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民”最初产生之时必定是有别的,当区别于指称范围和蕴含的深层意义。当“人民”被作为一个词整体使用之时我们便察觉不出其中的差别。想知道其中出现了什么岔子吗?那就看下去吧……

“人”字应该是我们祖先最早造出来的文字之一,初民之意普天之下皆为“人”,本无高低贵贱之别。“人”字古文字形如下: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1)

甲骨文“人”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2)

金文“人”

“人”字简洁形象,但有的学者认为祖先造“人”还是有别的。认为“人”字专门指称男人,因为从字形看“人”字均呈现俯趴之形。而“匕”字则是指称女人,呈仰卧之形,便以“考妣”中的“妣”为例。《说文解字》有一种说法认为“匕”为“反人”,即为人字之反。以此为据,有些学者便得出结论:“人”专指男人,而“匕”实则为女人,男俯女仰为古今男女常见之姿势。这种说法把男女房事与“人”的字形拉上了关系,细审甲骨文金文“匕”字之形便知此种说法未免牵强附会。

是不是“人”字自产生之后便一直为人类的通称,古今无别呢?非也!最初“人”字指称无别,可是到了有等级的社会便出现了微妙的变化,这就是社会的复杂性,地位之别伴随而来的就是称谓的不同。

《诗经·大雅·假乐》:“宜民宜人,受禄于天。”朱熹注:“民,庶民也。人,在位者也。《论语·学而》曰:“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杨伯峻曰:“狭义的人只指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人。这里和‘民’对言,或许用的就是狭义。”

上例可见,“人”字从产生之时的泛称发展到了后来的专指,这也可以从《春秋》中得到佐证。《春秋》中的人,基本都是指称诸侯、卿大夫、国君或者大夫等,没有用来指称国人或者普通百姓的。

春秋之后虽出现了变化,“国人”中的“人”不光用来指称贵族还指称自由民。可是,这自由民也不是一般人,也是非富即贵的主儿。后来,即便不是非富非贵之人只要有德有能亦可以称之为“人”,《诗·小雅·都人士》曰:“彼都人士,狐裘黄黄。”这里描述的“人”皆为相貌谈吐出众者。又见《左传·文公十三年》:“子无谓秦无人。”“无人”便是缺少有才能之人。“人”后来又回归了原本,而且很快就回归原意了,战国孟子曰:“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显然这里“人”已经泛指了。

“民”字古文字形像用刀或者利器刺瞎一只眼睛的样子,据资料记载周朝曾把战俘刺瞎当作奴隶,且以刺瞎左眼作为标志。因此,有些学者认为“民”的本义便是“奴隶”。但仅以此确定“民”字的本义未免有些武断。

“民”字卜辞中不见,最早见于金文,字形如下: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3)

金文“民”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4)

金文“民”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5)

篆书“民”

从“民”字字形来看,确有些像以刀或利器刺瞎人眼之状。古文字大家郭沫若先生也把金文中的“民”看作锥刺目而为奴隶,并以“古民、盲互通”。这种说法是值得怀疑的,《说文》曰:“盲,目无牟子也。”《尚书》曰:“天视自我民视”,这里的“民”显然不是被刺瞎的奴隶。另外,从当时的社会状况考察,“民”为瞎奴也是很难接受的。殷代有五刑,分别为墨、劓、剕、宫、大辟,不见刺目之形。刺瞎之战俘而成奴隶,若果真如此以奴隶立国的商朝岂不是遍地瞎子?

既然“瞎奴”之说,不能成立,我们又该做何解呢?细审“民”字上为无牟之眼,下当为十字,而非刀或者尖锐利器。两种代表性的符号一个告诉我们“民”蒙昧无知,另一个告诉我们为农业生产者。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6)

民字拆分解释

古“民、盲”可互通,但“民”字上方眼睛像闭合之状,没有眸子,闭上或没有眸子都不可视周围的事物,不可视比愚昧无知。那么目下“十”字有何意义呢?这应该与农业生产有关,周代有以十进位编排的耕战组织形式。据《书·牧誓》载“千夫长,百夫长”,这种就是武王伐纣时的军队组织编排。《诗·周颂 ·噫嘻》有“十千维耦”之说,其义为“上万名农村公社社员在田地里耕种”。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7)

金文“十”字

古今的名字来自论语(古时人高贵)(8)

金文“十”字

通过拆解分析,我们可以基本得出这样的结论:“民”地位低下,蒙昧无知,为劳作而生,天生是被统治者,为“劳力者”,与“劳心者”对应

扒一扒古文献我们便豁然开朗,古“民”基本都指称被统治者,《论语》中“民”字无一不是。《为政》篇:“使民敬忠以劝”;《八佾》篇:“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慄”;皆是指称被统治者。《孟子·滕文公上》:“民事不可缓也”,这里“民事”显然是在说农事,农业生产之事也,与奴隶之事毫无瓜葛。

另外,据统计文献资料统计《论语》中的48个“民”字和《左传》的300多个“民”均不指称奴隶,而被统治的劳动者,而且这些劳动者具有蒙昧无知的特点。

大概从春秋中期开始出现“人民”一词,来泛指百姓大众。《孟子·尽心下》:“诸侯之三宝:土地、人民、政事。”《诗经·大雅·抑》:“质尔人民,谨乐侯度,用戒不虞”。“人民”一词虽一起出现,但是我认为“人”和“民”皆各有所指,“人”或指有才能之人,“民”仍然为生产劳动者,二者合一而泛指统治者之下的百姓大众。

通过字形和文献分析考证,我们约略会清晰古代“人”“民”和“奴隶”的区别和联系。“人”最初指称人类,而一段时间里有了高低贵贱之分,大概在战国之前“人”指称上层人或者有才能之人,后来又泛指人类了。“民”并非被刺瞎的奴隶,而是有一定人身自由从事劳作但未受教化的被统治者。

“民”的翻身之日还要从孙中山建立的民国算起,当时提出了“三民主义”,“民”便有了社会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则更加以“民”为本,“民”真正当家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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