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凌润

12月20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印发《关于继续执行我市大中型引黄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确定了邢家渡灌区、陈孟圈灌区等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

据了解,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核定我市大中型引黄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525号)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为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经济南市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执行济南市大中型引黄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计量点为各引黄灌区骨干工程干渠出口。

济南供水价格一览表(济南大中型引黄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公布)(1)

据了解,济南市大中型引黄灌区骨干工程农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灌溉定额水量可参照《山东省农业用水定额》(DB37/T3772-2019)执行,超定额水量执行超定额价格。

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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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对农业水价征求意见

12月19月,天桥区发展改革局对《天桥区农业水价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规定,粮食作物用水价格按照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核定,拟定为0.12元/立方米;经济作物以及种植、养殖等用水价格按照完全成本加微利水平核定,拟定为0.13元/立方米。

同时,天桥区农业用水实行分档水价。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内农业用水终端价格,按分类水价执行;用水量超过定额30%(含)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1.5倍收取;用水量超过定额30%-50%(含)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2倍收取;用水量超过定额5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3倍收取。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至天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02号;邮编:250031

电话:0531-85559906;邮箱:jntqfgwfzk@jn.shandong.cn

槐荫区对农业用水价格征求意见

12月16日,槐荫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关于槐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

农业水价按照“保障运行、促进节水、减轻负担”的原则,经槐荫区发改局、水务局对改革区进行成本测算,决定实行计量收费,实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

槐荫区分为引黄灌区、井灌区两种灌溉类型。引黄灌区主要负担吴家堡街道和美里湖街道农业用水;井灌区涉及玉清湖街道和腊山街道;经过末级渠系工程农业供水成本测算,引黄灌区运行维护成本为0.085元/ 立方米,单位全成本为(含折旧费)0.095元/ 立方米;机井灌区单位供水运行维护成本为0.366元/ 立方米。

综合多方面因素,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决定执行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根据改革区实际情况,以运行维护成本为基准水价,分别为引黄灌区末级渠系0.085元/立方米,机井灌区0.366元/ 立方米;由各用水合作组织与用水户在基准水价最高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终端水价。

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内农业用水,按正常水价收取水费;超过定额20%(含)以内的水量,按1.2倍水价收取水费;超过定额20%但不足50%(含)的水量,按1.5倍水价收取水费;超过定额50%的水量,按2.0倍水价收取水费。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至槐荫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0531-87583122;邮箱:hyqfgj@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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