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棚户区改造的问题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在国家和政府部门的积极推进下,改造的力度不断加大,范围不断扩张,受“棚改”影响的人群也就越来越多。但是,什么是“棚改”,怎样进行棚改,在棚改过程中,被改造地区居民的合法利益应该怎样保障?这些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都需要加以明确,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李桥律师针对棚户区改造问题进行了分析。

拆迁律师∫李顺华拆迁律师团队胜诉案例(拆迁维权律师李桥浅析)(1)

一、“棚改”到底是什么

顾名思义,“棚改”是对棚户区进行的改造,其目的是改造城镇里的危房、旧房,从而改善当地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先富带后富”的发展道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富裕。所以,严格来讲,棚户区改造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更多的应该属于国家调控性政策范畴。

二、“棚改”下的社会实践

正因为“棚改”项目出发点和根本目的的“公益性”,所以征地拆迁部门可以站在道德甚至法律的制高点上进行决策,并以此为理由进行一系列征地拆迁工作。可以看到,在团队律师的办案实践中,打着“棚改”的名义进行征地的情况越来越多,情势也越来越严重,不少的当事人并未在“改造”的过程中受益,反而面临着被非法强拆、限期清除、低额补偿甚至不予补偿等问题。这种情况下,发布公告的是政府机关,具体实施的是乡镇政府或者其他受委托的部门,面对政府公权力的威严,唯一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方式就是斥诸于法律。

拆迁律师∫李顺华拆迁律师团队胜诉案例(拆迁维权律师李桥浅析)(2)

三、“棚改”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

“棚改”作为国家政策性项目,其在实施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绿灯”(简化审批、资金倾斜等),但是仍然需要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棚改”涉及的土地性质不同,其在征收程序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

第一,但凡涉及“棚改”征收,其补偿方法主要分为产权置换和资金补偿,实践中可能是单一方式或混合方式,但是这个选择权在于当事人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当事人选择的权利。

第二,并不是被“棚改”的房屋就一定属于住房条件“脏乱差”的,征收时就会面临少补甚至不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拆迁律师∫李顺华拆迁律师团队胜诉案例(拆迁维权律师李桥浅析)(3)

综上所述,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不管是国家的初衷,还是出于任何目的,都应该是让被“棚改”的居民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有水平,政府一切不以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的“棚改”都是“耍流氓”。当然,在面临“棚改”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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