该包装公司虚开发票一事被查出,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普定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包装公司系招商引资重点扶持企业,现有工人300余名,解决附近村寨100余名工人就业问题,5年来缴纳税款900余万元,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陈某供述称,因前期投资建厂效益不好,就想到虚开购买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方法。

  为了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发生,针对此案反映出该包装公司存在财务管控不规范、内部管理有漏洞等问题,经该包装公司申请并报上级检察院同意,普定县检察院决定对此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

  鉴于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补缴全部税款,在这家包装公司完成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后,普定县检察院经公开听证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该院建议税务部门对涉案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引导涉案公司参与到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在该公司挂牌成立“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目前,该基地已接收2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管护帮教。

  2018年至2020年,贵州省检察院连续三年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经考察,依法对民营企业家、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900余人、不起诉960余人。2021年,贵州省检察院又部署开展了“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今年,该省检察机关更是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作为重点专项工作,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非涉案企业大合规建设工作有机统一、融合推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时隔十年,国务院再次出台《意见》支持贵州发展,此后最高检也出台了《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贵州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贵州‘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注重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多措并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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