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严查出租车辆(车容车貌自检互查)(1)

为深入推进2023年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文明优质创建活动,靓化车辆环境,提升文明服务形象,为乘客提供文明、舒适、安全的乘车环境,自2023年2月13日起,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提升文明服务自检互查活动。

交通运输局严查出租车辆(车容车貌自检互查)(2)

按照《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达标标准》要求,企业要对所属车辆进行自检,交通运输部门要求驾驶员除了填写车容车貌达标检查表外,还要签署文明服务承诺书。对未能参加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督促其整改并补检,确保运营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文明礼貌待客。

同时各出租企业以路面随机抽查拍照的方式进行互检,除记录车容车貌不达标的情况外,拒载、强行并客、私设空车灯等违法违规行为,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不使用文明用语、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随地吐痰、吸烟、不按序排队等违反服务规范的不文明行为,全部纳入互检互查的考核内容,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各企业每月上报的自检互查情况,定期在行业及社会通报结果,全面切实提升沈城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局严查出租车辆(车容车貌自检互查)(3)

为了营造优质的出行环境,交通运输部门提示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在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做好车辆准备工作,保持车辆内外环境清洁,确保车辆标志标识完整,服务规范、禁烟标志、投诉电话公示、门标、价格标签、服务监督卡齐全完好。确保车载信息化设备稳定运行,确保计价器完好,规范配备座垫套洁净平整。

同时要求驾驶员运营服务中做到不拒载、不强行并客、不绕行、不索要高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为沈城市民出行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截至目前,各出租企业自检车辆3750台次,现场完成整改139台次,相关企业互查工作将持续开展。

沈报全媒体记者: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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