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自己会说话180(讼)
诉讼,现代人都知道是“打官司”。但“讼”是什么意思却少有所知。
今天我们就解读一下“讼”字的起源与演变。
首先,“讼”由“言”和“公”组成的。“公”字,因为千人千解,至今无法形成统一的共识,只知道“公”主要有两义:“雄性的”、“公共的”。
笔者认为,把二者合起来的意思可能更好些:主持公共事务的男子即为“公”。此理解,笔者自己也觉得牵强。但除此以外,也难对“公”字进行定义。
如果这样的话,“讼”的解读就容易些了:
《说文解字》对“讼”的解读是“争也”。笔者理解,许慎说的是“用语言公开地去争辩是非曲直”。
笔者认为,“讼”,就是在公共地方通过话语争辩是非曲直。
做人做事,形始时可以这样做,但不能永远这样做。古人其实已经明确告诉过我们:
《易经》第六卦就是“讼 ”。其解释为: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君子以作事谋始。翻译成白话就是,讼卦,可以有所持恃,但是容易被困,也容易被人警惕,中间过程比较吉祥,但最终结果却不好。有利于表现为正大光明的人,但不利于外出做大事。君子对于“讼卦”的用处,是用来磨炼自己,提升做事的才能的。
所以说,“讼”本身不是事儿,它只是用来磨炼自己的“工具”,如果拿“讼”当成事儿本身,则就像卦象中所言“中吉、终凶”。
对于“打官司”,我在现实中见得很多,也亲自参与过不少的“官司”,对于其“中吉、终凶”的体会也很深刻。
笔者奉劝所“打官司”的人,一定要在参与之前想好:“打官司”本身不是目的,只是一个磨炼自己的“工具”而已。可是有许多人“打着打着”,就把“打官司”当成了一个正经事儿,反而忘记了初心。如果“打官司”这个工具不好用,要懂得及时放弃这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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