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离婚证买房犯法吗(法眼看剧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杂物闹出人命谁担责)(1)

热播剧《心居》不久前大结局了,有人说:“这分明就是我们的生活。”很多人同剧中人一样,面临着买房、借钱、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维护等等琐碎却不得不做,又力不从心的事情。

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玻璃害死人命谁担责?小区地面停车费标准谁来定?业主不服收费用车封堵小区大门合法吗?买二手房反悔定金能退吗?买房为规避限购政策“假结婚”违法吗?送餐员将自己的盒饭与客户订餐交换可以吗?

这些问题到了法院,法官会怎么判?中国之声记者采访了北京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李燕、政治部秦婧然。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杂物惹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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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父:你为什么要告他们?他们怎么会晓得能发生这种事情?

冯晓琴:玻璃是他们放的,他们就要负责任。

顾父:都是楼上楼下这些年的邻居,就算告赢了,顾磊还能活过来吗?

冯晓琴:这是两码事情。每个人总要为自己做错的事情负个责任吧。

看剧有疑

伪造离婚证买房犯法吗(法眼看剧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杂物闹出人命谁担责)(3)

剧中人顾磊意外坠下楼梯,头部撞到楼道里放的玻璃,抢救无效死亡,冯晓琴将存放玻璃的邻居诉至法院,要求道歉并索赔1元。在居民楼公共区域乱堆杂物引发意外事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官释法

记者:楼道里堆放各种杂物是很多居民楼,尤其是老式居民楼里常见的场景,也是物业管理“老大难”问题,这种习惯合法吗?

李燕:不仅不合法,还可能被罚款。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我国消防法规定: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很多在楼道里堆放杂物的居民,可能并不会想到会闹出人命,剧中人顾磊的父亲和放玻璃的邻居董阿姨都认为,顾磊的死就是个意外。但冯晓琴认为,要有人承担责任。

秦婧然: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剧中人董阿姨将作为危险物品的玻璃放置在楼道中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对顾磊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但她并非全责,因为顾磊和冯晓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拉扯过程中应当考虑到所处的环境,尽到自身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对顾磊的死亡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记者:在剧中,冯晓琴只索赔1元,她说不想让顾磊的姐姐看不起,其实她是要一个理儿。现实中,此类案件可以索赔多少?

李燕:民事诉讼,“不诉不理”,冯晓琴索赔额只有一元,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所以法院支持了。而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区地面停车费谁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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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喂,朋友。什么意思?

史老板:没啥意思,让物业和业委会的过来谈谈,谈好就走。

史老板:我今天站在这里,就是要代表我们广大业主,虽然进行了一些比较极端的举动,但是目的就是为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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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人业主史老板因业委会发通知要提高小区停车费,部分业主用车堵住小区全部出口,要求物业和业委会解决问题。小区地面的停车费标准由谁来定?业主封堵小区门口的行为是否违法?

法官释法

记者:有车族常说,买车容易停车难,尤其是小区停车位少的情况下,自己买个车位要方便得多。车位费要收多少钱谁说的算?

李燕: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记者:刚才的剧情中,是因为一些业主不满停车费太高所以用车堵了小区的所有出口,这种做法合法吗?

秦婧然: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是为了维护正当合法的权益,但以破坏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极端方式进行,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权、造成他人严重身体损害的话,可能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记者: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秦婧然:小区业主如果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调整停车费标准的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在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如何评价业主群里的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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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俞:喂?爸爸?怎么了?

顾父:你快看看小区的微信群。

群友:顾老师劳苦功高,谁跟他过不去,就是跟大家过不去。

群友:拉车堵门这种事也做得出来的?

顾父:是不是你搞的?

顾清俞:怎么可能会是我?不过我看群里面这些都是真的业主,他们平时也不出来说话的?今天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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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离婚证买房犯法吗(法眼看剧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杂物闹出人命谁担责)(7)

展翔为了顾清俞找人帮顾爸爸危机公关,让业主在群里对顾爸爸疯狂吹捧,并拉踩闲云阁及其负责人。这样的做法妥当吗?

法官释法

记者:我看到剧中这个场景,不禁想起了之前重点整顿的“饭圈”乱象。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养号控评……

李燕:没错,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社会风气,更有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剧情中的“控评”行为显然不妥,可能构成对当事人的侮辱或诽谤。甚至会构成犯罪。

记者:我国法律对此如何规制的?

