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也就是说“滞纳金”就是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第三条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规定:“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的批复》(国税函[1998]63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纳税人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9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据此,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申报税款不属于发生滞纳税款行为,不需要计算滞纳金。但如果预缴期间少预缴的税收,按照规定需要计算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假日包括在内)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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