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错过,是只能挥手说再见的过往。
红尘往事,在大千世界也不过沧海一粟,回头去望,千秋姿态。想来只是那时的痴恋,才会铆足了劲地追赶。
初相识,他帅气逼人,意气风发,身上有使不完的干劲,脚下有跑不完的客户。领奖台上总有他的慷慨陈词,每个月的业绩总是第一。
在那次公司年会上,“金光闪闪”的他终于注意到台下“睛光闪闪”的我,可惜我眼里无数的崇拜投射到他的眼里,如同一粒小石子投入一片镜湖中,没有惊起半点波澜。
因为公司业务急需转型,公司组织2人搭档比拼,很幸运我分到了他那组。在得到消息时,我开心地打了个响指,旁边同事以为我中奖了。
这运气比中奖还开心,当晚我兴奋得睡不着,第二天还跟打了鸡血似的向他报道。
02
不知道是自己好学还是他教得好,在跟他搭档时,我的业绩有了质的飞跃。老天真是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注意到我了,钦点我为他的助手,跟随他扩展公司新业务。
我做他跟班,学着谈判,尝试写方案……半年后,成为他的得力干将。
年轻女孩是很容易爱上自己的崇拜对象的,每天超12小时的相处(经常加班)让我的暗恋情愫生根发芽。
在得到他的默许后,我勇敢地向他迈出了那一步。还是一如既往地忙,只不过在忙碌之余,他知道为我泡面,我记得睡前为他熬粥。
03
可忽然有一天,他很严肃地站在我面前,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仿佛要把我捏碎了重造般,一字一句地说:
“小颖,你没有必要这么忙碌,我们两个人只要我打拼就好了,我喜欢你坐在台下对我两眼放光的样子……”
除了工作上的事情,他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盯着我,当时我有点害怕地往后退,直到他死死地抓住我的肩膀,我才意识到他是真的在跟我说话。
两年的时间,他几乎把我打造成他的复制版。在业务上我们默契配合,同进退,很快得到总部认可,也顺利将新业务做到全公司第一。
我朝着他的方向亦步亦趋,现在他告诉我喜欢原来的我?
何其可笑!两年的时间,我努力走进他的世界,以为得到他工作上的认可,我和他就能携手走完人生。
隔天,我看到他宠溺地对一个女孩有说有笑,而两年的相处,我似乎从来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待遇。
爱由心生,也随心灭。曾经是怎样的痴狂,现在就是怎样的悲伤。我伸手去擦滚落的眼泪,嘀嗒、嘀嗒怎么都擦不干……
之后,我拿到了公司的调令,去了另一家分公司。
这两个人,因为优秀走到一起,最后却因为优秀而分开。
因为男人优秀,女人一步步努力向他靠近,而男人却因为女人不断优秀起来而推开她。
女人很容易爱上自己所见行业中的佼佼者,男人也以此为魅力吸引女性。
可现代女性除了爱情,还需要面包,这个面包不是通过爱情来获取,而是通过自身努力在职场中得到。
亦舒说:“为工作出力永远获得报酬,为一个人费心事最划不来。”
这一路走来,女人早已不是曾经的自己,在追爱的路上她获得了工作上的肯定,得到了业务能力的提升。
一座城市令你念念不忘,大抵是因为,那里有你深爱过的人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
再次回到这个城市,出了机场,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曾经的过往都烟消云散。5年的时间,我和他谁都没有联系谁。
他升得很快已是分公司副总,我也不差,跳槽到新公司已是区域总监。我拨通了他的电话,约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见面。
一阵寒暄后,他递给了我要的东西,顺带还捎上了一个红色锦盒。盯着我的眼睛说:“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凑一对吧!”
我很认真地将锦盒推回:“你来晚了,下个月我要结婚了。”
顾城说:“一切都明明白白,但我们仍匆匆错过。”
回程的飞机上,我回想着在咖啡厅的那一幕,庆幸自己当年的离开。
《钱多多嫁人记》中钱多多有一句话:“如果我兜里有四块五,你兜里有四块五,如果我们彼此欣赏不讨厌,那我们就去结婚吧。”
年轻时候的我可能会跟钱多多一样,什么都不考虑就把证给领了,可现在不会,也许是年纪大了。
女人是因为她年纪稍长就不愿意结婚了吗?并不是。
卡耐基在《女人的格局决定结局》里说:“经济独立的女性, 自身带着创造幸福的能力, 她们不需要取悦和依赖男人。婚姻对于她们来说,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好的婚姻,应该是通过一个人看到另一个更广阔的世界,而不是成为禁锢一个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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