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下称《设置标准》),对广东校外体育类培训机构在从业人员、场地设施、培训内容与时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标准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根据《设置标准》规定,培训机构应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制定培训计划与大纲,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此外,新规还明确指出,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熟悉运动项目教学训练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且至少持有包含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在内的6种证书之一。
具体如下:
(一)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
(四)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
培训机构的授课时间则应在不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的情况下,线下培训不得晚于20∶30结束,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结束。
《设置标准》提到,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学时。
关于相关培训的开设场地,《设置标准》则指出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固定场所,要求棋牌类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他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此外,培训机构的场地内外应安装消防、警护、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终端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相关运动场地应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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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体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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