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禁毒一直是采取高压态势,这不仅体现在毒品犯罪行为上,同样也体现在吸毒违法行为上,例如有过吸毒史的人员,都会受到公安机关严格监管。
这种监管最常见就是在买火车或飞机票、酒店开房,以及其他需要动用身份证登记的时候,都会面临警察上门对其进行盘查或尿检,确认是否有再次吸毒或涉毒犯罪行为。
警察之所以每次都能找到他们,是因为有吸毒史的人员在动用自己身份证登记信息时,商家平台就会自动触发预警系统,通知当地警方,而这套系统预警系统就是专门针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系统。
什么是动态管控系统?
“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是公安部制定的一项禁毒措施,是由于当下吸毒人员造成的种种悲剧,再加上国内严峻的毒品形势而推出的。
具体操作就是将有吸毒史或涉及毒品犯罪的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动态管控系统,然后联网实现全国信息共享、动态监控和网上跟踪。目前全国所有需要动用身份证登记的公共场所都已经接入该系统。
因此有吸毒史的人员在公共场所使用身份证登记时,平台就会自动触发预警系统,辖区内的警察就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盘查。
这项禁毒措施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戒毒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
必须承认,这套动态管控机制在打击和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的降低了瘾君子们的复吸率和犯罪率,挽救了无数濒临破碎的吸毒家庭。
对于动态管控的时效性,《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正常流程是,有吸毒史的人员先到所属社区进行备案,然后定期去报道并尿检,三年之后凭社区的报告,到禁毒部门申请解除动态管控。
但实际操作情况非常复杂,因为处理动态管控权限并不在基层,需要省级才有,整个过程非常耗时耗力,所谓的消除也只是降低管控的力度,并不是完全退出。
动态管控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级别,以不同的颜色代替。最高级别多数是刚被释放的吸毒人员,最低级别为戒毒多年,且未复吸的人员。
从目前一些情况来看,针对戒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下调风险级别居多,完全取消少之又少,总是隔三差五的跳出来,提醒他们依然是一名“吸毒”者。
易进难出的动态管控系统,让无数戒毒多年,且真心改过的人员(以下专指此类)饱受折磨,像是一道贴在脸上的标签,在一次又一次突然的检查,直面展现在所有人面前。
实际上,这些真心改过的戒毒者都渴望自己能够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工作、生活、陪伴家人,不再让家人担心。对于之前所犯的错,他们固然后悔莫及,但更希望不要影响到自己的未来人生。
但是现实生活中动态管控总是如影随形,影响戒毒者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无止境检查让他们无法融入正常社会,常常因此而丢失工作,以及受到歧视和偏见。
实际上,这些戒毒者并不反对实施三年动态管控,因为有助于监督和自救,只是希望,能在改过多年之后,有一个良好的解除或退出机制,让他们融入正常社会。
动态管控本质是为了就为了国内严峻的毒品泛滥问题,不应该成为真心改过的戒毒人员身上无形的枷锁,让他们认为这个社会根本不接受改过自新的人,从而自暴自弃。
戒毒者心声
我今年30岁,已经成家多年,有一个可爱的儿子。早些年买了套房子,每月还贷9000,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这种生活在很多人看来肯定很幸福安逸,但是实际情况没人能体会到。
14岁那年,年少无知只认为白粉(海洛因)是毒品,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毒品,结果被狐朋狗友拉到一个朋友聚会,哄骗着喝了含有摇头丸的饮料。
没想到被抓了一个正着,先是被关了3天,然后接受行政处罚,才放了出来。经过警察叔叔的批评教育之后,我意识到自己在犯错,便再也没有接触过毒品,一直安分守己。
2006年动态管控平台成立,我的资料自然而然纳入这个系统中。那时候什么都不懂,以为之前的记录没有多大的事情,毕竟自己也确实是犯了错。
几年之后,当我正式步入社会,参加工作的时候,才发现噩梦来了。那时单位经常安排员工去外地出差,我也不例外,很快就有了第一次出差经历。
到达目的地后,我和同事一起去宾馆办理了入住手续。晚上10点,有人来敲门,来了3位警察。他们先是报上我名字,然后问到我以前有没有犯什么事。
我隐约猜到警察是为什么而来,于是老实交代了,一边的同事哪里见过这情形,刚开始还以为我是逃犯。之后,我和同事都被带到当地派出所接受尿检,确认没问题才让我们离开。
回去路上我和同事一句话也没说,那一刻,想死的心都有了。后这件事在单位传开了,领导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我自己已经没法再继续工作下去,只能选择辞职。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动态管控系统的可怕,随后我去了解这个系统,看到很多资料明确写着只要戒毒满三年未复吸,就会降低预警等级,也就是说登记身份证将不再预警,这消息让我心情舒畅了很多。
然而一段时间后,我去外地,在火车售票厅又被拦下来了,原因是有民警使用警务通在核查人员信息,刷到我身份证时系统跳出吸毒人员几个大字,随后就被带到车站警务室尿检,没问题才放走。
幸好这次只有我一个人,但不是说三年未复吸就不会预警了吗?为什么还会被查,我又懵了,又回去了解,知道了吸毒人员还有个重点人员管控是治安管控,这个无法取消一辈子都管着!
我失望了,对生活一点信心都没有,我没敢把这些事告诉家人,怕他们担心,只有自己藏心里,尽量避着这些临时检查,给自己生活最小影响!
后来我成家了,买了房子,又重新找了份满意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我知道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得低调,所以工作很努力,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准备提拔我做助理。
但现实很残酷,有一天单位接到了治安大队电话,电话里指明我有吸毒记录,并告知接到省里通知开展重点企业从业人员背景审核,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能从业。
第二天单位领导找到了我说明情况,我当场就在办公室哭了,年少时犯的错,需要我背负一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是说了改过自新就可以重新做人吗,我已经改过自新了,为什么就不能给个机会。
之后,我去问通知单位的治安大队里的相关负责人,答复都是很抱歉,这是按规章办事。我也向相关部门写信诉求过,但得到的答复都差不多。
这样的回复,让我对未来生活和社会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因为我发现自己连网约车、出租车、外卖、保安这些基础工作都做不了,背后的家庭,以及每月房贷像大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对未来的路很迷茫,但还是得继续活着,因为背后还有家人。最后,在这我奉劝大家,违法犯罪的事情千万不要碰,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
写在最后
近几年,在禁毒这个长期话题下,对于有吸毒史人员的管控多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过的关键词:“禁毒社工”、“禁毒专干”、“帮扶帮教”、“毛发检测”......
对比以前只有单一警察监管,多了一份以柔克刚的力量,政府也逐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社会有了更多力量参与到对有戒毒人员的帮助中,提供了很多能够真正从戒毒人员的角度出发的想法。
但永远不能消除的动态管控,就像时刻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遍又一遍浇灭他们的希望,给予无尽的绝望,并把他们一步一步推到悬崖边,推进没有一丝希望的深渊……
我国《禁毒法》也明确写着,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 ,而国家大力开展各项戒毒帮扶工作,其目的不就是帮助吸毒人员能够重获健康、回归社会吗。
凡是真心改过的戒毒者都非常认同:为了防止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动态管控预警系统确实非常有必要。但是不是应该有一个,针对戒毒多年,有真心改过的人员有一个解决或退出的机制。
因此,如果戒毒者是真心改过,并想积极融入正常社会,做一个平凡的正常人,那社会和法律是不是该给他们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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