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政府网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通报,济南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取得产前筛查资质,擅自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采血服务被处罚。

行政处罚显示,济南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山东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2月6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暂予监外执行的妇女违反计划生育(未取得产前筛查资质擅自开展服务)(1)

企查查显示,济南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9月12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秋华。经营范围包括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等。

记者杨德合 编辑王英

暂予监外执行的妇女违反计划生育(未取得产前筛查资质擅自开展服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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