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外的所谓“哲学博士”学位,即Ph.D(doctor of Philosophy的缩写,也可以写为PhD)学位会颁发给数理化天地生等众多自然科学,和历史、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生,而不仅仅是哲学专业的学生?这是因为该学位中的“哲学”,其实并非只是我们今天从字面意思所理解的哲学,而是一种有悠久历史、从而涵义更广泛的 “哲学”。
众所周知,英文Philosophy一词现在的翻译一般是“哲学”,但在历史上,它并非只有这一个含义,而是包含了很多意思在里面。17、18世纪之前的欧洲,亦即伽利略、牛顿时代及其之前很久,“哲学”(即Philosophy)几乎是包罗万象的概念。既有哲学、历史等社会科学方面的内涵,也包括了博物、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领域。例如,牛顿就把自己的著作命名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其实里面几乎没有什么今天所理解的哲学内容,而是一部纯粹的物理学和数学的专著。
另外,“博士”,即doctor这个称呼,也有其古老的来源。今天英文doctor这个词的中文释义一般是“博士”和“医生”。但实际上,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docere,意思是“教导”。而拉丁语docere又具有更古老的基督教来源,该词在教堂用语中曾经是指“牧师”,即指导教众理解《圣经》的导师或学者。这种导师的资格需要授予。据考证,最早开始授予这种资格的地方是法国巴黎,时间大约是在公元1150年前后。后来,公元13世纪,巴黎大学被教皇特许,开始在大学里授予学生这个资格,以便后者能成为教堂里的导师(牧师)。
本文作者在巴黎大学图书馆门前
将doctor和Philosophy相结合,形成doctor of Philosophy(缩写为Ph.D)这样一个正规教育的学衔,是在19世纪初的德国。然后逐渐推广到整个欧洲和美国。其涵义是指在哲学、社会科学和大部分自然科学领域获得了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教学的专业资格,并非专指狭义的哲学。但哲学博士(Ph.D)一般又不包括诸多的医学、兽医、心理学和法律领域,在那些领域中,另有一系列专门的博士学衔。比如:医学博士(Doctor of Medicine,MD)、牙科博士(Doctor of Dental Medicine,DMD), 口腔外科博士(Doctor of Dental Surgery ,DDS)、骨科博士(Doctor of Osteopathic Medicine,DO)、药学博士(Doctor of Pharmacy,Pharm.D.)、兽医学博士(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 ,D.V.M.)、心理学博士(Doctor of Psychology ,Psy.D.)、以及法律博士(Juris Doctor,JD)等。为什么会如此,恐怕一方面是传统习惯,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更加重视人身的权利,因而刻意将人身与自然加以区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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