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过年禁忌(闽南过年年俗面面观)(1)

正月歌 亦称“过年歌”、“新年行事歌”等,为民谣或歌谣,内容反映的是闽南人正月初一到十五或更晚一些的活动与风俗情况。各地闽南人的正月歌所反映的春节习俗基本相同,但也有细微差别。

泉州的正月歌为:“初一早,初二囝婿日,初三赤狗日,初四接神,初五隔开,初六挹肥,初七众人生,初八团圆,初九天公生,初十地嬷生,十一请囝婿,十二返来拜,十三帝爷生,十四搭灯棚,十五上元暝,十六到灯棚。”泉州地区惠安县崇武镇一带的正月歌为:“初一花,初二扭,初三举扫帚,初四神落天,初五吃大顿,初六无账算,初七人生日,初八阎君生,初九天公生,初十地嬷生,十一水头动,十二去挂网,十三捉白虾,十四撕破网,十五烧通金,十六就煞心。”

漳州地区的正月歌云:“初一早,初二早,初三睏够饱,初四豆干炒(或神落地),初五假开,初六拍囡仔尻仓(或舀肥),初七平宵(或初七摸),初八摸(或浪荡空),初九敬天公,初十地公生(或伽蓝生、人举尪),十一有食福,十二人敲壳(或转去拜)、十三人点灯、十四结灯棚、十五元宵暝、十六倒灯棚,十七人相坐、十八打瞌睡,十九买物配,二十做功课。

厦门流行的正月歌为:“初一早,初二巧,初三睏甲饱,初四接神,初五过开,初六挹(浇)肥,初七七元,初八完全,初九天公生,初十地公暝,十一请囝婿,十二返来拜,十三关公生(或饮湆糜配芥菜),十四搭灯棚(或相公生),十五上元暝,十六看大烛,十七倒灯棚,十八无半圆(钱)。”

金门流行的正月歌为:“初一花,初二柳,初三举扫帚,初四神落天,初五隔开,初六挹肥,初七七元,初八全圆,初九天公生,初十地(公)妈生,十一请子婿,十二着来拜,十三关帝爷生,十四搭宫棚(野台戏棚),十五上元暝,十六小登科,十七乜项无。”

台湾基隆、台北一带的正月歌曰:“初一场,初二场,初三老鼠娶新娘,初四神落天,初五隔开,初六挹肥,初七七元,初八完全,初九天公生,初十有食食,十一请子婿,十二查某返来拜,十三食湆糜配芥菜,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暝,十六相公生。”

彰化县的新年行事歌云:“初一早(或初一场),初二巧(或初二场),初三无通巧(或初三睏到饱或初三老鼠娶新娘),初四顿顿饱(或初四神下降),初五隔开,初六挹肥,初七七元,初八原全,初九天公生,初十有食食,十一概概(或请子婿),十二漏屎(或查某子返来拜),十三关老爷生(或食湆糜配芥菜),十四点灯暝(或结灯棚),十五元宵暝(或上元暝),十六拆灯棚(或相公生)。”

闽南过年禁忌(闽南过年年俗面面观)(2)

开正 亦称“迎正”、“开新正”。昔时指正月初一清晨在通书择定的吉时开大门迎接财神的仪式。开正的时辰一到,各家家长先燃香点烛,用清茶、过年饭、红柑等果品祭拜家中正厅里供奉的天地神灵与祖先,然后打开大门,摆上香案,朝通书上所说的吉利方向点香燃烛拜拜,再大放鞭炮,表示迎祥纳福,迎接财神爷入户。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除夕夜观看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许多闽南人一过零点就放鞭炮开正。但仍有人按旧例行事。

初二食臭酸 亦称“初二仔婿日”或“初二返娘家”,闽南人对出嫁的女儿正月初二回娘家拜年的戏称。这天出嫁的女儿先用荤腥之物、“菜碗”(素菜)、果品等供奉家中厅堂里的神灵、祖先后,偕夫婿、子女,携带“伴手”礼如鸡鸭、猪脚、猪肚、面线、面干、糖果、饼干、红包等回娘家探望父母、拜年,并在娘家吃午饭。民间习惯正月初一不能动刀剪,正月初二中午的丰盛菜肴大都是大年三十备好的。过去没有冰箱、冰柜,食品放置两三天总有一些不新鲜,所以闽南人戏称初二回娘家或去岳家拜年、吃饭为“食臭酸”。

闽南过年禁忌(闽南过年年俗面面观)(3)

初三忌拜年 亦称“初三做新忌”,正月习俗之一。厦门、漳州等地正月初三不去别人家拜年,因为这天要为去年过世的人“做新忌”,是恶日。相传明代嘉靖年间倭寇侵犯闽南沿海地区,烧杀掳掠,军民奋起抵抗,终于在正月前赶跑倭寇。亲友听到消息,于初三赶来探望,因绝大多数民众都有亲人遇难,于是访客便成了吊唁者。隔年正月初三,他们又来参加“对年祭”,于是形成了正月初三“做新忌”的习俗。因此,这一天上门的都是参加做忌的亲人。为避免误会,人们这一天都不去别人家拜年。如果外出,就去野外踏青,或去较大的庙宇拜拜。

