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月17日消息(记者蔡文娟 通讯员潘彤彤)日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通用航空运行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运行补助按不同类型每年补助40万元至250万元,公共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补助按不同机型每小时补助840元至12000元。

海南要建设33个通用航空机场(通用机场按类型每年最高补助250万元)(1)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按照《实施细则》,海南省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海南通用机场管理企业、通用航空企业等分别给予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运行补助以及公共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补助。

《实施细则》实施后,预计可促进海南现有4个企业自有通用机场(三亚天涯通用机场、海口金林甲子通用机场、儋州西庆通用机场、东方大田机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充分发挥通用机场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功能,降低通航用户飞行成本;同时,还可促进海口=湛江、儋州=珠海、儋州=阳江、海南=广西等一批公共短途运输航线的开通和稳定运营,进一步丰富跨海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带动区域发展。

《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补助政策实施的补助年度为2022年度—2024年度。2022年度补助应在《实施细则》施行后1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3月3日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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