秦婧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燕:不仅如此。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买二手房反悔定金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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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我跟他都说了,我说你这房子本来是要买的,但现在你出事了,他说出不出事跟他没关系,合同都签了,现在房子说不买了,本来还让你赔3万,现在3万不让你赔了,已经算仁至义尽了,但是他3万定金他是肯定是不退的。

冯晓琴:他不退我,我怎么办?而且他这个房子不愁卖不掉,何必跟我为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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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离婚证买房犯法吗(法眼看剧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杂物闹出人命谁担责)(9)

剧中人冯晓琴为孩子上学选中一处二手房,借到首付款后,她和丈夫一起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付了三万定金。但丈夫突发意外去世,冯晓琴想取消购房,还想让房主返还三万定金。她的主张有法律依据吗?

法官释法

记者:买二手房先付定金,是为了督促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违约方付出的代价首先就是这定金,定金支付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李燕:冯晓琴买房,交的“定金”,“定”是“决定”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交了“定金”之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反悔,那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记者:依据法律规定,冯晓琴无权要求返还3万定金,但她认为,房主不退,是在为难她,如果起诉要求返还,法官会怎么判?

秦婧然:从法律上分析,冯晓琴与房主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冯晓琴明确表示没有能力再买房了,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她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依法无权向房主主张返还定金。除非房主同情她的遭遇,自愿返还给她,所以即使起诉到法院,法官也只能依据房主的意见,如果房主不同意,可能就要驳回冯晓琴的诉求了。

记者:假如是房主在签约后遇到出价更高的买家,不愿将房卖给冯晓琴了,又该如何呢?

李燕:如果是这种情况,房主要向冯晓琴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6万元。所以法律规定,买方反悔定金不退,卖方反悔双倍支付定金,是为平衡买卖双方利益。

买房为规避限购政策“假结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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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俞清:我们是提前做好公证,买完房以后就离婚,对方就净身出户,我也没有什么损失的呀。

顾父:我不管那些。这些年我就是太纵容你了,男朋友一个个的谈就是不结婚,现在搞出来假结婚了,这种乌七八糟一点没有道德底线的事情你也敢做,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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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人顾清俞想在上海购房,因名下有房且未婚,不符合购房条件,房产中介推荐了一位男士给她,建议她通过“假结婚”,达到购房目的,那么“假结婚”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呢?

法官释法

记者:受城市购房限购政策影响,一些人通过所谓的“假结婚”、“假离婚”来实现买房的目的,将婚姻当成一种交易,这样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李燕:从程序上讲,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离婚证,形式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法律认可的“结婚”、“离婚”。法院也只看证据证明的事实。实践中有的夫妻“假离婚”,买完房之后,一方拒绝复合,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证在那儿摆着,复合的诉求是不可能得到支持的。

记者:顾清俞说她已经和男方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买完房就离婚,不会有啥损失,是这样吗?

秦婧然:一些“假结婚”的人以为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避免“假结婚”所带来的财产风险,但实际上,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假结婚”,这些财产会有被假结婚对象分走的风险。

记者:假结婚是否还会引发继承风险?

李燕: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此“假结婚”还有可能会带来继承风险。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假结婚”的一方去世,那么另一方便可依法享有继承权。

外卖员将自己的盒饭换给客户做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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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离婚证买房犯法吗(法眼看剧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杂物闹出人命谁担责)(12)

冯晓琴:您的外卖。

阿公:我没有叫外卖。

冯晓琴:我知道你没有叫,是您儿子给您叫的。

阿公:我不要,我不要吃这些油腻腻的东西。

冯晓琴:这个是我自己的盒饭,中午吃的本来,你看你要是不嫌弃你就吃,这是我的外卖证,你把它倒到你的碗里面,你这个就算给我了,我们这算是交换,不是我占你便宜,你跟你儿子说一声,不要给我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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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离婚证买房犯法吗(法眼看剧居民楼公共区域乱放杂物闹出人命谁担责)(13)

冯晓琴送外卖遇到一位阿公,儿子给他点的外卖不喜欢,为了让阿公的儿子不要给自己差评,冯晓琴把自己的盒饭给了阿公,第二次再给阿公送外卖的时候,阿公又向冯晓琴换了盒饭!这样做合法吗?

法官释法

记者:“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冯晓琴的做法虽然得到了阿公的认可,但并不代表可以这样做。

李燕:剧中外卖骑手冯晓琴私自更换外卖餐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阿公儿子与外卖平台之间关于送餐服务的约定内容,而且一旦因为食用了交换的盒饭而给阿公身体造成损害后果的话,还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秦婧然:比如说阿公身体属于特殊体质或对特定的食物过敏,而冯晓琴的盒饭中正好含有此类食物,阿公身体产生意外损害的后果,则阿公的儿子可以要求冯晓琴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骑手冯晓琴追偿。

音频:中国之声

供稿:北京海淀法院

编辑:李偲偲 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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