初四神落地 “神落地”亦称“接神”、“接尪”或“神落天”。大多数地方的闽南人正月初四早起在自家的庭院或客厅里摆上供桌,供上三牲、果盒,燃香、斟酒、膜拜,烧印有马、轿、马夫、轿夫的“神马”纸和金纸,放鞭炮迎接腊月二十四上天庭“述职”的神祇回来,以祈求神灵保佑阖家大小在新的一年中平安如意。有的地方下午才“接神”。如澎湖人认为神明也眷恋天家,应让神明早点上天“述职”、过年,晚点下凡间执勤,在天上多逗留点时间。所以他们初四过午后才用“寸金枣”、“糕仔粒”、糖花生、冬瓜糖、甜粿、清茶等“接神”。腊月里送过神的村庙,要接境主神回来,有的还举行“犒军放兵”或“安五营”的仪式。

初五做大岁 亦称“初五重过年”。闽南地区惠安北部一带正月初四像吃年夜饭那样重新围炉过年,初五才去别人家拜年。据说这种习俗形成于明末。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倭寇攻陷兴化府城,在兴化、惠北等地烧杀抢掠,百姓纷纷外逃避难。倭寇大年三十离去,外逃的人们陆续返回家中,掩埋尸体,收拾家园,处理善后。于是初四补过年,初五串门拜年点。

闽南过年禁忌(闽南过年年俗面面观)(4)

吃香位 闽南某些地方正月有举办迎神赛会的习俗。在正月的某一天(一般在初四“接神”后),恭请村庙中的神灵巡境,勘察村落的四界。神灵所到之处,即受该处之人的供奉与祭拜,谓之“吃香位”。有的地方,一个庙宇的祭祀圈包括好几个自然村,庙宇所在地以外的自然村,也在正月里的某一日里,将崇拜的主神,从庙里请到本村巡境,在村中的广场供奉与祭拜,仪式完成后,再将神灵送回庙。如厦门薛岭社的龙源宫主神为开闽王,是薛岭、枋湖、祥店、刘厝、梧桐、后埔、卢厝、浦园等八个社(自然村)共同崇拜的对象。每年正月初六到初八,枋湖、梧桐社都要来薛岭龙源宫,请开闽王去他们村里“吃香位”;正月廿三、廿四日,开闽王去后埔、祥店、刘厝等村社“吃香位”。

闽南过年禁忌(闽南过年年俗面面观)(5)

闽南过年禁忌(闽南过年年俗面面观)(6)

天公生 亦称“拜天公”、“敬天公”。天公指的是玉皇大帝,天公生即玉皇大帝的生日,为每年的正月初九。因玉皇大帝为三界的最高主宰,故天公生为闽南人最为重视的节日之一。祭拜的时辰一般自初九子时始至清晨七点前结束,称为敬天公。敬天公的祭品要避开“四”这个数,有荤素两种。素菜主要有五样果子、六种斋菜,俗称“五果六斋”;荤菜可备公鸡、猪蹄或肉。如一年之中有特别喜庆之事或还愿,祭拜则更为隆重,须杀猪宰羊、做龟粿以谢天公。由于民间非常重视祭拜天公,所以这天不少禁忌必须遵守,如所献全鸡须是阉过的公鸡,当天不可曝晒女性内衣裤、不可对外倾倒便桶、不可口出秽言等,以免亵渎天公。

闽南过年禁忌(闽南过年年俗面面观)(7)

做福 亦称“食福”、“吃福”。漳州人在正月十一日举行的祭祀习俗。这天,方圆十几公里地方的人都赶着“福猪”或“天公猪”到漳州郊外檀林社附近一座俗称“福山”的小山上宰杀,在那里支起大锅,加盐巴烹煮成“福肉”。根据参加“吃福”活动的户数,把肉与骨头均匀地分为数百或数千份。将这些“福份”整齐地摆在福山上的祭台前,祭祀天公、祈福。待仪式结束后,村民领各自的“福份”回去,全家人一起“吃福”。在“福山”上祭天公祈福、分“福份”的习俗由来已久。唐代陈政大军奉命镇压“蛮獠”,受阻于九龙江边,其母魏敬得知后,带另外两个儿子和孙子陈元光等南下救援,行至檀林,见山上满是檀香树,香气袭人,生机盎然,就在此处设坛祭天,求上天助阵,并许愿,如成功,将奉献厚礼以表谢忱。当晚陈政梦见天神指点,隔天唐军依计行事,大获全胜。这天正是正月十一日,当地民众闻讯赶着猪羊前来慰劳,唐军不愿劳民伤财,不受百姓猪羊。百姓就在檀林的小山上杀猪宰羊,与唐军一起祭祀天公、祈福,表达对天公赐福的谢意。祀后,陈政命手下将猪肉用盐煮熟,分成若干份,让百姓各带一些回家享用。民众认为托唐军的福才有“福肉”吃,从此便把檀林社边上的小山称为“福山”,每年正月十一都在山上分“福肉”、“吃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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